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教

加爾文教

加爾文教(Calvinists)是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以加爾文神學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團體的總稱。由於加爾文改革了天主教的傳統教義,故又稱“ReformedChurches”,漢譯又稱為歸正宗,該宗實行長老制,由信徒推選長老與牧師共同管理教會,所以亦稱長老宗。

加爾文

位於法國、義大利、尼德蘭交通要道的日內瓦,14世紀經濟就開始活躍,因而市民階級在經濟、政治上都比較強大。這時,統治日內瓦的是薩伏依的侯爵,在宗教上日內瓦則受羅馬天主教會控制。經過長期反封建和反天主教會的鬥爭,日內瓦終於成為在伯爾尼州保護下的獨立城市。1534年,加爾文由法國來到日內瓦。

加爾文(JeanCalvin,1509-1564)出身於法國皮卡迪一個律師家庭,父親當過主教秘書及貴族的法律顧問。加爾文14歲去巴黎讀書,學習哲學、神學,19歲改學法律。1533年,由於宣傳路德的新教而被羅馬教會指控為異端,被迫流亡。1535年來到瑞士的巴塞爾,在這裡完成了他的《基督教原理》一書。在對待舊教上,他比路德激進,他企圖論證新教在教義上比羅馬教會更接近古代基督教的思想。他用“因信得救”來反對中世紀基督教的等級觀念,用“因信得救”來取消教皇、主教、神父統治人民的權力。

他也接受奧古斯丁的先定論,但他拿先定論來為資產階級發財致富作辯護。他說:“一個人所以發財致富,不在於他的品德、智慧或勤勞,而完全靠上帝的恩賜。”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一書英文版導言中說:加爾文的信條適合當時資產階級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他的先定學說,就是下面這一事實在宗教上的反映:在商業競爭的世界中,成功或失敗不取決於個人的活動或才智,而取決於不受他支配的情況。起決定作用的不是一個人的意志或行動,而是未知的至高的經濟力量的擺布。”

日內瓦市民上層在奪取政權後,就加緊對市民的控制,強制市民遵奉加爾文編訂的《教會信條》、《教理問答》,連生活方式、娛樂等都加以干涉。加爾文在日內瓦工作二十餘年,幫助日內瓦市建立加爾文教派的神權共和國。這個共和國也同樣鎮壓異端,判處異端死刑。加爾文不僅支持這些排除異端的活動,而且親自參與。

加爾文教派主張發財致富,支持商業和高利貸,崇尚節儉、主張克制欲望,鼓勵積累資金。據說,這一切都是為了上帝,為了靈魂的得救。這個教派改革教會組織,由教徒選舉長老和牧師,共同管理教會;各地教會成立聯誼會,領導教務,使教會組織具有資產階級民主的形式。加爾文教義對西方資本主義的興起影響極大。加爾文教義傳入英國,成為英國清教徒的宗教信條。

加爾文教

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因以加爾文的宗教思想為依據,又稱加爾文宗。產生於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與路德宗和安立甘宗並稱新教三大主流派。16世紀初期瑞士人文主義者和宗教領袖加入了宗教改革的隊伍,並在改革中與路德宗分道揚鑣。1553年加爾文在日內瓦進行宗教改革,其追隨者形成歸正宗各教會。17~18世紀歐美各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歸正宗逐步獲得法律上的承認。在教義上強調“因信稱義”,強調聖經權威至上,相信極端的預定說。在崇拜禮儀中使用方言,摒棄祭台聖像祭禮,只承認聖餐中有耶穌體血的德能,強調講道,注重牧師和信徒教育以及信仰與社會生活的關係。信徒主要分布在瑞士、蘇格蘭和北歐各國及美國。1877年世界歸正會聯盟成立。1842年傳入中國。

加爾文的書

《基督要義》書目

加爾文教加爾文教

卷一

第 一 章 認識上帝與認識我們自己之間的關係

第 二 章 對上帝的認識之性質與趨勢

第 三 章 認識上帝是人心的稟賦

第 四 章 這認識的敗壞消滅,半由於無知,半由於邪惡

第 五 章 對上帝的認識表現在宇宙的構造與繼續管理中

第 六 章 認識上帝為造化主需憑聖經的指導和教訓
第 七 章 聖經的權威必須完全建立於聖靈的見證,以教會的判斷作為聖經權威的根據是不敬虔的虛構

第 八 章聖經之真確性的理性證據

第 九 章 狂妄者以啟示代替聖經,是破壞一切敬虔原則——從略

第 十 章 聖經糾正迷信,以真神對抗異邦的眾假神

第十一章 以形像加諸上帝是非法的;拜偶像就是背叛真神

第十二章 論上帝與偶像有別,使人知道唯獨敬拜他

第十三章 聖經從最初即指示,神的一個本體包含三位

第十四章 由於世界的創造,聖經辨明真神與假神
第十五章 人受造時的情形,靈魂的功能,神的形像,自由意志,原來天性的純潔
第十六章 上帝以他的權能保守並支持宇宙,又按他的旨意統治宇宙的一切

