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自《論語》。是指自己所不願意要的,不要強加於別人。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

基本信息

​基本釋義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拼音:jǐ suǒ bú yù,wù shī yú rén。

字義:欲:想做;勿:不要;施:施加。自己不想做的事,不要施加在別人身上。於:介詞,在。

翻譯:自己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這裡解釋的對方,以原文:己,知己,不分彼此,(所以:解釋為對方)

出處:

——孔子《論語·衛靈公》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種準則。也就是,你要求別人做什麼時,首先自己本身也願意這樣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別人這樣了,那么你的要求才會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別人去做到。

英文:

(1):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others.

(2):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want them to do to you.

(3):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like to do.

日語:

已の欲せざる所は人に施す勿(なか)れ

俄語:

Чегó себé не хóчешь,тогó другóму не желáй.

示例:

同一不知,在卑人則毫無忿懟,在郡主則視若寇讎,恐亦非~之恕道也。(清·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一百四十回)

背景介紹: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自《論語》的兩句,僅看《論語·衛靈公》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就知子貢提問的是規範行為的話。當今我們知道行為規範的話,就有專屬性的,也就是說一定要這么做,而“恕”主要指思想感應上的,可行可不行,是不能混到你規範準則行為中去的,開始孔子答“恕”就有點答非所問,還似乎打了個疑問,最後才答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我們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是指行為上的,指到其它方面就不對了。那孔子到底指奉行什麼行為呢?從《顏淵篇》的“見大賓”“如承大祭”,孔子只是說他倡導的周禮行為。

論語

《論語》:中國春秋時期一部語錄體散文集,主要記載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它較為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由孔子弟子及再傳弟子編纂而成。全書共20篇、492章,首創 “語錄體” 。南宋時,朱熹將它與《孟子》《大學》《中庸》合稱為“四書”。

儒家創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是“仁”,提倡“仁”“義”、“禮”、“智”、“信”。《論語》作為孔子及門人的言行集,內容十分廣泛,多半涉及人類社會生活問題,對漢民族的心理素質及道德行為起到過重大影響,是儒家學派經典之作。直到近代新文化運動之前,約在兩千多年的歷史中,《論語》一直是中國人的初學必讀之書。作為一部優秀的語錄體散文集,它以含蓄雋永的語言,記述了孔子的言論。 《論語》中所記孔子循循善誘的教誨之言,或簡單應答,點到即止;或啟發論辯,侃侃而談;富於變化,娓娓動人。而且論語教給了後人如何為人處世的道理。《黃帝陰符經》、《論語》、《易經》和《道德經》,共為中華民族的幾部源頭性經籍,它們不僅是道德跟文化的重要載體,而且是古代聖哲修身明德、體道悟道、天人合一後的智慧結晶。

相關辨析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以上所理解的“人”是廣義的,是指大眾,然而《論語》誕生的那個時代“人”的定義通常是指狹義那方面,也就是指士以上的人,和“民”是相對而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前面寫著的是“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這是在同一句話中敘述的,很明顯這裡的“民”是指被剝削階級,勞動人民。用現在的語言來說,狹義的“人”是指奴隸主,即剝削階級,而“民”是指奴隸,即被剝削階級,所以這句話當然也就可以理解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人際關係原則適用於剝削階級,而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的關係卻未必如此。這種理解並非無稽之談,也並非完全不具可能性,然而,眾所周知,孔子是鼎力推崇“仁”之士,此處的“人”應當是指廣義的。

孔子所道出這么一句話並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理。若凡事都從這個原則出發的話,很多事情都會卡在中間,難以前進。倘若兩人舉槍對峙,生命危在旦夕,甲為正,乙為邪,這時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豈不慘哉!甲當然不會想被殺掉,難道就不殺不想被殺的乙了么?任何道理,任何定律都是在一定條件,一定環境下才適合的。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儒家思想的精華,也是中華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條,然而在現實中許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信條,一切以個人利益為中心,只顧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無論是在處理人際關係,還是政治關係方面都應當毫不猶豫地認識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經久不衰的人際關係原則的重要性。

示例:孔子告訴我們,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違背,就會與人不和諧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典故來自 《論語·顏淵》:“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孔子此即言仁。《衛靈公》:“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又言恕。 其含義大致是:對於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不要要求別人接受;對於自己不想幹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別人去做。這是孔子仁愛思想的一個非常具體體現。

