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義方法

人文主義方法

人文主義方法是文化地理學研究使用的一種比較理想的方法,它與實證主義方法正好相對。它的特點是不特彆強調發現肯普遍性的規律性東西。著重強調的是研究個人世界或者個案,強調個別性和主觀性的表現。而且這些是不重複的。

概述

人文主義方法人文主義方法

人文主義方法是文化地理學研究使用的一種比較理想的方法,它與實證主義方法正好相對。它的特點是不特彆強調發現肯普遍性的規律性東西。著重強調的是研究個人世界或者個案,強調個別性和主觀性的表現。而且這些是不重複的。人文主義方法是作為反科學主義出現的一種研究方法。

人文主義方法論是與人文科學或精神科學的發展聯繫在一起的。與自然科學的實證論傳統相對,人文主義是以觀念論為傳統的,20世紀初,德國哲學家狄爾泰開闢了心理學和歷史的解釋學傳統,他指出人文科學的選材和方法特徵在於所謂“歷史的理性”,主張人文科學應有自己的研究邏輯,指出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差別在於前者試圖解釋,後者試圖理解。伽達默爾的哲學解釋學是當代西方人文科學方法論中最具人文精神,最有影響的派別。M•韋伯在《科學理論論文集》中說:社會現象研究和純科學的區別在於社會現象涉及有意識的行為主體,他們自己賦予意義於他們的行為,所以社會科學家為了描述和說明社會現象就要有理解的概念與實踐,即理解、移情作用和直覺,所以人文主義傳統堅決反對要求社會科學把人的行為客觀化,把行為主體物質化的觀點。

關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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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主義方法論關注的焦點歸納為三方面:
首先,關於經驗的客觀性問題。人文主義者否認社會生活的經驗具有可重複性,可公共確認的純粹客觀性,強調社會事實中人的主觀性方面:人的信念、動機、需要和希望並不完全表達於客觀的外表行為中。單純的外表行為研究,不足以深透主觀動機和意向領域,因此,人的行為僅僅部分的由它同外界對象或未來結果的關係構成,它的意義相當大部分在於它表達了某種主觀的心理狀態。沒有同生活於一定社會中的具體個人的直接接觸,是不可能完整理解有關的事實的。事實、資料或證據是不能與一定理論相脫離的,因為,選擇哪些資料作為有意義的事實,在何種深度或層次上挖掘事實本身的意義都與理論的解釋有關。
其次,關於因果律的有效性。在社會研究中看重因果律的人往往把各種社會現象的產生歸結為原因——結果模式,而人文主義者卻不這么認為。他們否認在社會歷史文化領域能表達任何全稱假說,建立因果律或統計律。因為自然事物與人的行為有根本的不同,不可同日而語。在自然世界中,事件之間的因果聯繫對於不同的社會或文化都是中立的,對於支配任何一個社會或一種文化的意義都是無關的,但人的行為卻由它們對行為主體或對象參與者所具有的意義來辨認,而這些意義的內涵與闡釋都是由一種給定文化與行為者本身的意義感受來決定的。眾所周知,每一種文化有相應的意義庫,不同的人對意義的感受、辨認與理解不一樣,無庸說在不同文化背景里,就是在同一文化背景里的不同人的行為之間,要作出正確或行之有效的因果概括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當然不能把因果規律固定下來解釋人的具體行為,要了解這種滲透著社會意義的範疇之間的聯繫,只能靠對那個意義系統的深刻體會,而不是外部的機械概括。
最後,關於理論或解釋的性質問題。人文主義者強調社會科學理論或解釋的目的,並非要推導出經驗事實或現實資料,也不是要推導出經驗概括或統計定律,好的理論或解釋的標準是對人的行為和語言的意圖和意義的深刻理解,發他人所未發,言他人所未言,力求見解獨到。人文科學以人的行為和語言為研究對象,以相互交流和相互影響的人而不是事物為研究對象,理論解釋的目的不是要回答“為什麼”的問題,而是要回答行為的內在依據包括個人的、社會的、文化的問題(從邏輯學角度來說,原因和理由是不同的概念)。因此,一個好的理論要能提供合理的行為主體有關的規範標準,要根據理由來解釋的理解(interpretative understanding)他的行為規範的標準,並不是提供當作客觀事件的行為的演繹說明。以人的行為和語言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的價值觀念不可能是中立的,不能免除意識形態的影響,總是要受到一定文化的規範、預設和偏見的支配。

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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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人文主義方法是基於個體視角使用的一種研究方法,其最大特點是忽略了科學規律的高度抽象與概括,重視人文世界的種種特殊性,展示人文世界的多樣性差異性豐富性和說明問題的個性化理解。例如,研究雲南居民建築特點,主要是基於當地的人們具體生活環境與人們的主觀需要進行研究,考察它在世界區域中的局域文化魅力力量。人文科學以人的行為和語言為研究對象,以相互交流和相互影響的人而不是事物為研究對象,理論解釋的目的不是要回答“為什麼”的問題,而是要回答行為的內在依據包括個人的、社會的、文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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