第十七章 這教義須怎樣套用才對我們有益?
第十八章 上帝利用惡人的行為和心思執行他的審判,自己卻仍然純潔無損

卷 二

論對在基督里的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這認識是首先藉律法顯明給族長們,然後藉福音顯明給我們的
第 一 章 亞當的墮落是人類受咒詛並從原始狀態退化的原因——原罪論

第 二 章 人現在被剝奪了意志自由,並處於悲慘的奴役下

第 三 章 凡出於敗壞的人性的,都得定罪

第 四 章 上帝在人心中的運行

第 五 章 斥支持自由意志的論點

第 六 章 基督為沉淪者的救贖
第 七 章 律法的賜與,不是要局限古人於律法之內,乃是要激勵他們在基督里得救的盼望,直到他來臨

第 八 章 釋道德律
第 九 章 基督雖在律法之下為猶太人所認識,卻只在福音里才清楚地顯現出來

第 十 章 新舊約的類似
第十一章 新舊約的差異

第十二章 基督為完成中保的任務,不得不降世為人

第十三章 論基督之取得真實的人性

第十四章 神性人性的聯合何以能組成中保的位格?
第十五章 要明白基督從父所受的使命,和他所給我們的益惠,必須思考基督作為“先知”、“君王”和“祭司”的三種任務
第十六章 基督執行救主的職責贖回我們;他的受死、復活和升天

第十七章 基督的功勞確會為我們博取了恩典和拯救

卷 三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處,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第 一 章 聖靈暗中的運行使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益惠

第 二 章 信仰的意義及其特性

第 三 章 論因信重生,兼論悔改
第 四 章 經院派對悔改的曲解距離福音真理甚遠;論懺悔與補罪

第 五 章 補充補罪說的贖罪票和煉獄

第 六 章 論基督徒的生活,兼論聖經所提示的勸勉

第 七 章基督徒的生活——克己

第 八 章 背負十架乃是克己的一部分

第 九 章 默念來生

第 十 章 論如何善用今生

第十一章 因信稱義之名與實的界說

第十二章 上帝的審判與因信白白稱義的關係

第十三章 白白稱義所必須遵行的兩件事

第十四章 稱義的開始與繼續進步
第十五章 誇耀行為乃是竊奪上帝稱人為義所應得的光榮,並破壞拯救的確據

第十六章 駁斥羅馬教徒反對因信稱義說之謬論

第十七章 律法的應許與福音的應許之間的一致性

第十八章 論賞賜的應許不能當作因行為稱義的證據

第十九章 論基督徒的自由

第二十章 論祈禱——信心的主要操練,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第廿一章 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第廿二章 預定論在聖經上的證據

第廿三章 斥誹謗預定論之謬說
第廿四章 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的

第廿五章 論最後的復活

卷 四

論上帝召我們與基督相交,並將我們保守在其中所用的外在工具
第 一 章 論真教會為眾信徒之母,因而我們必須與之聯合
第 二 章 真教會和假教會的比較
第 三 章 教會的教師和牧師及其選舉和職務
第 四 章 古代教會的情況,和教皇制出現以前教會所用的體制
第 五 章 論古代的教政被教皇的專制所敗壞——從略
第 六 章 論羅馬教皇首位
第 七 章 論教皇權如何演進到現在的崇高地位並如何敗壞了教會的自由和治理——從略
第 八 章 論教會對信條的權力有限並論教皇濫用權力敗壞了純正的教義——從略
第 九 章 論教會會議及其權威
第 十 章 論教皇及其黨徒用以虐待人身心的立法權——從略
第十一章 論教會的司法權及其在教皇制度下的濫用——從略
第十二章 論教會的訓戒及其對制裁和革除的主要用處
第十三章 論誓願:倉促發願之弊
第十四章 論聖禮
第十五章 論洗禮
第十六章 論嬰孩洗禮符合基督所設立的洗禮及其記號的性質
第十七章 論聖餐及其所賜恩惠
第十八章 論教皇的彌撒不僅褻瀆而且毀滅聖餐
第十九章 論誤稱為聖禮的五種儀式及其性質
第二十章 論政府