作者簡介

孔子孔子

孔子(前551年9月28日(農曆八月廿七)~前479年4月11日(農曆二月十一),名丘,字仲尼,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是我國古代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編撰了我國第一部編年體史書《春秋》。據有關記載,孔子出生於魯國(今山東省曲阜市東南的南辛鎮魯源村);孔子逝世時,享年73歲,葬於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載於語錄體散文集《論語》及先秦和秦漢保存下的《史記·孔子世家》。逝世後,由弟子及其再傳弟子編撰以孔子語錄體和對話文體為主,記錄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體現了孔子的政治主張、論理思想、道德觀念及教育原則等。

成語故事

春秋時期,孔子的學生仲弓問孔子如何處世才能合乎仁道?孔子立即回答道:“一個人待人接物要嚴肅認真對待,自己不喜歡的事不要強加給別人,不論在朝在野都不要去發牢騷。”仲弓感謝道:“我雖遲鈍,但一定要牢記先生的話。”

哲學反思

對於一個命題,我們要做全面的分析而不是僅僅從片面出發得出偏見。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

所不欲,勿施於人”並不能邏輯的地推出“施於人,己所欲。”從邏輯學可以看出,原命題成立,這個命題的逆否命題同時成立,但是“己所欲,施於人”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命題的否命題,否命題並不必然成立。己所不欲,只是不能強加給別人,但是如果對方願意,則不屬於“施”的範圍。己所欲,別人未必所欲,所以也不能強加給別人。

總的說來,無論是否“己所欲”,都不能“施”即強加給別人,給別人的東西,只有一個標準,即以別人意願為標準。要看別人自己是否願意,而不能依據我們的標準來強加給別人。

自己不想要的,未必不是別人不需要的;“欲”包含個人看法,有著主觀方面的內容和含義。勿施於人的正是擁有自己不想要的事物時的個人看法。

你覺得早餐剩的包子自己不想要,但這正是旁邊乞丐難得的美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想說的不是早餐剩的包子很涼了,也許會對胃不好,還有點髒,不應該施捨給別人當食物,而是不應該把你所認為的個人看法“早餐剩的包子很涼了,也許會對胃不好,還有點髒,不應該施捨給別人當食物”強加給別人。

“施於人,己所欲。”如果僅僅是從物質上面考慮。一個人侵犯他人必然是強加於人。但從精神上考慮,即使一個人侵犯他人,只要他抱著一顆誠心,公平的對待別人如對待自己一樣。哪怕是傷害他人肉體,損害別人的利益,他仍然是個善良的人。可見這句話也會用來害人。

綜上,這句話既可以用來做好人,做好事,同樣也可以當成做壞人,做壞事的理由。而以往要求人們知道前者,忽視後者,但現實生活中,壞蛋全用後者來保護自己,卻用前者來控制好人。

看,我也是道德的人,我也是按照教理做的。你不能懲罰我。

這句話倫理學不夠準確,但卻是告訴他人對人採取一個寬恕的行動。同樣是孔子曾說過性相近,習相遠。堅定的認為,人與人之差異,皆是後天長期學習習得所致的。本質都是善良的。

而科學發展到今天,統計發現同卵雙胞胎,即使個人寄養在不同家庭,每個人的學歷受教育程度迥異。在某個年齡也會做出相同的選擇與舉動。仍然有很相似的環境和經歷。

所以有時候,某種人實施帶有攻擊性行為,行為人卻是無知的,非直接故意的。

作為被害人當然有權利要求處罰錯誤,但是是否隱忍下去,儘可能寬恕對方,通過一次溫柔的懲處告訴對方。這種機械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還是完全不考慮對方對錯,僅僅從感化角度出發。不怕犧牲到底,執著的容忍了對方,自由的犯錯下去。孔子的這種私德恐怕就是早已缺失的寬容精神吧。

社會倫理

一個健全的社會包括三個方面:以憲法為核心的健全的法規體系;比較高的國民素質;有足夠的能力參與國際間的市場競爭。其中國民素質不僅包括文化知識、技術技能、體能,還包括與之相適應的倫理道德。

