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心

九住心

九住心,佛教術語,指奢摩他的修習過程,通過這個九個階段的訓練,就可以進入心一境性,成就正定。在修習九住心的過程中,可能會有一些身心上的變化,但是仍然還未成就正定。要到身心輕安發起時,才能稱為止成就,進入未到地定。一內住不令散亂也。二攝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攝心寧靜。則禪定可成。若覺一念稍動。即便攝持。令心安住也。三解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既解知覺觀之心。攀緣外廣。即當收斂安住也。(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禪味曰觀。)四轉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覺心既息。不妄搖動。得靜定功。轉樂安住也。五伏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心住靜定。久或生厭隨而折伏。益加精進也。六息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忽覺內心動亂而生過失。於一念間即令止息也。七滅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或由外緣。忽起貪愛等念。即當猛省。方便滅除。無令增長也。八性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既能息諸妄念。則知心性本來明靜。任運安住也。九持住心謂修行之人。於習禪時。功行純熟。安住正定。不由作意任運。持善不失。持惡不生也。

一內住者

原文

國中九心。一內住者, 謂從一切外所緣境攝錄其心,令其攀援內所緣境,《莊嚴經論》云:[心住內所緣]。

今譯

第一住心內住:是指在修止的過程中,能緣心已散亂於其他所緣的可悅愛境時,以正知察覺,將能緣心,從外在所緣予以收攝,恢復安住於原來執取的內所緣境,成為內住心;對此,如《莊嚴經論》說:講能緣定心,從散亂於其他所緣的種種外在可悅愛境向內收攝其心,令定心繼續安住在內所緣境上,就稱為【心住內所緣】的內住心。

心相

內住心的心相:顧名思義,由於行者之前,尚未嫻熟修習近修定之理,所以剛開始趣入第一住心內住時,其能緣心極難安住於原來執取的善所緣,會不由自主地極其多次、又極長時散亂於其他所緣的可悅愛境,心如瀑流相續不斷的攀援外境,其境相續不斷,紛至沓來,令心不能駕馭,甚至,須經極久之後,才能恍然察覺已經散亂與其他所緣的可悅愛境。正因為突然不接觸外境,又過於散亂,致使有時也會憶念許久未曾憶念的人、事、物等煩惱事相而擾動其心,其實這並不是引發更多的煩惱,而是因為平日內六識大多數散亂於外六塵,所以才暫時不現起某些煩惱事相或者只是現而不知罷了。雖然一開始趣入第一住心內住時,必須收攝內心安住於所決定的所緣上,但實際撒謊能夠能緣心唯有少分安住,至於正知正念之力就不用說了,故才有像這樣的不得安住於所緣的心相。

菩提道次第廣論奢摩他章淺釋菩提道次第廣論奢摩他章淺釋

二續住者

原文

二續住者,謂初所繫心令不散亂,即於所緣相續而住,如云:【其流令不散】

今譯

第二住心續住:是指能緣心由前內住的小住所緣,以此為基礎,進而間歇相續安住,不散亂於其他所緣,即能緣心於所緣境,已能有少許的相續專注安住,成為續住心;對此,如《莊嚴經論》說:安住所緣的續流,已得少許相續安住,能緣心安住所緣不再外散,就稱為【其流令不散】的續住心。

心相

顧名思義,續住心是由前已極少住的內住心為所以,而間歇相續生起的少許安住所緣的意思。此時, 分別尋伺,沉掉(沉沒和舉掉)等障礙,稍微暫時而轉弱,其相續安住所緣的時間,約是計數一串一百零八顆的念珠之久,但是,仍多入於粗粉沉掉的障礙之中,而且已生障礙也不容易快速察覺,只是較前有些少分的相續安住罷了,這是經由內住而間歇住於所緣的續住心相。

