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IMF)對借款國施加的要求,通常涵蓋經濟政策、政府支出與稅收及匯率政策等層面。

組織誕生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簡稱:IMF)於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1]

機構介紹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基金份額最大的5個國家(美、日、德、法、英)和另外3個國家(中、俄、沙)任命。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國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現任總裁是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另外還有四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創始背景

1944年,聯合國贊助的財金會議於美國新罕布夏州的布雷頓森林舉行。7月22日,各國在會議上籤訂了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的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設計者是費邊社成員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MaynardKeynes),以及美國副財政部長亨利·迪克特·懷特(HarryDexterWhite)。協定的條款於1945年12月27日付諸實行,1946年5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成立,是為二戰完結後之重建計畫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運作。有時國際貨幣基金、國際清算銀行(BIS)及世界銀行,被稱為“布雷頓森林機構”。差不多所有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其金融政策均受這三家機構影響。

組織宗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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