社會越發達,對信用的要求越高。信用度高,成本會低。所以,倫理道德不僅是社會規範,更是社會資源。

假煙、假酒、假商標、假學歷、假數字……前段時間報導的有毒大米、有毒餅乾,假到了“禍國殃民”的程度。人們痛心疾首,深感信用資源被嚴重糟蹋。

從倫理學的角度看,“底線倫理”是最保守意義上的道德規範。你做不到“毫不利己,專門利人”,起碼要做到不傷害別人,所謂“利己不損人”。這是最低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要求,要做到很難。 但應努力去做。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自《論語》。中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名言。解釋為自己不希望他人對待自己的言行,自已也不要以那種言行對待他人。

引申意義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文明。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一個人真正成為文明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為這是很高很難做到的要求,所以我們目前的社會總是在反覆提倡「精神文明建設」。 我國產生過眾多的推己及人的先賢,「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立立人」和「己達達人」的崇高典範。大禹接受治水的任務時,剛剛和塗山氏的一個姑娘結婚。當他想到有人被水淹死時,心裡就像自己的親人被淹死一樣痛苦、不安,於是他告別了妻子,率領27萬治水民眾,夜以繼日地進行疏導洪水的工作。在治水過程中,大禹三過家門而不入。經過13年的奮戰,疏通了九條大河,使洪水流入了大海,消除了水患,完成了流芳千古的偉大業績。之後,在民間流傳著這樣一首《大禹治水》的民謠:

大禹治水十三年,一心為民解災難。

實地觀測搞調查,團結勤快聽意見。

三過家門而不入,廢寢忘食瀝肝膽。

河道疏通水患滅,灌溉農田萬民歡。

到了戰國時候,有個叫白圭的人,跟孟子談起這件事,他誇口說:「如果讓我來治水,一定能比禹做得更好。只要我把河道疏通,讓洪水流到鄰近的國家去就行了,那不是省事得多嗎?」孟子很不客氣地對他說:「你錯了!你把鄰國作為聚水的地方,結果將使洪水倒流回來,造成更大的災害。有仁德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這就是成語「以鄰為壑」的由來。

從大禹治水和白圭談治水這兩個故事來看,白圭只為自己著想,不為別人著想,這種「己所不欲,要施於人」的錯誤思想,是難免要害人害己的。大禹治水把洪水引入大海,雖然費工費力,但這樣做既消除了本國人民的災害,又消除了鄰國人民的災害。這種推己及人的精神,多么值得我們欽佩和效法。所以更應推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正確思想,人這一文明深入人心。

「推己及人」這種替別人著想的道德情懷不僅在中國,在全世界也有著廣泛的影響。據說國際紅十字會總部里,就懸掛著孔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語錄,體現了人類對美好人際關係的嚮往。

中國有句俗語:「人和萬事興」。推己及人的嘉言懿行,正是實現「人和」的潤滑劑。願我們所有的炎黃子孫,都能時時處處推己及人,使五千年燦爛文明之花,開得更加艷麗芳香。這一點推廣開來,對於整個社會,意義是很了不得的,那樣就經由中國傳統文化的力量實現了全球的和諧、共榮。

現實意義

關於人的類的主體意識的確立,是人意識到自身與外部世界的差別,意識到靈魂與肉體差別,進而追索靈魂和肉體的關係,思考自身的來源和歸宿,思考對外部世界的終極解釋以及人自身與外部世界的關係等等。人意識到自身是區別於自然的存在,因而人類逐漸確立了“群類”的觀念,確立了人為萬物之靈的主體意識。關於人個體的主體意識是人類文明進一步發展中出現的。在人的群類的內部,自身與別人、自身與整體之間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才能達到社會的和諧呢?中國的先哲們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孔子總結了前人探索的成果,建立了“仁”的哲學,肯定了人類的主體意識之外,還強調個體主體意識的重要性。孔子關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思想,表明孔子對人的個體的主體意識有了深刻的見解。孔子的這種個體的主體意識中,這是相對於群體來說的。因為個體的主體意識,如果脫離了群體,就成了孤立的個人,任何個體都是群體中的個體。脫離群體的個人,將可能喪失人性的某些規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必然邏輯是己之所欲,應施之於人。不論所欲與施還是所惡勿施,都應該站在人類的整體的角度來考慮。自己所不欲的東西,不要施加於人,自己所欲求的東西,就要自覺的給與別人。這種個人的所欲與所惡,是群體為其參照的。在儒家看來,只有把自己溶入群體中,才算是一個完滿的人。作為人本質規定的“仁”,是在人與人的交往中得確定的,脫離了群體的人,就不成其為人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在肯定自己時要肯定別人,肯定了別人,同時也就肯定了自己。人之所以為人是處於人與人的因緣和合之中的。

