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海寰[民國人物]

呂海寰[民國人物]

呂海寰(1842~1927),字鏡宇,山東掖縣(今萊州市)西南隅村人。清末著名外交家、中國紅十字會創始人,歷任駐德國、荷蘭兩國公使,工部尚書、欽差商約大臣、兵部尚書、外部尚書、督辦津浦鐵路大臣,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名譽會長等職。著有《奉使金鑒》60卷,補輯40卷;《庚子海外記事》4卷。

基本信息

創業經歷

時逢日本強迫清政府擬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草約,他將“洋貨照完半稅”改為“照完正稅”,“準日人在通商口岸城鎮運貨設行棧”改為“通商口岸之城鎮”,等等,密報總署,在儘可能的情況下進行了救。泰安江陰兩教案及英國輪船以在台灣被扣留檢查為由要求賠償損失一案均處理得有理有節,中外欽服,遂以善辦外交聞名。光緒二十三年,李鴻章專薦呂海寰為駐德國、荷蘭大臣。二十六年,德使克林德向巡街清兵開槍被自衛清兵擊斃,德國大嘩。不少駐德公使勸他逃離柏林,可他始終堅守職位,凡是涉及國體主權方面的事情都據理力爭,毫不妥協。《辛丑條約》簽訂後,呂海寰極力斡旋,方使赴德“謝過”的清使醇親王免行跪拜之禮。回國後督辦津浦鐵路,阻力重重,舉步維艱。呂海寰苦口勸導,解決了浦口站之濼口橋兩大關鍵問題,使鐵路順利通車。

福利事業

呂海寰 任常鎮通海道時即曾致力於社會福利事業,如創設保嬰局、京口救生會,開浚荷花塘船塢等。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2),

奉使金鑒奉使金鑒

日俄戰爭爆發。此時,工部尚書呂海寰正在上海任會辦商約大臣。他與同任商約大臣的工部左侍郎盛宣懷和駐滬會辦電政大臣吳重熹邀約上海官紳和各駐滬機構代表共同協商,於三十年正月二十四日(1904.3.10)正式成立了“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此為中國紅十字會之始。該會屬慈善性質,由中、英、美、德、法五個中立國合辦,直接目的在於救護日俄交戰雙方傷兵及東北戰地難民出境醫治。日俄戰爭兩年間,共救護46.7萬餘人出境。光緒帝曾發上諭,“頒發內銀十萬兩”作經費,以為褒獎。三十三年,“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改名為“大清紅十字會”,呂海寰任會長。次年,呂海寰為中外總董等辦事人員制發了分金銀銅三等的雙龍紅十字佩章和憑照。宣統二年(1910),清政府正式委派其副手盛宣懷為會長,並頒發關防。辛亥革命爆發,清廷又改派呂海寰出任會長,會同總董沈敦和、福開森辦理戰地救護事宜。其間大清紅十字會改為“中國紅十字會”,於十月廿五日派出醫療隊馳赴武漢。武昌一役,治療傷者數千人,掩埋屍骸8000餘具。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孫中山批准中國紅十字會立案,2月正式獲得承認。10月,政府以袁世凱總統令形式任命呂海寰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此後,呂海寰領導紅十字會在國內主要進行救災事宜,如1912年浙江水災,1917年皖北大水,1919年蘇、浙、皖、水災的救、醫、賑,均成績斐然。

慈善事業

早在紅十字會初創時期,呂海寰即為中國加入國際紅十字組織多方奔走,1904年8月12日,日內瓦萬國紅十字會會長、副會長聯名具函,言中國入會一事業已成就,瑞士聯邦已按照萬國公例布告在約各國。但最終未予正式承認。在呂海寰的不懈努力下,1912年1月15日,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正式通過承認中國紅十字會。1919年7月8日,中國紅十字會正式加入各國紅十字協會(現稱國際紅十字會與紅新月協會)。此後,呂海寰領導紅十字會積極開展了國際救濟活動。1914年捐款救濟歐戰難民和日本鹿兒島地震難民,1920年8月救助俄屬廟街2000餘名避難華僑和駐外領事、軍艦,都贏得國際社會的一致讚譽。1920年9月,年事已高的呂海寰辭去了會長職務,仍被公推為名譽會長。此後定居天津,1927年1月病逝,享年85歲。次年歸葬家鄉。著有《奉使金鑒》60卷、補輯40卷,《庚子海外記事》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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