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文化

大溪文化

大溪文化是中國新石器時代的一種文化,因1959年發掘的四川省巫山縣(今屬重慶市)大溪遺址而得名,大溪也是大溪文化的西線。主要分布在峽江地區和兩湖平原,長江中游鄂西、渝東山地丘陵地區,洞庭湖周圍和江漢平原的一部分。

簡介

大溪文化大溪文化紅陶球

大溪文化是從城背溪文化發展而來。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公元前4400~前3300年。

位於三峽庫區巫山縣境內的遺址,是中國大溪文化最早的發現地,也是大溪文化的命名地。

與大溪遺址出土文物具有相同特徵的文化遺存分布在長江中、上游一帶,東起鄂中南、西至川東,南抵洞庭湖北岸,北達漢水中游。考古學家將這些具有相同特徵的有別於其他文化特徵的考古學文化命名為大溪文化。

發掘歷史

考古工作人員在清理大溪文化遺址考古工作人員在清理大溪文化遺址

1959年在四川巫山大溪發現;

1974-1977年對湖北宜都紅花套的大溪文化遺址大規模發掘;

1978年以後對湖北枝江關廟山,宜昌中堡島的大溪文化遺址大規模發掘。

類型和分期

類型

大溪文化大溪文化

大溪文化初步可分為兩個地區類型:

長江沿岸的鄂西川東地區,如大溪、紅花套、關廟山等地的遺存,可稱為大溪類型。

洞庭湖北岸、西北岸地區,如三元宮、丁家崗、湯家崗等地的遺存,可稱為三元宮類型。

分期

大溪文化以大溪類型為例,可歸納為三期:

早期:夾炭紅陶最多,戳印紋簡單、細小,彩陶極少,以折肩圈足罐、三足盤、鼓形器座等為代表。

中期:戳印紋發達,彩陶興盛,常見內折沿圈足盤、簋、高把豆、折腹盆、曲腹杯、筒形瓶等。

晚期:泥質陶占絕對優勢,灰陶和黑陶劇增,有細頸壺、折斂口圈足碗等。

文化特徵

房屋建築

大溪文化石斧

營造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築,在居住面下往往鋪有厚的紅燒土塊墊層,有的房屋牆外鋪有紅燒土渣地面散水或有專門的檐廊,以適應南方多雨炎熱氣候。

墓地與葬俗

共發現300餘座大溪文化的墓葬。其中大溪墓地的最多,人骨保存較好。

死者多數實行單人葬,葬式有仰身直肢、俯身直肢,以及很特殊的仰身跪屈葬、仰身蹲屈葬;隨葬品除了陶器和石器外,還放置了魚和龜,有的把整條魚放在死者身上、嘴邊或臂下,這一罕見習俗與當時人們的生活和原始信仰有關。

制陶工藝

所有裝飾技巧,包括:塗繪、壓印、繩紋印花、雕花、貼花、網狀細孔等,皆加以套用,常見的圖案有尖齒紋、花瓣紋、交織曲線、三角紋等。高而深的豆、圈足碗、盤、杯為最重要的器型。

此外,大溪遺址還發現石器,裝飾品則有玉、骨、石、貝製成的戒指、項鍊等

與其他文化的關係

大溪文化彩陶圈足碗

大溪文化與仰韶文化比較,兩者都有外形近似而各屬自身系統的折沿盆、斂口缽、口瓮和小口直領罐等陶器,反映了在同一時期南、北所流行的器物形制和作風。

另一方面,明顯存在互相交流影響的因素。如淅川下王崗的早一、早二期遺存中的陶豆、盂、筒形瓶式細高器座等,是受大溪文化影響的產物;

大溪、關廟山、紅花套等處發現的圓點鉤葉紋和花瓣紋的彩陶罐、垂幛紋彩陶缽片、雙唇小口尖底瓶片等,是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南下影響所及的實物例證。

大溪文化與時代稍晚的的關係,兩者當是先後直接繼承發展的,也有人認為是不同系統的兩種文化,尚無定論。

大溪文化的分布地域,湘北一類遺址的文化性質及其歸屬等問題,都有待進一步深入工作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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