在人類社會中,個人作為類的一份子而存在,個人的生存安全、物質利益、精神生活都是相互依存的,人與人之間應該是相愛的,應所惡勿施,所欲與之。但是,任何社會都存在著當權者和黎民百姓、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區別。所施與勿施的主體是當權者、領導者和管理者,他們應該施德於民,施教於民,施政於民,施富於民。庶民之間也應該樹立和實施所施與勿施的思想,人人都應該施恩惠於他人,這就體現了人與之間的愛與社會的和諧。

學術反思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不知原意的來歷,往往從這“欲”里理解為“想要的”,而“施”是強加自己想要的給別人,其實中唯一能真正了解孔子的傳本《論語》才會知,它的範圍不大,僅是指在行周禮行為的一種準則,有針對性的。單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來判斷,不能怪現代人們看錯,本就要用“行”或行為字眼,而不是“欲”。至於為什麼孔子要用“欲”。這本是那時文字字詞局限,或那時分不清行為性字眼與思想性的字眼,造成混亂,這也許兩者都有,從《論語·顏淵篇》“仲弓問仁”,現代我們知道“仁”是難以捉摸不定的思想感應,是思想性的東西,而孔子答出行為準則,不一樣的範圍東西,而《顏淵篇》子貢問的是行為準則,孔子卻一開始弄個“恕”飄浮思想性詞出來,似又想不通,然後才說這句主語出來,這我們完全可斷定當時孔子屬於思想性與行為性的分別一下混亂了。所以要看懂它,就不得不查找歷史的來源。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本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意思指大家堅持倡導周禮,意思上是,首先你自己行為上行得了的,才能要求別人這么做,針對這種有一定範圍行為上的要求,孔子說的很公道,不存在什麼思想性的東西。不過就是因為,或本就是當時孔子一下搞不清行為準則與思想性意義東西,“仲弓問仁”,仁本是思想範疇的東西,孔子卻答的是行為準則,子貢問行為準則,孔子先搞“恕”出來以思想為先,加上本是思想上的‘欲’字代為行為上的“欲”字的混亂,看者就往往出現混亂。或許正因此,後來儒家的儒士儒生竟行成,自己所欲(想的),變成就要施於他人。我們知道,個人來說,你的思想的,未必就能施得了別人,然而往後儒士為達到這種欲與施的目的,不惜先抑止其它不同思想的發展,虛造大量的孔子著作與史料,使歷史失去它的嚴肅性,跟著從文化的大範圍造勢,再與統治者在政治抑止不同的思想與思想者,然後強制人們行其之道;從漢朝的儒大學士董仲舒要絕百家的意向,到篡位成功的儒經學家王莽,搞起的使民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的模周禮井田制復禮行為,到大儒韓愈的“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提倡強制的政治手段來壓倒道佛思想;宋朝的儒士王安石又來一次妄顧事實的又一次以周禮為樣板,加速宋朝滅亡的變法;再到大清儒學士們與封建統治者為編統一的思想的《四庫全書》,欲施於人,禁毀他們認為不同思想的異書就達幾千種,之前的“明山獄”“南山獄”死多少人還不說,就是此時乾隆年間其文字獄就五十三起,牽涉人員與性命之廣可想而知;儒家主導下的文化發展成這樣一種強迫文化,當年極端的秦始皇的“梵書坑儒”,也是小巫見大巫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變成思想性與準則相混的東西,那就會變成己所欲,而欲施於人。

當今有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放之四海皆標準的真理”,這是沒文化妄言自大言語,文化理論成熟的今天,科學讓我們知道,世界之大,人因為環境,信仰,階層,角度,時間的不同,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論,所謂每條真理是有它的範圍的,千篇一律的真理之說必是謊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來自維護封建,遠古的孔子說的周禮行為,如果今天有人想借用它,就不必要再犯其後人犯下的這些錯誤,也應該在特定的規範行為內,切莫再上升思想上,什麼“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寬恕”啊,這些思想性的東西再混到這裡面來,那無疑再輪迴著慘痛的幾千載經歷,沾著血跡班班的千百年來的文化歷史已經告訴我們,教訓應該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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