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金台區圖書館

金台區圖書館是一個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是全國二級國家圖書館。始建於1980年3月,屬國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工作職責是:保存人類文化遺產,開展社會教育,開發智力資源,傳遞科技文化信息。

基本信息

關於本館

配合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面向城鎮、農村,深入基層,服務民眾。1983年與區文化館分離,成立金台圖書館。1998年整體搬入現辦公大樓。至今,區圖書館核定編制員額5人,現有人員4人,(其中,在職人員4人,退休人員3人,臨時工1人)。館舍面積1400平方米,館藏文獻4萬餘冊。人員素質情況:大專以上學歷3人,占在職人數的75%,有專業技術職稱的2人,占在職人數的50%,在冊職工有2人為中共黨員,平均年齡40歲。

自圖書館建館以來,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第一的工作理念,服務民眾。新形勢下改變創新管理模式,在改革中求發展,已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服務網路,服務範圍逐步擴大,服務項目逐步增多,服務質量逐步提高。
(1)業務部門設定:外借處、成人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工具書室、資料室、采編部、科技信息輔導部,對外服務視窗一年365天堅持對外開放。
(2)服務項目:圖書、期刊外借,成人、少兒館內閱讀,文獻諮詢檢索服務,送書上門服務,電話預約服務,館外汽車流動服務網點,基層圖書館(室)業務輔導,科技參考諮詢,科技信息服務,科技跟蹤服務等,2009年通過驗收檢查,被省圖書館授牌為“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區級分中心”。另外,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精神積極開展各項社會活動。活動內容主要有:“知識工程”少兒讀書系列活動(每年上、下半年按照市裡的統一部署組織全區中、小學生舉行書法、繪畫、演講,英語、詩歌朗誦,知識競賽等系列讀書活動,在此基礎上選派優秀選手代表金台區參加市級比賽)、農村科技信息服務、諮詢趕集會,農業科技專題報告會,全民讀書月服務宣傳周活動,陽光電子閱覽室暑期免費對中、小學生開放等。
(3)圖書館建設情況:通過2004年的評估達標檢查,圖書館的各項建設都有所發展。現館內擁有電腦67台,開展電子閱覽室服務。圖書館將配合農村家園建設行動在全區合理布點建立村級流動圖書服務點10個以上,為活躍農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新型素質農民,推動農村科技致富搞好服務。

辦證須知

申辦條件

凡16周歲以上讀者,持本人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辦理。

類型和功能

1、普通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21/14天,可續借一次。

2、老年讀者證、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年滿65周歲的老年讀者或持殘疾證的殘疾讀者可以辦理。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60/40天。

申辦程式

1、填寫《讀者證申請表》。

2、將填好的《讀者證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證件交辦證處工作人員。

3、交費後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交款收據。

注意事項

1、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則和制度,自覺遵守。

2、對借閱書刊請妥善保管,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依照金台區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進行處理。

3、讀者證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還圖書,但不能代借圖書。

掛失補辦及退卡辦法

1 讀者證丟失後,請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辦理掛失補證手續。補證需交納工本費5元,補證後原證自行作廢。

2 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結清滯納金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保證金收據,退還保證金。

3 退證時保證金收據丟失者,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手續。掛失滿一周后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填寫《掛失登記表》,退還保證金。
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 18:00
(註:周一上午不辦證)

文獻賠償條例

一、本館文獻屬國家財產,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如有違反借閱規則及損毀、遺失、偷竊文獻行為,須承擔賠償責任。

二、損毀文獻 指塗畫、圈批點、摺疊、剪裁、撕頁、污損、描拓文獻以及損壞晶片、條形碼等。
1、損毀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者,建國後出版的普通圖書、期刊,每頁按1元罰款,報紙按2元罰款;孤本或重要圖書、報刊酌情加倍;普通古籍每頁罰款100元,善本古籍每頁罰款200元;建國前出版的報紙、期刊,每頁罰款100元;損毀圖書晶片、條碼或磁條者,需收取加工費每冊3元,若私自更換文獻晶片或條碼者,按竊書論處。
2、損毀情況嚴重無法修補,影響內容完整及閱讀者,應賠償原文獻,不能賠償原文獻時,建國後出版的普通圖書,按原文獻定價的3—20倍賠償;報紙、期刊按年度合訂本定價3—20倍賠償;建國前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每頁按200元計價賠償;普通古籍,每頁按300元計價賠償;善本古籍,每頁按600元計價賠償。
3、以原文獻賠償者,其損毀文獻經註銷後發還賠償者,以金額賠償者,其損毀文獻不發還本人。
4、讀者借閱文獻時,請仔細檢查該文獻是否有損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並要求做技術處理,否則責任自負,須按上述規定處理。
5、讀者在賠款後的任何時候,一旦獲得原文獻,即可憑賠款憑證辦理退款手續。

三、遺失文獻 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遺失所借文獻,應以同版本完好無損之相同文獻賠償,如無法以相同文獻賠償,則須按原文獻定價的3—30倍賠償。賠償後,一旦獲得原文獻,即可憑賠款憑證辦理退款手續。

