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監察局

南山區監察局

南山區監察局,履行紀檢、監察兩種職能,實行在市紀委、監察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下進行工作的雙重領導體制。

地址

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2號南山區委大樓

機構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示,結合本區實際,提出具體貫徹實施意見,並協助區委組織協調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國家法令和其他法規,作出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

(二)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根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區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工作建議,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作出報告。

(三)協助區委區政府認真抓好市委、市政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落實,檢查監督全區對體系各項任務的完成,從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等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四)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路線、 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加強對黨員幹部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

(五)負責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本區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六)負責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的效能監督,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

(七)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制定全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計畫、意見,並檢查、評議、監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查處嚴重的不正之風行為。

(八)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受理對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的控告,查處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違紀案件,決定或批准、改變或取消這些案件中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的紀律處分;受理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的申訴。

(九)依照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保護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

(十)指導全區基層紀委(紀工委)工作,組織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抓好全區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十一)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區管幹部任免前的廉政考核、考察工作,把好用人關。

(十二)協助上級和外地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涉及本區的有關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部門設定

機構名稱職能負責人
辦公室 1、負責區紀檢監察系統工作情況的綜合分析,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和其他重要檔案,審核以區紀委(監察局)名義下發的文稿;
2、負責協助書記抓好年度工作計畫落實,提出工作建議,當好領導參謀;
3、負責督查、催辦有關工作落實情況;
4、承擔檔案印發、機要通信、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5、負責編纂大事記,上報紀檢監察工作信息;
6、負責機關人事工資福利和財務、安全管理、車輛管理、衛生、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
7、負責委(局)內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協助委領導處理好日 常政務和其他事務;
8、負責工青婦和計生工作及老乾工作。
林靜
信訪室 1、受理民眾對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的申訴,以及其他涉及黨紀政紀的問題,篩選案件線索;
2、承辦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
3、對轉下級紀委承辦的控告、申訴和其他重要的信訪件進行督促催辦;
4、開展信訪監督(信訪約談)、發信訪通知書及有關廉政審查等工作;
5、定期分析信訪情況和問題,為黨委、紀委領導和上級紀委提供信訪信息;
6、對基層紀委信訪工作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信訪資料 的歸檔保密工作。
方施健
案件檢查室 1、負責受理對管轄範圍內的違反黨紀、政紀的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的初查、立案調查工作,負責本室初查立案案件資料整理、歸檔,負責全委案件的統計和綜合分析等案管工作;
2、協助上級紀委、監察機關和其他兄弟單位的案件調查
代雲龍
案件審理室 1、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式,審查處理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申訴案件;
2、監督檢查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
3、對受紀律處分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進行回訪教育;
4、協助發案單位總結教訓,提出整改建議;
5、負責做好審理案件的歸檔、保密工作。
邱夢凱
教育調研室 1、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制定和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工作計畫;
3、負責收集、整理、總結全區先進典型和案例剖析,編寫有關黨風廉政教育材料,進行經常性黨風黨紀教育;
4、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對外宣傳報導工作;
5、負責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方面重大課題及違紀違規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應對策,供領導決策參考;
6、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紀檢 監察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肖曉青
黨風廉政建設室(區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 1、監督檢查和綜合分析全區黨風和廉政建設情況,向區委、 區紀委提出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的建議; 2、組織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評議、檢查、監督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指導面上工作; 3、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貫徹落實; 4、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建立管理廉政檔案工作; 5、會同組織部門制定有關黨員領導幹部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計畫,並督促落實; 6、負責區委黨風和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和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會同組織部門制定有關黨員領導幹部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計畫,並督促落實; 8、負責區委黨風和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和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李國紅
監察綜合室 1、落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部署的執法監察工作;
2、監督檢查政府重大改革措施落實情況;
3、檢查監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4、負責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監督;
5、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
6、負責開展全區性的行風評議,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7、查處和糾正各類違反法規、政令的行為。
陳超峰
效能(電子)監察室 1、健全和完善效能監察機制和制度,加強對行政決策、執行等施政過程和行為的監督; 2、開展對重點部門和行業的效能監察,糾正和查處嚴重影響行政效能的行為,保障和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效地實施行政管理; 3、負責組織實施對各街道辦、區直部門的績效評估工作,並聯繫、協調市政府對區政府實施績效評估; 4、負責電子監察系統的運行管理,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網上全過程監察; 5、負責受理有關行政效能和行政過錯方面的投訴; 6、承辦區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龔振武
派駐一組(派駐區教育衛生系統紀檢監察組) 1、對負責工作單位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檢查;
2、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3、受理對負責工作單位黨組織、黨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控告和申述,並按規定許可權進行調查;
4、檢查、指導負責工作單位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糾風工作;
5、完成區紀委(監察局)交辦的相關數據統計、信息採集及其他工作任務。
劉榮國
派駐二組(派駐區城建系統紀檢監察組) 1、對負責工作單位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檢查; 2、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3、受理對負責工作單位黨組織、黨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控告和申述,並按規定許可權進行調查; 4、檢查、指導負責工作單位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糾風工作; 5、完成區紀委(監察局)交辦的相關數據統計、信息採集及其他工作任務。 胡杰
派駐三組(派駐區人民法院和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1、實行《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檢查; 2、負責檢查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3、受理對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控告和申訴,並按規定許可權進行調查,對自辦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黨的隸屬關係移交有關部門作出處理; 完成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賀耀堅