要言之,在第一住心內住和第二住心續住是,粗粉舉掉的力量極強,次數頻繁多現起,而且無力察覺對治。

三安住者

原文

三安住者,謂由忘念向外外散是,由知散已,還復安置前所緣境,如云:【散亂速覺了,還安住所緣】

今譯

第三住心安住:是指能緣心忘失了所緣而外散時,便能以正知覺察能緣心已外散於其他所緣,由覺知外散之後,便能將外散攀援之心向內收攝,令能緣心恢復安置於原來執取的所緣境,成為安住心,就稱為【散亂速覺了,還安住所緣】的安住心。

心相

顧名思義,在安住心時,其能緣心一生散亂,便能速疾生起正知的覺察力,令能緣心恢復安置於原來執取的所緣,彼時,心相續的逆緣和粗粉尋伺分別,沉掉等障礙疲乏暫息,已較微弱無力,但仍會外散,上有少許粗分沉掉,已漸漸轉向於現起中分沉掉之際。顯然地,此時,能緣心相續安住於所緣境的時間較前續住時間更長,外散時短,這是經由內住,續住,而得安住於所緣的安住心相。

四近住者

原文

四近住者,《修次初編》說,前安住心是知散斷除,此近住心是散亂斷已,勵力令心住前所緣。《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說:從廣大境數攝其心,令性漸細上上而住。如云:【具慧山上轉,於內攝其心。】與所說相順。《聲聞地》說:先應念住,不令其心於外散動。謂起念力,令不忘念於外散動。

今譯

第四住心近住:關於近住的心相,將援引諸論予以顯示,如《修次初篇》說,由於住於第四住心近住前的第三住心的心相,能夠速疾生起正知覺察已入於散亂而予斷除,故在第四住心近住時,能在勵力精進勤勤加功用行,能令緣心安住於原來執取的所緣境。

對此,寂靜論師所著《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說:當生起第四住心近住,能緣心外散於外在的廣大所緣境時,便能由正知覺察而勤勤功用,將外散之心數數向內收攝,令能緣心的體性漸漸轉入於微細專注,由上而更為增上安住,輾轉增上相續安住於原來執取的所緣,凡此,即《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說,以正知的智慧力,令能緣心漸趨增上安住於所緣,就稱為如《莊嚴經論》說:【具慧上上增,於內攝其心】的近住心,凡此所說,皆相順於如前《修次初篇》《般若波多蜜多教授論》所所之義。

《聲聞地論》則說:應先正念而住,令能緣心漸漸相續安住所緣不令能緣心被其他所緣擾動。意即應發起正念之力,令不向外散動,令不忘失於原來的執取的根本所緣,就是近住心。

心相

顧名思義,當修定行者住於近住心時,其所現起的修定障礙是中分沉掉,即使能緣心外散於廣大外境,也能數數收攝其心,也能以正知,正念之力攝持定心,已有力不忘失所緣,令能緣心漸漸向上轉入細微專注,知心一處於正定中,這是經內住,續住,安住,而得近住於所緣的近住心相。

要言之,安住於第三住心安住及第四住心近住時,正知正念之力較強,能緣心相續安住於所緣之力轉增堅固;即使是入於少許沉掉以及現起中分沉掉,也有能力速疾察覺生起對治。

一般而言,初修業者,若能不斷串習修止,而能安住於第三住心或第四住心,就難能可貴了,因為當住於安住心或者近住心時,已有一定程度的駕馭能力,一入於散亂,便能立刻覺察對治,令再相續安住於所緣,故說不易獲得。

五調伏者

原文

五調伏者,謂由思維正定功德,令於正定心生欣悅,如云:【次見功德故,於定心調伏。】《聲聞地》說,由色等五境及三毒、男、女隨一之相,令心散動,先應於彼取其過患,莫由十相令心流散。

今譯

第五住心調伏:因為經由前四住心——特別是第四住心——依次相續安住的緣故,致使能緣心漸漸趨於放緩,而有入於沉沒的障礙之譽,因此,彼時即應特別正行思維清靜三摩地的勝妙功德義利,而提策心力住於明分,並由提策力而歡喜欣悅於修習三摩地,就是調伏心。