四、偷竊文獻 讀者在借閱文獻時,凡未辦理借閱手續,擅自將文獻攜出各閱覽室及館外,一經發現,即以偷竊論處,並處以被竊文獻定價3—30倍罰款。屢次竊書者,將報告治安管理部門處理,同時通報給所在工作單位。

五、外借文獻超期 外借文獻超期(包括到期未辦理續藉手續)者,從到期的第2天算起,每天須繳納逾期費,其中中文圖書每天每冊0.10元,外文圖書每天每冊0.20元。

六、發生上述情況者,在未按規定辦理賠償前,其所持讀者證將被停止使用。

借閱須知

一、本室文獻實行免證閱覽,持本人讀者證可辦理文獻外藉手續。

二、每次限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21/14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限為21/14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加21/14天計算)。逾期未還,中文圖書每冊每天須繳納逾期費0.10元。

三、老年讀者(65周歲以上)、殘疾讀者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60/40天。如需代借,應書寫委託證明。受託人辦理代藉手續時,應同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委託人借閱證和委託人證明。

四、請愛護所借圖書,不得撕頁、污損、勾劃、題寫、調換、剪裁、摺疊、丟失等;未辦理外藉手續,不得將書刊攜出室外,違者按“金台區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處理。

五、借閱時發現圖書有污損現象,應向工作人員申明,由工作人員做技術處理。還書時若發現有新的污損情況,須按上述賠償條例相關條款處理。

六、為方便他人借閱並提高圖書利用率,每位讀者一次取閱圖書不超過2冊,並請在本室閱覽。閱後需要歸架圖書,請放在還書車上,由工作人員歸架。

七、請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嚴禁吸菸、飲食、喧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手機等通訊設施請置於靜音狀態。

八、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 18:00
(周一上午不外借)
周六、周日 9:00—17:00

閱覽證掛失

一、如借閱證不慎遺失,讀者應及時到金台區圖書館辦證處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辦理掛失手續,以避免更大的損失。

二、在辦理掛失手續前,讀者證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負擔。

三、掛失後,即可補卡,補卡手續請回館辦理,恢復原有各項功能和有效期。

四、掛失後,如不需要外借功能可退還押金。

退押金注意事項: 1、退押金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押金憑證及讀者證。 2、代退押金者需攜帶以上證件並出示本人身份證。

服務協定

圖書館是傳承科學文化的陣地,圖書館是傳播精神文明的重要視窗,是一個城市精神的體現。因此,我們應當共同攜手,維護文獻資料的完整性和閱讀環境的有序性,尊重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因此,根據《金台區公共圖書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每一位讀者都應當自覺遵守以下公共道德和規範:
1、借閱證僅限申辦人本人使用,讀者在館內借閱時須出示具有相應功能的借閱證並配合驗證。
2、妥善保管借閱證,如果不慎遺失,應及時到辦證處掛失,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負擔。
3、閱覽室中,開架的中外文圖書每次限取2冊,期刊每次限取2種,閱讀完畢請放在還書處,由工作人員上架, 閉架的書刊憑相應的借閱證借閱。
4、請愛護閱覽室中的文獻資料,不摺疊、書寫、剪割、撕頁或擅自攜出閱覽室,違者按照《管理辦法》以及金台區文化旅遊局關於書刊資料賠償標準的規定處理。
5、外借時請仔細檢查所借書刊,當面核對所借書刊的冊數,如有破損、缺頁等可向工作人員說明,並作相關處理;如書內蓋有“書附盤”字樣時,請注意查收所附光碟。
6、請愛護所借書刊及內附盤,不得撕頁、污損、勾劃、書寫、調換等,不得將內附盤遺失、損壞,未辦理外借 手續不得將書刊帶出室外,違者按照《管理辦法》以及金台區市文廣局關於書刊資料賠償標準的規定處理。
7、境外出版的中文報紙需憑規定的介紹信借閱,要註明研究的課題和介紹信有效期,如需複印,必須徵得該室 工作人員的同意才能辦理登記手續,並註明複印內容。
8、讀者需要複印資料,必須向閱覽室工作人員辦理資料借閱手續,並在圖書館內的相應複印間複製資料。
9、在圖書館內不得私自用相機(尤其是數位相機)或者掃描機拍攝、掃描書刊資料。
10、尊重作品的智慧財產權,複製等行為以合理使用為原則,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將要承擔責任。
11、遵守“七不”規範,保持圖書館整潔、安靜、有序的環境。入館時衣著整潔,不穿拖鞋、背心,舉止文雅;不在館內吸菸、隨地吐痰、亂扔紙屑;不在館內大聲喧譁,不使通信設備發出聲響;使用文明語言,不講髒話;閱讀坐姿端正,不占位睡覺;不在館內私接電源或充電;在圖書館指定的地點飲食,不帶有色飲料、零食進入閱覽室;自備的書刊、包袋、食品等物品請存放於寄包處。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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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線

地 址:寶雞市金台區宏文路196號

郵 編:721004

公車:1、9、22、34路在宏文路十字路口(或稱鬥雞劇院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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