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維權網

二奶維權網於2006年6月19日由鄭百春創立。該網站聲稱:當代社會是男權至上,男女不平等。對那些弱勢群體——二奶更是不平等。人們把婚外性過錯的責任全部推給二奶。在司法實踐中,二奶本應得到保護的權利而無端被剝奪。法官在審理判有關二奶的案子中,以道德標準代替法律規定,違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法律的天平無原則地傾向大奶,或者是包二奶的男人。二奶的人身權利受到保護,二奶的則產權利不應受到保護。

鄭百春聲稱:二奶維權網的創立,掀起了“婦女革命”、“女權運動”的新高潮。二奶維權網,目的不僅僅是為了維權而維權,它具有現實意義和深遠社會意義的歷史意義。

二奶維權網的問世引起了國內外上千家媒體的廣泛關注和報導。同時也引起了民眾對二奶維權網和鄭百春的質疑和批判。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都不能被剝奪,為何“二奶”,就不能享有人的基本權利?難道道德的瑕疵比違法行為更更應當受到批判嗎。

創立

二奶維權網二奶維權

2006年下半年,一個名為“二奶維權網”的網站悄然登上網際網路的舞台。它的“出世”在很短時間內吸引了無數眼光,一時風光無限。據稱,最初國內外上千家媒體和公眾的廣泛關注的確給網站帶來了人氣,當時網站每天點擊量都在2000次以上。

謝麗君所創建網站二奶維權網實際為維權網站。因為身為網站站長的謝麗君在舉報一公職人員時未給合理公正處理,政府死不認可二奶。為維權不得以高調曾經二奶身份,實質只為維護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權益。

謝麗君及其二奶維權網所提出的口號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網站不但因此吸引了慕名而來的“二奶”求幫權益維權,同時更有其他人群如含冤入獄類、房產糾紛類、勞務契約類的等等等等的弱勢群體的權益求幫維護。網站現主要通過非訴訟途徑幫維護“二奶”合法權益的受侵害和其他人群遭遇的的權益。

同年幾乎相同時間段,另一個名為“二奶維權網”的網站也悄然登上網際網路的舞台。它的“出世”在很短時間內吸引了無數眼光,一時風光無限。據稱,最初媒體、公眾的廣泛關注的確給網站帶來了人氣,當時網站每天點擊量都在200次以上。網頁的底紋、框架、以及大標題都採用了醒目的桃紅色。內容設定相當豐富,除了一些成功的維權案例、媒體報導以及律師說法外,也有“男人如何偷情劫色?”這樣的欄目。網站何以如此吸引人?不僅僅因為這個奪人眼球的網站名稱,更因設定的這些內容以及由創始人鄭百春提出的種種維權口號。

口號

二奶是人,當有人權。
革男人的命,維女人的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德面前男女平等。
大奶、二奶、三奶的合法權益同受法律保護。
反對歧視,主張平等,維護二奶及非婚子女的合法權益。
“法律不等於道德,道德不能代替法律”

宗旨

二奶維權網二奶維權網

救助弱勢女性;警示教育男女;
呼喚人性理性;倡導平等公正
救助弱勢女性(不僅弱勢,且無助無奈)
呼喚人性理性(是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
倡導平等公正 (道德法律上是區別對待)
警示教育男女(包二奶做二奶有代價的)
救助弱勢女性
——不僅弱勢,且無助無奈
呼喚人性理性
——是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
倡導平等公正
——道德法律上是區別對待
警示教育男女
——包二奶做二奶有代價的
痛陳包二奶做二奶教訓

原則

合法公正原則 非訴調解原則
保密謹慎原則 真誠敬業原則
高效快捷原則 和諧科學原則
一石激起千層浪,網站吸引了不少“二奶”擁護。“二奶”們通過電話、電郵等形式向“二奶維權網”求助,而網站則主要通過調解和其他非訴訟的途徑幫“二奶”維權。

維權變包養

二奶維權網二奶維權網

創辦網站的最初幾個月,鄭百春和他的“二奶維權網”熱熱鬧鬧地紅火了一場,可這種熱度沒持續多久,到2006年10月,網站營運4個月時,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達到13 萬餘元。儘管仍有不少“二奶”慕名而來,但鄭百春的維權之路卻走得並不順當。在網站慘澹經營4年後,情況已經非常不盡如人意。現在通過網站找到鄭百春的“二奶”也有不少,但是真正維權的案件數量卻比以往少了。