加爾文約翰重要短論三篇

一 答沙杜里多書

二 聖餐短論

三 論教會改革之必要

《基督教要義》書評

加爾文教加爾文教
毫無疑問,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一書,不僅是名著,而且是名著中的名著,它深刻地影響了西方的歷史,進而也影響了整個人類歷史。在基督教將近兩千年的歷史中,與《基督教要義》並列的名著,大概不會超過四五部吧。
加爾文是一位改變了歷史的巨人,而他的《基督教要義》一書,則是他改變歷史的巨大武器,他是用一生的時間來寫這樣一部巨著的。該書於一五三六年在巴塞爾出版初版,一直到他去世的前夕——一五五九年,他仍然在修改這部已經成為當代名著的著作,並且,仍然對這不書不滿意。當然了,作為一個人文主義者,他對自己的著作的不滿主要是文體上的,是如何“盡美”的問題。至於在思想上,該書從初版後就基本沒有變過,加爾文的基本教訓始終是一貫的,確定的,明確的。 《基督教要義》剛剛問世不久,加爾文就在日內瓦開始了他的宗教改革運動,並且從此後形成了基督教中著名的改革宗,即長老會。改革宗至今仍然是當代基督教中的一大宗派。 在《基督教要義》這部巨著問世四百年後,由章文新主持的翻譯基督教歷代名著的幾位學者,終於將此書翻譯成了中文。全書由徐慶譽和謝秉德翻譯,並由章文新,湯清,許牧世和趙世澤對照兩種不同的英文譯本和拉丁文原作加以校訂,此書翻譯之認真,由此可見一斑。當然了,美中仍有不足,就是這個譯本不是一個全譯本,原著中的個別章節被省略了。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該為此書的翻譯而感謝主的恩典的。 該書於一九五五年十月由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至今已經快五十年了。 一、人不認識上帝,半是由於無知,半是由於邪惡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這部巨著的一開頭就明確指出:“真實的智慧主要地是由兩部分所組成:即對上帝的認識,與對自己的認識。”(注1)上帝與人,這正是《基督教要義》第一卷的主題。
對上帝的知識和對人的知識是密切聯繫的,人由於深感自己的不幸,多少都有一些對上帝的認識,而只有當我們對自己開始不滿時,我們才能真心仰望上帝。但是,人若不先思念上帝的性格,繼而觀擦自己,就得不著真正的自我認識。因為我們與生俱來的驕傲,總以為自己是公正的,無辜的,聖潔的和聰明的;除非我們以上帝為判斷的準繩,我們就不會認識自己的不義,邪惡,愚蠢和卑污,就不會認識到我們與上帝有天淵之別。也就是說,“人若未經與上帝的尊嚴相比較,就絕不能充分地認識自己的卑賤。”(第4頁)
人對上帝的認識,包括了兩個方面,即上帝“在宇宙的結構與聖經的要義里,他顯明為創造者,以後在基督里啟示自己為救贖主。”(第6頁)造物主與救贖主,這就是人對上帝應當具有的基本認識,在第一卷中,加爾文主要論述了上帝之為造物主。 在加爾文看來,對上帝的認識有一種獨特的性質:即它不單指人具有關於一位神的觀念,更包括了人對上帝有敬虔之心。人若無敬虔之心,是不可能認識上帝的。而加爾文所謂的敬虔, “是指那從認識他的福祉而生的敬愛上帝之心。因為直到人知道,他們所有的無不是來自上帝,他們是受他的父愛所支持,他們所享受的福都是他所賜的,也沒有一樣東西可以得之於上帝以外,他們總不會自動地服從他的權威;除非他們唯獨依賴他得真幸福,他們也決不會誠心誠意地服事上帝。”(第7頁)加爾文問:你若真的相信你是上帝所創造的,那你怎么能不服從上帝的權威呢?
加爾文說:“認識上帝是人的稟賦。”(第9頁)人心由於自然的本能,多少都有些對神的感覺,每個人的心上,總刻上了一些對神的意識,這個稟賦永遠也不會在人心裡消失,這一點是無可爭辯的。(第9頁)加爾文引用許多著名作家的話來論證這一點,西色柔說,沒有一個國家或民族,野蠻到不相信有一位神。即使在某些方面與禽獸相去不遠的人,總也多少保留著宗教意識。自有世界以來,沒有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是完全沒有宗教的。(第9頁)格里魯則說:人而無宗教,不僅與禽獸無疑,而且在許多方面招惹罪惡,他將始終在紛擾不安的生活中度日,以至於比禽獸更可憐。因此,唯有敬拜上帝,才可以使自己超乎禽獸,又使人有永生的指望。(第11頁) 雖然上帝在每一個人的心中都灑下了宗教的種子,但由於人的無知和邪惡,他們都從對上帝的真知識中墜落了。