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制

完整制又稱集約制或一元統屬制。指同一層級地方政府的各個行政部門均受同一行政組織首腦機關領導的一種行政組織體制。其基本特徵是指揮、控制權集中於本層級的行政組織,本層級地方政府的首腦機關對該層級的所有工作部門實行一元化領導。凡是採用分權制的國家,大多採用完整制,其高級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門一般均屬同級政府首腦機關領導。

基本信息

釋義

完整制又稱集約制或一元統屬制。指同一層次各行政組織或同一行政組織各機構只受同一上級組織或首長的統一指揮和控制的組織體制。它是行政組織的一種類型。

優缺點

優點

完整制的優點是事權集中,統一計畫和指揮,易於統籌全局,發揮組織的整體作用;統屬關係明確,責任確定,不致相互推諉和扯皮;易於溝通協調,步調一致,避免各組織機構工作重複和權力衝突,利於精簡機構,節省人力和經費,提高效率。

行政組織一般實行完整制,因為行政管理重在執行,必須權責確定,統一政策和指揮,發揮整體功能,不宜權力分割,互相掣肘;但實行完整制的同時應注意加強監督、適當下放權力。

缺點

第一,權力過分集中於地方政府,易形成一級行政首長的個人專權。

第二,易形成地方本位主義,不利於上級方針政策的負徹落實,不利於中央政府對全國的巨觀控制。

典型國家

南斯拉夫是採用完整制的典型國家。那時的南斯拉夫實行的是聯邦制度,其聯邦與共和國和自治省之間是合作。協調關係,而非上下級關係。

南斯拉夫聯邦的各共和國、自治省等高級地方政府機構(嚴格說,它不是一般意義的地方政府),有權決定本區一切重大事務,而不受聯邦政府機構的任何干預。美國州政府的各行政部門,也實行的是完整制的領導關係,州級各行政部門只屬州政府領導,不受聯邦即中央政府各部門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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