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俄羅斯沙文主義

大俄羅斯沙文主義

沙俄政府推行的壓迫各非俄羅斯民族的政策。專制、正教、民族以及帝國的統一和不可分割等基本原則,是大俄羅斯沙文主義的主要內容。

大俄羅斯沙文主義

正文

沙俄政府推行的壓迫各非俄羅斯民族的政策。專制、正教、民族以及帝國的統一和不可分割等基本原則,是大俄羅斯沙文主義的主要內容。
大俄羅斯沙文主義認為:“專制”是俄羅斯完整、鞏固、強大和尊嚴的基礎,沒有它,俄國就不能存在。俄羅斯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它的領土只能擴大,不能縮小,只能“統一”進來,不能分離出去。“民族”只是指大俄羅斯民族。俄羅斯民族是優秀民族,只有它才能在國家中享有統治的權利。“異民族”是“歷史廢物”,注定成為統治的對象。“正教”是從精神上掌握了俄羅斯民族的真正宗教,它確立和鞏固了上述俄羅斯民族固有的特徵。“專制、 正教、 民族”原則是俄國教育大臣C.C.烏瓦羅夫1833年在致沙皇尼古拉一世的奏摺中首先正式提出的,但這種思想的存在卻要早得多,從16世紀起,俄國的全部歷史就充滿著爭取確立這些原則的鬥爭。大俄羅斯主義者憑藉直接暴力,擴大俄羅斯的統治範圍;只承認一個政權,即沙皇專制,一個宗教,即東正教,一個民族,即俄羅斯民族。一切異教徒、反專制分子和異民族都遭到宗教、階級和民族的壓迫,從而使俄國成為“各族人民的牢獄”。當時,俄羅斯人民同盟綱領還規定:必須充分發揮與俄國正教會血肉相連的沙皇專制制度的權力;保證俄羅斯民族占統治地位,保證純粹由俄羅斯人組成國家杜馬,並使之成為沙皇的主要助手;革除一切反對沙皇專制政權官吏的職務等。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後,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政策即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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