一些驕傲的人,他們不是按照上帝所顯示自己的去認識上帝,而是以他們的自大的想像為根據,這樣,他們就必趨於毀滅;而另外一些愚頑的人,則對上帝的審判毫無恐懼,他們沉迷於世俗之中,否認上帝,因此,上帝就叫他們心地昏暗,有眼而不能見,作為公義的報應;還有一些不敬之人,他們由於恐懼而信上帝,也遵守一些宗教的形式,但在日常生活中卻不肯接受聖靈的約束,最終也將被罪惡的黑暗所吞沒(第12至15頁)。 快樂的生活包含在認識上帝之中。上帝為了讓人獲得此幸福,他“不但把宗教的種子灑在人心裡,而且在宇宙的各部分的創造中表現了自己,又每天向眾人顯現,叫他們睜開眼睛沒有看不到他的。他的本體真是不能了解的,所以,他的尊嚴不是人的感官所能看到的;但他卻已把他的榮光像印記般地清清楚楚地表現在他的一切工作上,雖下愚也不能託詞無知而自恕。”(第16頁)
儘管人在身體與靈魂兩個方面都有許多證據證明了上帝的存在,但人卻以此否定上帝的存在,“他們固然不會說自己異於禽獸是出於偶然;但他們卻認為這是出乎自然,以自然為萬物的創造者而抹煞上帝。”(第18頁)另外的人則以歌頌自然來盡力排斥上帝的聖名。 加爾文用兩段美麗而又強勁的語言論說了心靈和天地:“心靈各方面的巧妙變化,使心靈能以觀測天地,能結合過去與現在,能記憶往事,能運用想像隨意構思,並能發明創作各種藝術,這都是在人裡面有神形的明證。此外,在睡眠中,心靈行動自如,而且還想出許多有用的觀念,研究各種問題,甚至為未來之事籌劃。這豈不是說,不朽所刻在人心的印證,是絕不可能塗抹的嗎?出自於神的人,竟不承認他的創造者,是為的什麼理由呢?我們借著所領受後的判斷力,能以分辨是非,難道在天上竟沒有司審判的嗎?我們甚至在蒙中,尚且有智慧思辨的殘跡,難道竟沒有統治宇宙的上帝嗎?”(第19至20頁)“除非我們假裝不知道誰以一句話的力量支持著廣大天地,誰一點頭就可以雷火震動天地,誰可以用閃電消滅他所要消滅的;誰可以使整個天空成為火海,誰可以使狂風大作,誰又可以使這一切立時歸於寧靜;誰可以約束那時刻都在威脅大陸安全的海洋;誰可以一時大興風濤,一時又使它風平浪靜”, (第21頁)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為,讓我們注意到他的權能,敬仰他的莊嚴和偉大。
但是, “我們在仰觀天象,俯察地形之時,有幾個人會想到創造主呢?我們豈不是只看到了他的工作,而完全忽略了創造主嗎?我們對於每天所發生異常之事的一般見解,豈不是以為人受盲目的命運所支配,而不是受上帝的旨意所統馭嗎?”(第25頁)而最可悲的莫過於,人類中的優秀分子,他們褻瀆神的真理真可謂無所不用其極。“每個人的心靈都宛如一座迷宮,難怪各民族都有他們自己所虛構的一套,甚至人各有自己的神。在這無知,黑暗,而狂傲紛亂的氣氛里,幾乎無人不以偶像或幻想代替上帝”,(第26頁)而凡是心裡糊塗以魔鬼代替上帝的,就是叛道。“尋求上帝的最好的正當方法,不是以自高的好奇心去探究那應受崇拜而不易被窮追極究的他的本體;我們要在他的工作去默想他,就是他那藉以與我們接近,使我們熟悉,乃至和我們感通的工作。”(第24頁)
二、認識上帝為造物主,需憑藉聖經的指導和教訓“上帝為教導教會,不但使用那些不能言語的教師,甚至開自己的聖口,這乃是一種奇妙的恩惠;他不但宣告有某種神應受敬拜,而且同時宣告他自己即是那應受敬拜的對象;他不但教訓選民要有神的觀念,而且顯明他自己即是他們默念的目標。他對教會自始所採用的方法,就是除了以普通的教訓指導他們以外,還以自己的話傳給他們,作為分辨他和一切假神的正確標準。”(第30頁)並期望他們從他的話中,不但認識到上帝為造物主,而且認識到他也是救贖主。 因此,我們若真的願意誠心上帝,就當存受教的心,敬虔地聽上帝的話。“一切真智慧都產生在我們恭敬地接受上帝對他自己的證明之時。因為順從不只是絕對完全之信心的根源,也是對上帝的正確認識之本”。(第32頁) 加爾文強調,聖經的權威必須完全建立在聖靈的見證的基礎上,以教會的判斷作為聖經權威的根據是不敬虔的虛構。在加爾文看來,聖經的主要證據,往往是從發言之神的性格而來的,“在聖經中發言的乃是上帝。所以聖經中的教理都是出於神意”(第37頁),聖經對信徒的信仰和權威,正如他們親自聽到上帝說話一般。
對於那些強調用理性證明聖經的權威的人,加爾文豪邁地宣告:“聖靈的見證高於一切理智。正如上帝能為他的話作見證,同樣,聖經在未經聖靈內心的見證所堅立,便得不著人的完全信任”。(第38頁)“凡內心受了聖靈之教的人,對聖經必完全同意,並承認聖經既有它自己的證據,乃是自明的。不應該成為理智上爭辯與論證的問題,卻因聖靈的見證,理當得著我們的信任。它本身的莊嚴雖足以引起我們對它的敬重,但在聖靈未向我們內心證實以前,它不能感動我們。所以,我們既蒙它啟迪了,就不再憑自己或他人的判斷而相信聖經是導源於神;乃是確信它是出於上帝的口,借著人所傳與我們的;它的可靠遠超乎人的判斷,猶如直覺地看見了上帝本身在其中一般。我們並不尋找論據支持我們的判斷,乃是使我們的判斷和理解服從聖經,就像服從我們所不能判斷的事物一樣。”(第38頁)這就是認信,它是聖靈在人心中活動所產生的結果,唯有上帝之靈在我們心中所印證的,才是真信仰。而除了那些蒙神賜福的人,誰也不能了解神的奧秘。
