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於1998年3月5日至1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工作報告。

基本信息

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98年3月5日至19日在北京舉行。共有代表2980名。九屆全國人大增加了重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2個代表團,故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分為34個代表團。

第九屆全國人大共收到議案830件,議案總數居歷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首。其中代表團提出的議案26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804件。

會議聽取了李鵬總理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李鵬總理在報告中總結了五年政府工作的體會:第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第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之間的關係;第三,既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又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第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五;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李鵬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未來五年,我們將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九個五計畫,開始實施下個世紀頭十年的發展計畫,進入和建設小康社會。

會議分別聽取了國家計委主任陳錦華、財政部部長劉仲藜向大會作的關於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199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關於199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會議還聽取了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田紀雲作的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卿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通過了關於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199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通過了關於199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會議還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改革後國務院部委由原有的40個減少為29個。

會議通過選舉決定,產生了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選舉江澤民為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李鵬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胡錦濤為國家副主席,朱鎔基為國務院總理。

會議對新一屆政府的任務作了具體規定。朱鎔基總理將其概括為“一個確保、三個到位、五項改革”。“一個確保”即:必須確保今年(1998年)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達到8%,通貨膨脹率小於3%,人民幣不能貶值。“三個到位”即:三年左右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本世紀末實現中央銀行強化監管,商業銀行自主經營;三年內完成中央政府機構改革。“五項改革”即: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投資融資體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醫療制度改革和財政稅收制度改革。朱鎔基總理強調,科教興國是新一屆政府最大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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