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

公教即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的三大宗教派。

簡介

天主教是與東正教、新教並列的基督教三大宗教派別之一,也稱公教。又因為它以羅馬為中心,也又稱羅馬公教。16世紀傳入中國後,因其信徒將所崇奉的神稱為"天主",因而在中國被稱為天主教。
基督教產生不久,就逐漸形成拉丁語系的西派和希臘語的東派。東派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西派以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為中心,天主教就是從西派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在古代基督教中,西派不占優勢。5世紀時外族侵擾帝國西部,西羅馬當局已無力支撐局面,羅馬主教利奧一世利用其影響,一度使羅馬免遭匈奴入侵,這使羅馬主教的威信大大提高,得以居於義大利、北非、西班牙、高盧一帶拉丁語系教會的首位。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5世紀末,法蘭克王國興起,國王克洛維於496年改宗羅馬公教,公教會也從新王朝獲得大量土地和特權。6世紀末,格列高利一世身兼羅馬主教和羅馬行政長官,為教皇制奠定了基礎。8世紀加洛林王朝期間,矮子丕平將從倫巴德人手中奪得的土地贈給教皇,即754年和756年的"丕平獻土"。800年時,教皇利奧三世為查理曼加冕,表示"君權神授",10世紀,教皇約翰十二世又為日耳曼皇帝奧托一世加冕。這樣,羅馬主教和羅馬教會確立了在整個西派教會中的實際領導地位。同時,羅馬主教和教會一直想在東西兩派各教會間取得至少是名義上的首席地位。早在445年,利奧一世就呈請西羅馬帝國皇帝瓦倫丁尼三世降旨,令各地教會和主教服從羅馬主教,但此旨對東派教會並無實效。451年,東派勢力占優勢的卡爾西頓公會議制定法規,規定君士坦丁堡的地位與羅馬相等,利奧一世對此提出抗議。圍繞這個問題,東西兩派矛盾日益尖銳,5世紀末,羅馬主教斐理克斯三世宣布革除君士坦丁堡主教阿卡西烏出教,863年和867年,更出現了羅馬主教尼古拉一世和君士坦丁堡主教佛提烏相互革除對方教籍的嚴重局面。1054年,東西兩派正式分裂,東派自稱正教,西派自稱公教。天主教會及其教皇制,作為獨特的單一教會和體制至此正式確立。

天主教

天主教稱其教義為"公教教義",是基督親授,經使徒和公教教會持守、傳授、教導,所有公教教徒都必須全部信奉接受的純正信仰內容。天主教會強調信仰是對"啟示真理"表示同意或"認信"。天主教又將啟示分為自然啟示和特殊啟示兩種。自然啟示是指通過人類自然理性即可認識的真理,如關於天主的存在、天主對宇宙的造化、靈魂不滅等,論證這些教義的理論稱為自然神學或哲理神學;特殊啟示指超乎人類自然理性、非經天主啟示不能獲得的真理,有關的教義稱為啟示教義,包括三位一體、救贖、教會、復活、永生等,並認為這些教義有超理性的奧秘性,故又稱超性教義,論證這些教義的理論或學說,稱為啟示神學或超性神學。天主教認為聖傳和聖經組成天主聖言,是啟示的寶庫,而解釋聖傳與聖經的權力在教會。凡由教會加以神聖委派,賦予"傳授和教誨教義之權"者(如教皇、公會議、主教等),他們的合法教誨皆"無謬誤",並對所有教徒具有制約性的權威。
天主教會在組織體制上十分重視教階制。天主教的教階制分為神職教階和治權教階兩類。神職教階屬"神所立的品級",由主教、司鐸、助祭構成。職權教階是根據教會的治理和統轄權,以及某些特定分工而形成的極次,位居最高者為教皇,下有宗主教、牧首主教、省區大主教、都主教、大主教、教區主教,以及由教皇特委的教廷重要成員樞機主教。

目前,

天主教是基督教的第一大派別,全世界共有天主教徒8.8億,約占世界人口的18.5%,在各大洲的分布大致為:拉丁美洲約有3.7億,歐洲約有2.5億,北美洲和非洲各有約8000餘萬,亞洲和大洋洲各有約700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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