聖經的真確性並不否認理性,而是有真確的理性證據的。加爾文從多方面闡述了聖經的真確性,比如,他談到了聖經之屬天而拒不屬地的性質和各部分之間的和諧的美麗,聖經的悠久歷史,特別是聖經題材的莊嚴和真理的偉大無比。當人讀過其他作品之後再讀聖經,就會發現:“不論你是否願意,聖經所叫你那么感動,那么刺透你的心,那么深印在你的思想中,這種偉大的感染力”是任何其他作品所完全不能比擬的。(第41頁)
並且,“自從聖經公布以來,歷代不少人自願信服它;雖撒旦和全世界想盡新方法來摧毀它的教理,或在人的記憶中抹殺它,但好像棕樹一般的聖經,總是超乎一切反對之上,而不可戰勝。雖然,歷來難得一個詭辯家或雄辯家不想盡力反對聖經,但都是徒勞無功。全世界的力量曾經一致武裝想毀滅它,但他們的企圖終歸煙消雲散。聖經若是全靠人力支援,怎能如此堅決地抵抗各方面的攻擊呢?不管人怎樣反對它,它靠自己的力量總是勝過一切的危險,這是聖經源出於神的另一證明。還有,不但是一城一國接受了它,它的權威也因各國一致接受而普及於全世界,雖然這些國家除聖經以外,是不會在別的事情上彼此同意的。”(第48頁) 但無論有多少證據表明了聖經的真確性,人若要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依然只能發生在聖靈使人心悅誠服之時;人慾領悟上帝之道,他必須先存一顆虔誠而寧靜的心。 在聖經中,“有三件事是我們所最應當知道的:使我們得救的慈愛;每天懲罰惡人,直到永遠滅亡的最後審判;和保障支持善人的公義。”(第52頁)而我們從聖經中所得之道的一切,其目的都是“首先叫我們信賴上帝,然後信任他,好使我們學習以完全純潔的生活歸榮耀於他,以誠意服從他的旨意,並完全信靠他的良善。”(第52頁)
三、拜偶像就是背叛真神
加爾文的時代是一個流行拜偶像的時代,因此,在《基督教要義》一書中,加爾文從各個方面批評了拜偶像的謬誤。他首先強調,“聖經因人類悟性的愚魯遲鈍,通常都以最簡單的文字來說明一切;所以每逢要區別真神與一切假神,主要是指出他和一切偶像之不同。”因為,“只有上帝能為自己作見證”,所以,我們應當立定一個原則:“凡以形象代表上帝,神的榮光即被不敬的虛假所損壞”,(第54頁)就是玷污了上帝的尊嚴,就是犯了背叛上帝的大罪。 凡是只由我們自己的理解所形成的關於神的概念,都是愚蠢的想像;凡是人從形象所學來的關於上帝的一切,都是無價值的,虛妄的;凡是通過形象去認識上帝的,都是自欺欺人什麼是拜偶像?加爾文認為,凡是以一切的形象,畫像和其他形象來代表上帝,以為憑藉它來使上帝臨近自己的,就是拜偶像。上帝的尊嚴和偉大根本就不是人的目力所能窺探的,因此,人就絕對不應當以不相稱的形象去玷污他的榮耀。
對上帝的知識不在死板的玄想,而在於配合這對他的崇拜。上帝將對他的合法的崇拜的秩序都包括律法之中,他“首先以自己為信徒的唯一立法者,使他們順從;然後按照自己的旨意制定合法敬拜的規則”,因此,除非把一切屬於神性的都歸給上帝,否則,不但有損上帝的榮耀,而且將破壞敬拜的原意。(第65頁)
對於我們的思想和言語,上帝給了我們一條途徑可循,即“我們在思想和言語上,必須從聖經中找到一個尺度,以此節制我們內心的思想和口頭的言語。”(第70) 四、唯獨敬拜上帝 加爾文認為,上帝有兩種屬性,偉大和靈性,他的偉大足以叫我們油然生敬,叫我們因此不至於用感官去測量他;而他的靈性也不容許我們對他有任何屬世的或肉體的臆測。”(第68頁)我們只應單單敬拜上帝。 我們所敬拜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論到三位一體,加爾文特彆強調,他之所以論述這個問題,只是為了對聖經中已經說明了的區別,不應該沉默。只要大家接受這個信仰,相信父,子,聖靈就是一位上帝,雖然子不是父,靈也不是子,他們因彼此有特殊的屬性而彼此不同,他就無需多言。他說,“我們所指的位格,是神的本體中的一種存在,和其他方面是相關聯的,但因有不能互相交換的屬性而與其他兩位不同。”(第74頁) 他非常贊同那先修的貴鉤利的話:“我一想到唯一的上帝,就立即被三位的榮光所照射;同時,我一發現三位,立即回到唯一的上帝。”(第78頁)他又引用奧古斯丁的見解:“這不同的稱呼,使表明彼此相互間的關係,而不是表示實體的不同。實體只有一個。”“就基督的本身而論,他稱為上帝;但就他和父的關係而論,他稱為子。”“就父的本身而論,他稱為上帝;但就他和子的關係而論,他又稱為父。那和子有關係的,是父,而不是子;那和父有關係的,是子,而不是父;他們分開來說,是父與子,其實是同一個上帝。”(第80至81頁)而特士良則說:這三位的區別,不在性質,而在程度;不在本體,而在形式,也不在權能,而在次序。(第86頁)
