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鳳

包鳳(約1540~1563),又名鮑虎、鮑美。明代福建連城縣四堡處仁鄉(今洋背村)人。明嘉靖四十年(1561)在四堡揭竿舉義之農民首領。

基本信息

包鳳(約1540~1563),又名鮑虎、鮑美。明代福建連城縣四堡處仁鄉(今洋背村)人。明嘉靖四十年(1561)在四堡揭竿舉義之農民首領。
據四堡《馬氏族譜·狐塘公傳》所載:“明嘉靖四十年,四方多‘盜’,同里人包龍包虎亦揭竿為‘亂’,‘無賴’子弟為所煽惑,多風靡而應之者,聲勢甚赫。”包鳳和平大度,能言善辯,平時練拳習武,無不嫻熟,鄉里青年多聚集其左右。嘉靖四十年,其父包仁敏、母鄒順正,被豪強逼迫自盡。包鳳與其兄家破人亡,悲憤萬分,毅然揭竿而起,鄉里青年“多風靡而應之”,經一番籌劃後,決定四月十四日,舉旗南進連城。時包龍、包鳳之舅公馬榮(字狐塘)聞訊趕來,對義軍一頓嚴厲訓斥。不久,包龍立即號令出發南進,經連城轉戰汀、漳、閩西、贛南,與廣東饒平、大埔等地的農民起義軍張璉、林朝曦、羅袍、蕭晚、賴賜、白兔等相互呼應。其聲勢震動明廷,詔命福建撫台游震、廣東撫台張皋等派兵鎮壓。但包龍、包鳳等戰術機動靈活,且得各地農民支援,官兵難以取勝。後又下令閩、粵、贛三省集中兵力聯合進“剿”,義軍被分割而勢孤。至嘉靖四十一年六月,形勢急轉直下,包龍、包鳳被迫隱性埋名潛回四堡,更姓鮑,改名鮑榮和鮑美。時馬榮之子馬在淵,聞表侄包龍、包鳳兄弟已返四堡,於是呈狀汀州知府楊世芳,要求懲辦包龍、包鳳。知府覺得“朝廷赦而弗究”,不便責罰,於是婉言相勸馬在淵,請地方縉紳父老予以處理。而馬在淵卻以“致命階前”相要挾。結果,知府不得已“乃受狀不發,密招里之有才幹者諭之,使伏械送治。里人懼‘賊’之妄噬也,梟其首送府”。知府楊世芳召馬在淵核視,馬在淵悲號:“‘賊’(包龍、包鳳)雖死,而吾父不復生矣”!於是“啖其(包龍、包鳳)頭而擊之者,再三再四。”包龍、包鳳自嘉靖四十年四月舉義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被害,前後2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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