據鄭百春介紹,過去來求助的多是通過電視、報紙找到鄭百春,現在相當一部分是通過網站找到鄭百春;過去來求助的‘二奶’不少是‘臨時起意’,現在多是反覆考慮很久才和鄭百春聯繫,她們的顧慮多了,來找的絕大多數是被拋棄的、有病的、精神有障礙的。 二奶維權網的經營一直是賠錢的,由於工作人員的待遇不高,現在人員已經由最初的七人減為三人。

另一個煩惱的是,網站的“交友中心”開始變味。設定這個版塊的初衷是為那些與男人分手的“二奶”提供交友方便,可現在的內容很多都是:“高校美女大學生求包養,身高172,體重54,覓經濟實力男,各取所需,互不干擾。有意者聯繫……”“90後美男子想找想做二奶的美眉……”無怪乎有人說“二奶維權網”成了“求包養和找包養對象”的專版。

質疑

這種維權方式卻遭到質疑,不少律師和社會學專家認為,利用對方身份進行威脅、曝光的手段是不道德的。鄭百春卻認為,他維護的是“二奶”作為公民的正當權益,因為很多來找他的“二奶”都是上了男人的當,被玩弄了感情。

二奶維權網二奶維權網

其它律師解釋,“二奶”肯定有其合法權益存在,但是相比較而言,合法妻子的權益才是最該維護的。從基本的道德判斷和法律認知來看,‘二奶’的存在本身就違反一夫一妻制,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根本就不允許‘二奶’存在,儘管“二奶”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現象,而且隨社會寬容度增大,還有蔓延趨勢,但至少在法律意義上不存在“二奶”的概念,更沒有其合法地位。

法律會保護正當合法群體的利益,“二奶”當然也有合法權益,從業務的角度上來看,為當事人維權也無可厚非,可如果特地開設網站,大張旗鼓地公開去為‘二奶’這個群體維權的話,那就有待商榷了。

有些律師不能認同鄭百春的做法:“打著為一個群體維權的名義開設網站,會給公眾造成錯覺,大家或許認為,有律師都專門為這個群體維權了,是不是‘二奶’已經合法了?是不是‘二奶’名正言順了?這些都可能會給公眾傳遞一種錯誤訊息和消極暗示。”

南京醫科大學周正猷教授認為,每個人都有人權,要崇尚人權,“二奶”這個群體中的女人作為普通公民有著她的合法權利。但就現在來看,“二奶”實際上是個職業,這種職業其實是不合法的,她們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從道德層面、文化傳統層面而言,更不能為世人所容忍,而律師公開地為“二奶”這個職業維權,自然也不能被世人接受。

周正猷稱,我國曾對兩千對夫妻做過婚姻狀況調查,有93.7%的婚姻當事人覺得沒有愛情。他認為婚姻是鮮有愛情的,都是親情和友情,但婚姻應有愛情作為基石。對於情人、婚外戀、二奶的出現,他認為,站在個人立場上,尋求情感釋放無可厚非,但站在婚姻雙方和社會的立場上,這些角色卻不能被容忍,我們不能忘掉婚姻對他人的影響。當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衝突,作為一個社會人只能犧牲個人利益。