加爾文如此理解三位的區別:“在動的原則和一切有限的根源,歸之於父;把智慧,忠告與一切運行的調度,歸之於子;把行動的權能和功效,歸之於聖靈。”(第79頁)他引用愛任紐的話說:“那在聖經中絕對和無限地被稱為上帝的,就是唯一真實的上帝;但同時上帝的名是完全歸於基督。”(86) 對於三位一體,加爾文一再強調這是上帝自身的奧秘。對於上帝的本體自身是什麼,我們應保持沉默。他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說:若追問事物的範圍,超乎了上帝的旨意,便是侵犯上帝。因此,對於那些我們知之無益的事情,我們最好是保持無知。
加爾文嚴厲批判了崇拜天使的錯誤。他認為在教會歷史上,崇拜天使具有悠久的歷史。崇拜天使的人認為,天使是人一切幸福的使者和安排者。但是卻聖經告訴我們:“天使奉派的目的,正是要證明上帝的援助是隨時隨地和我們同在的。除非天使直接領導我們歸向上帝,敬重他,尋求他,並頌揚他為我們唯一的幫助;除非我們把他們當作上帝的助手,而他們所行的一切,沒有不是受上帝所指導的;又除非他們叫我們與基督,就是唯一的中保,相聯接,完全依靠他,信仰他,仰望他,完全以他為滿足,那么,天使的確能叫我們疏遠了上帝。”(第94至95頁)
加爾文告誡弟兄姐妹:“聖經所教訓我們的關於魔鬼的事,其目的幾乎都是要我們小心防備魔鬼的詭計,叫我們準備強固的武器,足以驅逐這些最頑強的敵人。”(第95頁)魔鬼不論在什麼地方出現,都是上帝和我們的敵人。魔鬼是一切邪惡和不義的創作者,執行者和主要的策劃者。加爾文從上帝的主權出發,特彆強調“魔鬼是上帝所造的”。然而,“魔鬼本性上的這一些邪惡,不是由於創造,乃是出於墮落。不論他有什麼邪惡,都是因他自己背叛和墮落而來。”(第97頁)
聖經沒有清楚詳細地告訴我們關於魔鬼墮落的原因,時間,情形和性質,對此,加爾文解釋說,這是因為這些事不論我們是否知道,對我們都沒有什麼價值,我們應當避免討論這些與造就我們的生命無關的事情。“魔鬼在受造之時原是上帝的天使,後來因墮落而敗壞自己,又成為敗壞他人的工具”。只要我們對魔鬼有了這些簡明的認識,那就足夠了。(第98頁)
加爾文說:“正統派的信仰,不承認宇宙間任何事物,在它的本性上是惡毒;人類與魔鬼的邪惡,乃至由邪惡所生的罪,都不是出於本性,乃是由於本性墮落腐化而來;在最初所存在的,沒有一件上帝不顯現他的智慧和公義的。”(第92頁) 雖然我們知道魔鬼的工作就是反抗上帝,但我們必須深信:“魔鬼所要做的,若不按照上帝的旨意,並得到他的應許,就不能做。”(第98頁)因為撒旦在上帝的權能之下,為上帝所支配,而不得不服從上帝。即使他反抗上帝,這個反抗還是以上帝的許可為轉移的。所以,儘管撒旦出於本性的敗壞而促使他儘量反抗上帝,“但上帝既用權能約束他,他就只能執行上帝所許可的事。所以,不論他願意不願意,他總須服從他的創造者的旨意。他的工作,都使上帝驅使他做的”。(第99頁)
在這個美麗的世界中,我們隨時隨地可以看到上帝的工作,凡是我們目光所及,都是上帝的工作。但我們如何才算憑信仰理解了上帝是天地的創造者呢?加爾文認為主要有兩點:第一,思念上帝在他所創造的萬物中所表現榮耀的完全,看到上帝的偉大和權能,並把這個思想徹底地運用到自己的內心中;第二,當我們看到上帝為我們的利益和安全安排了萬物,同時又看到他在我們身上的權能和恩典,就激發我們自己信託他,請求他,讚美他和愛慕他,就相信凡是對我們有益的,我們就絕對不會缺乏。(第100至101頁)“總括地說,我們每逢稱上帝為天地的創造者時,就應該想到,他對所造的一切萬物的安排,都是在自己的權能支配之下;我們是他的兒女,他會照顧我們,保護我們,還要教養我們,好叫我們知道每一個幸福都是從他而來,使我們常存盼望,深信在與我們幸福有關的事上,他絕不會叫我們有所欠缺,所以我們的希望除他以外,別無所託;我們有所需求的時候,可以向他祈禱,我們不論從哪一方面得著利益,都應當以感恩之心承認那是他所賜予的;我們既得了他這么大的恩賜,仁愛,和溫情,我們就可以學習以全心去愛他和敬拜他。”(第102頁) 五、人是上帝創造的 人具有肉體和靈魂,這是加爾文對人受造的基本看法。