對此,如《莊嚴經論》說:因為由諸前住心的久住易沉的緣故,因此之後,必須由觀見、思維清靜三摩地的妙勝功德而提策心力,調伏沉沒,使令定心獲得自在調伏而欣喜修習,就稱為【次見功德故,於定心調伏】的調伏心。

同時,《聲聞地論》也說,在修止過程中,能緣心會由色、聲、香、味、觸等五塵,及貪、嗔、痴三毒,以及男、女等污染十種行相隨一所散亂,令能緣心不得相續安住於原來執取的所緣,因此,最初即應以正知思維信解清靜三摩地的勝妙功德以及正行思維信解令心向外流散的十種污染相隨一的十種污染相隨一的過患,以功過對比之上調伏其心,令能緣心不散亂於上述十種污染行相隨一,而能相續安住於原來執取的所緣。

心相

顧名思義,當修定行者經由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而住於調伏心時,已不再具有粗分、中分沉掉、唯有細分沉掉,能緣心於所緣已具足了長時堅固的明分及長時平穩的住心,不外散於其他所緣;又因為已定解了修習清靜勝妙的三摩地,能間接引發諸多殊勝功德和義利,同時已具足了有力遮止令心散亂的尋伺分別、與諸隨煩惱的能力,所以欣喜三摩地功德,具有好樂安住於所緣境的策舉心相;基於此,能緣心安住執持於所緣的時間,較前四住心更為有力,並能長時依於正知正念,而安住於心一境性的正定之中(但是由於住心穩固以及具足細分的沉掉,所以行者往往也會誤以為得止);這是經由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而得調伏於所緣的調伏心。

六寂靜者

原文

六寂靜者,謂於散亂觀其過失,於三摩地止息不喜,如云:【觀散亂過故,止息不欣喜。】《聲聞地》說,由欲尋思等諸惡尋思,及貪慾蓋等諸隨煩惱能擾亂心,先應於彼取其過患,於諸尋思及隨煩惱不令流散。

今譯

第六住心寂靜:是指在修止過程中,能以正知觀察能緣心染及了於煩惱相應的散亂過失,以及能察覺不欣喜、不好樂修習清靜妙勝三摩地的過患,而能於三摩地遮止息滅不喜之心。

對此,如《莊嚴經論》說,由於觀察三,散亂等煩惱過患的緣故,便去除了不好樂,信息彼清靜勝妙三摩地之心,就稱為【觀散亂過故。止息不欣喜】的寂靜心。

同時《聲聞地》也說,在修止的過程中,由於蒙受了貪慾尋思的惡尋思分別,以及由煩惱所屬的貪慾、嗔恚、惡疑、掉悔、昏睡等五蓋,以及由其他諸隨煩惱而擾亂其心,因此,最初即應以正知思維染及惡尋思分別、五蓋障礙及諸障礙煩惱等執取為過患,以及思維好樂欣喜清靜勝妙三摩地而提策心力。令能緣心不散亂於貪慾等過患等尋思,五蓋以及諸隨煩惱等,而能相續安住於原來執取的所緣。

凡此。即如《親友書》說:【嗔掉舉憂悔,昏沉貪慾疑,如斯五蓋賊,常偷諸善利。】是說嗔恚,舉掉,憂悔。昏沉暗沉,貪慾,懷疑等五蓋賊,不但常擾亂我們的內心,劫取種種妙善利樂,也障礙成就三學,導致輪迴不已,終究不得成就。此中,《瑜伽師地論》中之所以將舉掉,憂悔合為一蓋,是因為兩者必然同俱相應而起;凡夫眾生不僅是以此掉悔復蓋其心,令於 正道不能明了,同時障生禪定等善法,不具足堪能性,故名掉悔蓋。另外,有關五蓋的界限,有說五蓋隨一隻在欲界,唯屬欲界地;如果是這樣,那么,上二界就遍含沒有五蓋的隨一,則成就初禪沒有睡眠,也不睡做夢了?對此尚有待商榷於探討。

