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人文主義解釋

第三章重點考察了法律的人文主義演變及形成過程,進一步論證了法律形成的人文主義淵源。 法律本體的人文主義基礎一、人類天生的信念——文明二、文明的品性與法律的產生第三章 法律價值的人文主義證成一、法律的人文主義套用與踐行——兩大法系之人文奧秘二、犯罪人的權利憲章

內容介紹

我一直堅信,當代中國的法學有必要進行研究範式上的變革,這既是中國法學既往研究經驗的總結,也是中國法學走向新世紀的必然選擇:它需要脫幼。由此我更進一步地認定新世紀的中國法學再也不能是僅停留在法律技術層面上的法學了,這樣的法學只能是一種末路法學,因為“本世紀的法學和法學者的歷史表明:純粹的法律技術對法律和社會是危險的”;①另一方面,新世紀的中國法學也必將純思辨性法學視為誤區,因為陽光下本無罕事,真理應當是具體的、常識性的。也正因如此,伯特蘭·羅素講過一句極有見地的話:哲學大師們的中心思想本質上都是非常簡單的;而以石里克和卡爾納普為領袖的邏輯實證主義哲學的一個基本結論是:科學之所以是科學,是因為它(們)能被還原成常識。②法學自然也概不例外,否則面向新世紀的法學仍然難以掙脫幼稚的陷阱和牢籠。
與此同時,“在過去和當今的極權主義制度中發生的重大事件,特別是在法的嚴重犯罪的教訓表明:一種法律秩序、一種法學和一種司法倘若不意識到不可放棄的基本權利和人權的實質性的價值秩序,就可能成為當時統治者為所欲為的工具。而所謂的無價值或價值中立的法、司法和法理學就仿佛一隻風向標,只能隨著各自所處的時代的統治者搖擺不定。任何法理學如果不研究法的價值基礎就等於失去了自身的對象。”①
由此問題也就更加具有了挑戰性。這至少表明,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必然是也應當是價值論法學,而至為關鍵的莫過於其終極評判標準無一例外是與對現世人的幸福生活關注,對人的價值的崇尚以及對人的人格尊嚴的弘揚的緊密相連的。一句話,它必然是以人為中心、命定人文主義的。此即所謂“法律與制度必同人的思想攜手共進”(傑斐遜總統語)。所以在這裡,伯恩·魏德士無疑是正確的,他意味深長地斷言:“法理在實踐與理論中有著重要的、雖然也經歷過波折的歷史。無論是在中世紀的等級社會的世界與科學秩序中,還是在發達的工業社會的複雜制度中,法理學在過去和現在都肩負著社會、政治與文化有目共睹的重要使命。”②
這無疑更加有力而明確地昭示,法律必然是人文主義的——是“人的法律”而非“物的法則”,所有的法律背後最終都是人文主義的圖景,就像所有的法則背後都是人文主義的圖景一樣。它充溢著寬泛的人文氣質,非人文的法律即非法律,也正因為法律具有這樣永恆的人文秉性,法律也才有了穩固的理念背景和頑強的實踐生命力,否則法律將形同虛設。這迫使我們通過人文主義的視角來理解法律概念的內涵,並在此基礎上重新審視和思考各種構成法律概念的慣常性研究途徑的發生條件和相應麻煩,以尋求法律的正解。
無疑,本書正是基於這樣的人文主義理路對法律進行系統解釋的一個全新的嘗試。因此在篇章結構的型構和設計上,本書導言部分從當代社會中存在的焦慮與法律的可能生活的研究出發,詳細探討了時代精神的聚焦點、現代法律精神與人文主義的信念的關係以及學者的使命、社會人的使命與現代人文情結等相關論題;闡述了在法律理論研究中的人文主義研究的基本意義和學術價值;最後明確了我們對本書研究的切入角度和思維進路。第一章我們比較詳細考察、分析了什麼是人文主義及其歷史沿革、人文主義視域圖景等系列問題。第二章則從文明史的角度詳細分析了法律產生的本體性人文主義基礎和前提。第三章重點考察了法律的人文主義演變及形成過程,進一步論證了法律形成的人文主義淵源。第四章從立法史的角度確證或證成了法律的人文主義奧秘。第五章又以法律的徒法的困惑與模式變項的危險為關注的焦點,強調了法律職業的人文主義立場。第六章也是最後一章,我們從人文主義的視角詳細考察了當下中國的法制現代化問題,並旗幟鮮明地提出要認真對待人文主義,否則法制現代化有虛化的危險。顯然,確定這樣的研究理路也就意味著本書必然以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為指導,綜合運用語義分析、價值分析、歷史考察、階級分析、比較分析等方法以完成本書所承載的基本使命。
總之,通過上述詳實而細緻的研究,我們試圖使人們確信,法律的的確確是可以也應該從人文主義視域來觀照和詮釋的。法律不僅僅是現世主義的工具,它還是以人為中心旨歸的——是人的生活的終極目的和意義的一部分,是人性的基本訴求。這也就是說,人文關懷是其永恆的主題。人文主義對法律來說,既有描述的意義,也有規範的意義。法律與人文主義從來都是相伴而生的,不曾分離,也不應分離。
當然,正如我一再言明的,儘管在本書的寫作過程中,我未敢有絲毫懈怠,努力完成一個學人的涅架和再生的過程,但結果可能並沒完全遂願,敬請各位專家和學人指正。真的,沒有任何保留和限制。

作品目錄

總序
編者的話

前言
導言:時代精神的聚焦點
一、存在的焦慮與法律的可能生活 ——現代法律生活的反思
二、現代法律精神與人文主義的信念
三、學者的使命、社會人的使命與現代人文情結
第一章人文主義的價值意蘊
一、人文主義詞義探究:廣泛套用的人文主義與作為主題的人文主義
二、人文主義的視域圖景
第二章法律本體的人文主義基礎
一、人類天生的信念——文明
二、文明的品性與法律的產生
第三章法律的人文主義演變及形成
一、人類文明的苦樂年華——中世紀法律的評述及反思
二、法律與革命——法律的人文主義演變及形成
三、古典自然法:一個人文主義的初步分析
第四章法律價值的人文主義證成
一、法律的人文主義套用與踐行——兩大法系之人文奧秘
二、犯罪人的權利憲章——罪刑法定的人文透視與人文辯考
三、自由人的自由禮讚——意思自治的人文透視與人文辯考
第五章法律職業的人文主義立場
一、徒法的困惑與模式變項
二、法律共同體及現代職業技術時代的危險
三、思之賜——職業人性化與法律教育
第六章認真對待人文主義——法制現代化的相關序曲及當前難題
一、法制現代化——一個初步的分析
二、當前的難題——缺乏信譽擔保的中國法治:以人文的名義
三、改造與拯救——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現實關切與終極關懷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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