在他看來,靈魂是天性中最主要的部分,而他所謂的靈魂,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分,有時他又稱為靈。 靈魂是超乎世界之外的,它具有對上帝的認識,靈魂是不朽的。“人心的機智慧型觀察天地,和自然界的奧秘,它的智慧能了解和記憶各時代的事物,能融會一切事物,使它們井井有序,又能由過去推測未來,凡此種種,都足以證明在人心中,必有與肉體判然不同者存在著。”(第104頁)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上帝的榮光,雖表現在人的外形上,可是他真正的形象,無疑是在靈魂中。(第106頁) 人的靈魂有兩種功能:理解力與意志:“理解力的任務就是辨別事物,哪一種看來值得採納,哪一種不值得採納。意志的任務就是選擇理解力認為好的,排斥理解力所認為不好的。”(第113頁)
加爾文從靈魂出發,進而討論了上帝創造人時所賦予人的上帝的形象。他認為,形象與樣式這兩個名詞並沒什麼區別,樣式一詞,不過是用來補充說明形象而已。“所謂上帝的形象,是指人性超過所有其他動物的一切其他優點而言。這個名詞。是指亞當在墮落以前所具有的完整品性,這就是說,他有正當的智力,有理性所控制的情感,和其他一切管理得宜的官感,並因天性上所有這些優點,是和他的創造者的優點相類似。雖然神的形象,主要的還是在思想和心靈上,或在靈魂和靈魂的智慧型上,然而人身無論哪一部分,多少都蒙神的榮光所被。”(第109頁)換句話說,上帝的形象就是“尚未變壞的優美人性”。(第110頁),也就是把人提高到一切動物之上的人獸之別。 但自亞當墮落後,“我們雖然承認他裡面的神的形象沒有完全消滅,但因腐化過甚,所餘下的,也只有可怕的醜相了。所以,我們的拯救和復原的開始,非借重基督不可”,就是要基督按照上帝的形象,再造我們。(第109頁)
在亞當被創造的時候,他有選擇善的自由意志,叫他可以借著自由意志的選擇而獲得永生,“亞當如果自己願意的話,很可能站立得穩,因為他墮落是出於自己的意志;他的意志可左可右,沒有堅忍不拔的精神,所以很容易地就墮落了。他原來有選擇善惡的自由;他的思想和意志,原來都是完全正確的,他的各部官能,都是安排妥當的,聽他命令;直到他將自己破壞後,才把一切優點糟蹋了。”(第114頁) 六、上帝按他的旨意統治宇宙的一切 一般的共同見解,都以為一切事物的發生時偶然的,但在基督徒看來,萬事都是由上帝的奧秘的旨意所統治的。上帝之所以稱為全能的,就是因為他照顧並統治天地,叫一切萬物的消長,無不以他的旨意為轉移。使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都在他的新而特殊的旨意的管治下。“除非是他所知道和所願意的,任何事都不能發生”。(第120頁)
加爾文提出了“天命”的觀念,“所謂天命,不是指上帝高踞天上,清閒自在地注視著下面人間所發生的故事,乃是說上帝掌管著宇宙的樞紐,統治一切。”(第120頁)他特彆強調“特殊天命”的教義,上帝對他所造的每一個事工,都有他個別的安排,特殊的關懷。“上帝從事統治一切特殊的事,而一切都是出於上帝一定的旨意;因此,沒有什麼事是出於偶然的。”(第121至122頁)“宇宙間無一事不是上帝所預定。”(第127頁)
“無論什麼時候,他降雨露到地上,就是證明他的恩惠;反之,他的命令一出,天地即酷熱乾旱,損害了稻穀的收穫;或冰雹風雨,摧毀了田中的農作物,這是證明他的報應不爽”。(第122頁) 結論:“上帝不但對一切被造之物有一個普遍的天命,以延續自然界的秩序,他亦以奇妙的旨意,引導它們走向一個特殊而適當的目標。”(第125頁)
不但天地和一切無生氣的受造之物,受上帝支配,“就是人類的思想和意志,也都受上帝的旨意所支配”。(第125頁)人在上帝的權能以外,什麼都不能做。他們若不是靠上帝的安排,連一句話也不能說。
窮人與富人,雖在世同處,而個人的境遇都為神所指定,有人高升,有人抑居卑下,都是上帝冥冥中的旨意。(第124頁)一切成功,都是由於上帝所賜福;一切災難,都是由於上帝的詛咒。(第126頁)在人事中,沒有幸運和偶然的餘地。“我們之所謂偶然,不過是指我們對於那些事的理由和原因不了解而已”(第126頁)因為世界上的事,大都隱藏在上帝的旨意中,非人的思想所能理解。