對質疑的辯解

一位著名的婚姻法學家批評:二奶是非法
二奶是屬於道德範疇(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所以不存在非法不非的,合法不合的問題,更不存在非法的二奶和合法的二奶。和情人一樣,也不存在非法情人和合法情人的問題。我們可以說,二奶的社會身份是不道德的,社會角色是不光彩的,但不可以說二奶是非法的。
一位婚姻法學家批評:二奶沒有什麼權利可維,鄭百春所維的二奶權利只是公民的權利。鄭百春偷換了概念,把公民的權利偷換為二奶的權利
說二奶沒有什麼權利可維,這種說法不對。二奶是人,當有人,二奶是公民,當然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這是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公民權利。
有法學專家批評說:鄭百春偷換了概念,是把公民的權利偷換成二奶的權利。
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大家知道,中央提出農民工問題,農民工維權,農民工是不是公民?農民工的權利,不就是公民的權利呢?那為什麼要提出農民工維權這樣的口號呢?可不可以說這也是在偷換概念呢?
再比如,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權益保護法,等,這些婦女,兒童都是公民,都享有公民的權利,是不是說不需要這些法律,只要有一個公民權益保護法就行了?
二奶維權的口號是在特定的背景下提出的,二奶維權的網站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建立的,是在男權至上,男女不平等,特別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把過錯的責任合部地推給二奶,在司法實踐中,二奶本應得到保護的權利而無端被剝奪,法官在審理判決有關二奶的案子中,往往違犯法律的規定,違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法律的天平無原則地傾向大奶,或者是包二奶的男人。
有專家說二奶的人身權利受到保護,二奶的則產權利不應受到保護,對嗎?
二奶的人身權利應當受到保護,二奶的財產權利也得到保護,二奶其他的合法權益都應得以保護。二奶和其他公民一樣,享有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及憲法賦予的其他權利。即使是犯了罪的人,除了法院判決被剝奪的權利外,其他權利照樣享有。更何況二奶呢,難道二奶比犯罪分子更可惡?
大奶和二奶的權益誰應優先受到保護?
你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
不論誰的權益受到非法侵害,都應受到保護,受到平等的保護。不存在誰先誰後的的問題。不論是乞丐還是富翁,不論是大奶還是二奶,三奶,權利都應該受到平等保護。理論依據:天賦人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再說,為什麼要把二奶的合法權益和大奶的合法權益對立起來呢?在法庭上,我們替原告代理,替原告維權,不等於就是侵犯了被告的權益,更不能說是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權益。我好比我們說張三是好人,不等於說李四就是壞人一樣。
幫二奶維權是在打壓大奶,是不是?
二奶維權網,在感情上對大奶有一定的傷害,大奶心理上難以接受。但事實上我們幫二奶維權是在打壓包二奶的男人,警告男人:包二奶是要付出一定代價的,要承擔責任的,包括經濟上的,法律上的。男人不能只圖一時的享受,快樂,而不考慮後果。讓男人三思而後行。可以減少包二奶的現象。這恰恰是我們在幫助大奶,共同打壓包二奶的男人,這有利於家庭的穩定。
你幫二奶維權,為什麼不幫大奶維權呢?
會不會問我:你幫殺人犯辯護,為什麼不幫受害人維權?道理一樣的。幫二奶維權不排斤幫大奶維權。只是二奶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二奶的合法權利被廣泛的剝奪了,這個問題比較突出才提出二奶維權的問題。
大奶的權益能夠得社會的廣泛關注和保護,去婦聯,街道,法院等都可以。而二奶境況就不同了。二奶的權利保護處於真空。

其它律師解釋,“二奶”肯定有其合法權益存在,但是相比較而言,合法妻子的權益才是最該維護的。從基本的道德判斷和法律認知來看,‘二奶’的存在本身就違反一夫一妻制,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根本就不允許‘二奶’存在,儘管“二奶”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現象,而且隨社會寬容度增大,還有蔓延趨勢,但至少在法律意義上不存在“二奶”的概念,更沒有其合法地位。

法律會保護正當合法群體的利益,“二奶”當然也有合法權益,從業務的角度上來看,如果對方的身份果真是律師,律師為當事人維權也無可厚非,可如果特地開設網站,大張旗鼓地公開去為‘二奶’這個群體維權的話,那就有待商榷了。

有些律師不能認同鄭百春的做法:“打著為一個群體維權的名義開設網站,會給公眾造成錯覺,大家或許認為,有律師都專門為這個群體維權了,是不是‘二奶’已經合法了?是不是‘二奶’名正言順了?這些都可能會給公眾傳遞一種錯誤訊息和消極暗示。”
南京愛之圖婚姻諮詢中心創辦人、南京醫科大學周正猷教授認為,每個人都有人權,要崇尚人權,“二奶”這個群體中的女人作為普通公民有著她的合法權利。但就現在來看,“二奶”實際上是個職業,這種職業其實是不合法的,她們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從道德層面、文化傳統層面而言,更不能為世人所容忍,而律師公開地為“二奶”這個職業維權,自然也不能被世人接受。
周正猷稱,我國曾對兩千對夫妻做過婚姻狀況調查,有93.7%的婚姻當事人覺得沒有愛情。他認為婚姻是鮮有愛情的,都是親情和友情,但婚姻有愛情作為基石。對於情人、婚外戀、二奶的出現,他認為,站在個人立場上,尋求情感釋放無可厚非,但站在婚姻雙方和社會的立場上,這些角色卻不能被容忍,我們不能忘掉婚姻對他人的影響。當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衝突,作為一個社會人只能犧牲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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