領導成員

趙嘉 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

鄭志堅 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協助書記工作,主持行政監察工作,分管機關黨支部、辦公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效能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派駐三組。聯繫南頭街道紀工委、區直機關紀工委、南山公安分局紀委、區法院機關紀委、區檢察院機關紀委。

陳戈 副書記 協助書記工作,分管第一案件檢查室、第二案件檢查室、教育調研室、派駐一組。聯繫南山街道紀工委、招商街道紀工委、區教育局紀委、區衛生局紀委。

王太生 副書記 協助書記工作,分管信訪室、派駐二組、扶貧工作。聯繫粵海街道紀工委、桃源街道紀工委、科匯通公司紀委。

凌琦 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協助監察局局長工作,分管黨風政風監督室,聯繫沙河街道紀工委、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紀委、區地方稅務局紀委。

胡杰 常委、派駐二組組長(正處長級) 負責派駐二組工作。聯繫西麗街道紀工委、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紀委。

林靜 常委、辦公室主任(正處長級) 負責辦公室工作,聯繫蛇口街道紀工委、區民營紀工委。

王曉蓉 監察局副局長

協助監察局局長工作,分管效能監察室,協助陳戈同志分管教育調研室。

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本單位政務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務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務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南山區監察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請獲取信息。《指南》將根據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南山政府線上網站上查閱或下載《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單位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信息,《南山區監察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如下:

一級欄目 二級欄目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機構領導
內設機構
政策法規 政策法規及規範性檔案
政策解讀
規劃計畫 發展規劃
年度總結計畫
公共服務白皮書
統計數據 業務統計數據
資金信息 財政預決算
其他資金信息
其他 公開指南
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工作動態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幹部選拔
人員招考
執法監督
依申請公開
熱點專題
業務工作 廉政宣傳教育
黨風廉政建設
糾風工作
績效管理
電子監察
廉政文化
警鐘長鳴
政務公開 政務信息
政務公告
政務檔案
計畫總結
投訴舉報 領導信箱
舉報電話
廉政賬號
互動交流 諮詢投訴
徵集調查
線上訪談
便民回答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南山區監察局政務網站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南山政府線上網站上查閱《目錄》和相關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採取網上公開的形式。。其餘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儘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15日內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屬於本單位公開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的,本單位將依法處理。

(一)公開範圍

本單位可以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深圳市南山區監察局政務網站信息公開目錄》。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自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南山區紀委(監察局)辦公室,辦公地址為南山區政府大樓21樓A2101室,辦公時間為9:00-12:00,12:00-18:00(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桃園路南山區政府大樓21樓,深圳市南山區紀委(監察局)

(三)申請的提出

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的,可在南山政府線上網站上線上提交申請,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單位確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請的處理

本單位在收到線上申請後,將進行登記。並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務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掌握但不主動公開的信息,若可公開,則可在網上確認身份後查詢,或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相關視窗領取;若不可公開,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單位公開範圍的,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4)申請公開的信息內容描述不明確的,則告知申請人重新申請;

(5)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不存在的,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本單位處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 四、救濟方式和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務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地址:桃園路南山區政府大樓21樓,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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