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區

1808年,劃全國為29個教育行政區,稱為大學區,其轄境與司法區重合。 1975年,又從尼斯大學區劃出科西嘉為獨立的大學區。 1988年以來,法國共有28個與行政區大致協調的大學區。

大學區(academie),法國省一級的國民教育行政管理單位。
1806年,拿破崙設立帝國大學為政府管理全國教育的機構(實即國民教育部)。
1808年,劃全國為29個教育行政區,稱為大學區,其轄境與司法區重合。大學區最高長官是總長,由皇帝任命,代表帝國大學的總監管理區內各級教育。區內設督學一人,代表總長管理區內的中等和初等教育。這一種制度一直沿襲至今。
1896年,頒布《國立大學組織法》。按照此法將原來獨立設定的學院聯合為17所文、理、法、醫4科齊全的綜合性大學,由總長兼任校長。大學區也相應改為17個。但是大學區的轄境既不與司法區重合,也不與經濟、衛生、勞動、農業、郵電等任何行政區相合。
1968年,法國議會通過的《高等教育方向指導法》提出大學自治、參與和多科性的三大原則,奠定了法國現代高等教育教學與管理體制的基礎。總長不再兼任校長,一個大學區也不再只有一所大學;還規定大學必須與地區的經濟發展密切聯繫。
從1971年起,分巴黎大學區為巴黎、克雷泰伊凡爾賽3個大學區。
1975年,又從尼斯大學區劃出科西嘉為獨立的大學區。
1988年以來,法國共有28個與行政區大致協調的大學區。根據現行規定,大學區總長必須具有國家博士學位,由內閣會議提名,總統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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