心相

顧名思義,當修定行者經由內住嗎、續住、安住、近住、調伏而安住於寂靜心時,仍具有細分的沉掉,以及具有極其細微的貪、嗔、痴、慢、疑等諸隨煩惱散亂其心;雖然如此,但因能緣心於善所緣,已具足了堅固的專注安住力,故能息滅不好樂三摩地的之心,並且有力對治細分沉掉、暫時有力遮止極其細微的煩惱等行相的現起(但尚無力斷除),令能緣心更為堅固相續安住執持於善所緣的寂靜相之中,這是經由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調伏、而得寂靜於所緣的寂靜心相。

要言之,安住於第五住心調伏及第六住心寂靜時,唯有細分沉掉, 已具足了堅固的專注安住力,故能息滅不好樂三摩地之心;同時,由深刻觀見障礙過患和三摩地功德,故能有力對治細分沉掉以及遮止極其細的煩惱現起,令能緣心堅固的安住於所緣。

七極寂靜者

原文

七最極寂靜者,謂若生貪心、憂戚、昏沉、睡眠等時,能寂靜,如雲;【貪心憂等起,應如是寂靜。】《聲聞地》說,由失念故,若起如前所說尋思及隨煩惱,隨生尋斷,能不忍受。

今譯

第七住心最極寂靜:是指在修止的過程中,若能緣心被貪心等煩惱、心不樂憂苦、染及昏沉,入於睡眠等所擾動時,便能即時無間予以遮滅,近為直接趣入寂靜。

對此,如《莊嚴經論》說:由於貪慾心、憂苦、心不樂、昏暗等煩惱一生起時,便可以立即予以息滅斷除,令能緣心相續安住於所緣,就稱為【貪心憂等起,應如是寂靜】的最寂靜心。

同時,如《聲聞地論》說;在修止過程中,由於忘失憶念的緣故,如果一生起如前所說的極其細微的貪慾等諸惡尋思分別及諸煩惱,也能依於極為堅固的正知正念之力而立即斷除,且不能忍受,願不願意受諸煩惱相續蔓延,而令能緣心專注安住於所緣的最極寂靜中。

心相

顧名思義,當修定行者經由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調伏,寂靜而住於最極寂靜心時,因為已曾舊習功用而有力遠離沉掉具有極其堅固的正知正念,因此,堪能預知未來將生未生的細分沉掉的障礙;即使是一生起細分沉掉的障礙,也能立刻予以息滅斷除,不能忍受諸煩惱相續生起、這也就是說,雖然細分沉掉有欲來之勢,但彼一生即能立刻被斷除,令能緣心有力堅固相續安住於所緣的最極寂靜相之中,這是經由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調伏、寂靜而得最極寂靜於所緣的最極寂靜心相。

要言之,雖然安住於第七住心最極寂靜,仍未斷除細分沉掉的障礙,故仍需依止對治法,但是已能一生起障礙,隨即有力斷除,已能預知一切將生未生的細分沉掉,即使一生起了細分沉掉, 也能夠立即予以遮滅斷除,令能緣心極為堅固的相續安住於所緣的最寂靜之中。

諸經論典為依據

此中,九心之名,是如《修次初篇》所引,如云:【此奢摩他道,是從般若波羅蜜多等所說。】

此中,上述九住心的修定之理的名言,其法緣是如《修次初篇》所引用而安立,如《修次初篇》說:凡此依止九住心而修習奢摩他之道,原是從《現觀莊嚴論》、《莊嚴經論》、《聲聞地》等所宣說。

以上所說,是已諸經較論為依據,略述了依著九住心而依次修止的修習次第以及九住心的心相及其相關作業和界限,應如所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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