他舉了一個具體的例子:“一個商人,和一群誠實的夥伴,進到樹林裡,他一時不小心離開了他的夥伴,迷失了路,落在強盜手裡,因而被殺。這個人的死,非但上帝事先知道,而且是他所預定的。經上所說,不是他預先知道每一個人的生命應活到什麼時候,乃是說他派定的界限,不能越過(伯14:5)”(第127頁) 萬物為神所安排,這一教義,怎樣套用才對基督徒有益呢?我們首先應當明了:“即是上帝的管理也及於未來,而不只是關於過去。其次,上帝統治萬物,有時用工具,有時不用工具,有時與一切的工具相反。最後,上帝的管理是表明上帝關懷全人類,尤其是對於教會的治理,倍加注意與關懷。另一點也要注意的是,在上帝的管理之全部歷程中,雖然他的父愛與仁慈,或他嚴明的公義,經常都是顯著的;可是有時事物的原因隱而不露,因而疑竇叢生,以為人事的變更,是由於盲目衝動的幸運,”其實一切都在上帝的計畫之中。(第129頁) 儘管上帝統治世界的方法不是人力所能認識的,但上帝還是應當成為我們崇拜的目標。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說:“因為上帝以優美的旨意為我們所作的一切,非我們所能完全知道;我們只能以善意,按照律法行事;但在別的事上,我們是被他的律法所推動,因為他的安排是一種不變的律。” 七
如何看待上帝的安排與人的籌劃呢?如果一切都是上帝安排的,是否就需要廢除人對未來的籌劃呢?加爾文指出:
上帝“他既定了我們生命的限度,就交付我們照顧著生命,供給我們保存生命的一切所需,叫我們知道預防危險,又賜給我們謹慎之心及補救的方法,免受突如其來的危險所害。因此我們的職責非常明顯。如果上帝交付我們保存自己的生命,我們就當善為保存它;如果他供給我們糧食,我們就當使用它;如果他把危險預先警告我們,我們就不要粗心大意,故陷危險;如果他為我們預備了補救之方,我們就不可忽視。”因為,“人的善用籌劃和謹慎,是出於上帝的啟迪;他們保存自己的生命,是順從天意。”(第134頁)“上帝所要求的,只是要我們的行為與他的教訓相符合。如果我們行事,有任何與他的教訓不合,這不是順從,乃是抗命與違逆。”(第135頁)“人不論善惡,他們的籌劃,意志,努力和一切權力都在上帝控制之下,上帝隨意引導他們怎樣,便要怎樣,要約束他們,便約束他們。”(第136頁)即使撒旦和惡人所行的一切事,仍然為上帝所操縱,上帝借惡人的心思和他們所作的執行他的審判。(第144頁)雖然“上帝在暗中支配壞人的行為,”雖然上帝“利用惡人完成他暗中的命令,但他們既故意違反他的教訓,所以他們還不能算是順從教訓而獲得原諒。”(第147頁)因為他們與上帝的旨意不一致。
在《基督教要義》第一軍的最後一段,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說:
上帝雖在惡人的心中隨意而行,然而還是按他們的罪報應他們,所以,誰能不恐懼那些審判呢?但上帝在審查中所追究的,不是人可能作了什麼,也不是他們已經作了什麼,乃是他們企圖要做什麼?為的是要察看人心中的計畫和意志。(第148頁)
毫無疑問,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一書,不僅是名著,而且是名著中的名著,它深刻地影響了西方的歷史,進而也影響了整個人類歷史。在基督教將近兩千年的歷史中,與《基督教要義》並列的名著,大概不會超過四五部吧。 加爾文是一位改變了歷史的巨人,而他的《基督教要義》一書,則是他改變歷史的巨大武器,他是用一生的時間來寫這樣一部巨著的。該書於一五三六年在巴塞爾出版初版,一直到他去世的前夕——一五五九年,他仍然在修改這部已經成為當代名著的著作,並且,仍然對這不書不滿意。當然了,作為一個人文主義者,他對自己的著作的不滿主要是文體上的,是如何“盡美”的問題。至於在思想上,該書從初版後就基本沒有變過,加爾文的基本教訓始終是一貫的,確定的,明確的。 《基督教要義》剛剛問世不久,加爾文就在日內瓦開始了他的宗教改革運動,並且從此後形成了基督教中著名的改革宗,即長老會。改革宗至今仍然是當代基督教中的一大宗派。 在《基督教要義》這部巨著問世四百年後,由章文新主持的翻譯基督教歷代名著的幾位學者,終於將此書翻譯成了中文。全書由徐慶譽和謝秉德翻譯,並由章文新,湯清,許牧世和趙世澤對照兩種不同的英文譯本和拉丁文原作加以校訂,此書翻譯之認真,由此可見一斑。當然了,美中仍有不足,就是這個譯本不是一個全譯本,原著中的個別章節被省略了。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該為此書的翻譯而感謝主的恩典的。 該書於一九五五年十月由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至今已經快五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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