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

區分,指分開來兩個不同的事物。如:我希望你能區分好壞是非。不到四歲的小孩很難區分昨天和一星期以前這種時間的差別。《晉書·摯虞傳》:“又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為三十卷,名《流別集》。” 宋 蘇軾《奏巡鋪鄭永崇舉覺不當乞差曉事使臣交替》:“本院依法區分。其巡鋪內臣並來簾前告屬,堅要放免,本院亦不敢依隨。”《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包龍圖斷白虎精傳》:“君王說與 包丞相 ,大蟲意惡怎區分。”《再生緣》第十七回:“日久年深難混過,怕只怕,一時露出怎區分。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詞目:區分

拼音: qū fēn

辨析:劃分(重複詞條);區別(重複詞條);辨別(重複詞條);分辨。不到四歲的小孩很難區分昨天和一星期以前這種時間的差別。處理;處置

含義:分開來兩個不同的事物,常用詞語。

組句:我希望你能區分好壞是非。

基本解釋

1. [distinguish]∶劃分;;區別;辨別;分辨。

不到四歲的小孩很難區分昨天和一星期以前這種時間的差別。

2. [handle;treat]∶處理;處置。

本院依法區分。

3.“區分”是禮在儀式之外最主要的功能,是人們生活中最重要的行為規則之一,具有“法”的意義。----《中國法制史》

詳細解釋

1. 劃分;區別。

《晉書·摯虞傳》:“又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為三十卷,名《流別集》。” 唐 呂岩 《七言》詩之七:“九鼎烹煎九轉砂,區分時節更無差。”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經史子集,區分為四。九流百氏,鹹類附焉。” 魯迅《華蓋集·忽然想到》:“這和古代暴君的滅族的意見,有什麼區分!”

2. 處理,處置。

《梁書·羊侃傳》:“時 景 ( 侯景 )既卒至,百姓競入,公私混亂,無複次第。 侃 乃區分防擬,皆以宗室間之。” 宋 蘇軾《奏巡鋪鄭永崇舉覺不當乞差曉事使臣交替》:“本院依法區分。其巡鋪內臣並來簾前告屬,堅要放免,本院亦不敢依隨。”《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包龍圖斷白虎精傳》:“君王說與 包丞相 ,大蟲意惡怎區分。”《再生緣》第十七回:“日久年深難混過,怕只怕,一時露出怎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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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 李清 《造報德象碑》:“二經混其無為,五緯彰其區別。”清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國朝定例;文職五品以下不得縣帶數珠,翰林院官無所區別也。” 柳青 《銅牆鐵壁》第十六章:“山坡上,莊稼地和路已經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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