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主教

中國天主教

天主教與東正教、新教同為基督教的三大派別。天主教亦稱“公教”,原意為“普世的”和“大公的”。天主教拉丁文名稱為Ecclesia Catholica Romana,直譯為“羅馬公教”,音譯為“加特力教”,意譯為“羅馬天主教”。16世紀傳入中國時,其信徒將所崇奉的神稱為“天主”,故在中國稱天主教。

介紹

天主教信奉耶穌基督,並尊瑪利亞為聖母。天主教有等級分明的教職體系和教會管理體制。天主教的宗教禮儀主要有七項,被稱為“七件聖事”,即洗禮、聖體、堅振、神品、告解婚配、終傅。

“天主教”一詞來源於希臘文的"καθολικ",意思為“普遍的、通用的”,因此也被翻譯為“公教”。“公教會”的“公”原文起源自拉丁語的catholicus,意思是“普遍的”,翻譯作中文“公”是取自“天下為公”的“公”,因為天主教徒認為只有天主教會才是“全世界的”、“一般的”、“大眾的”教會。他們選擇這個名字,是由於他們認為最初的教會是開放給全部的人,而不是特定的種族、階級,或者特定宗派的。

“公教會”一詞的出現早於現在的天主教會,在宗徒信經:“神聖的公教會(sanctamEcclesiamcatholicam)”,以及尼西亞信經裡面一句:“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EtUNAM,sanctam,catholicametapostolicamEcclesiam)”。

“公”的原文意思雖然平常,但是在基督教的發展史上卻有許多教派與教會想要擁有這個頭銜,到了最後,“公教會”一詞在法理上已經由羅馬天主教會所擁有,這就如同正教會的“正”,其字面意思雖也平常,但是後來僅由正教會所擁有。儘管如此,仍有不隸屬於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會在名稱上使用或是保有“公教會”(天主教會),比如古公教會、寬宏公教會。

“天主”一詞源自《史記.封禪書》所載“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中國古人稱“天”為老天爺,這個“天”指按正義賞善罰惡的上神(人格神)。至明末天主教傳教士來華傳教時,為了與中國傳統宗教所信奉的神靈相區別,根據中國古典和儒家“最高莫若天,最尊莫若主”之句而稱自己所信仰的神為“天主”,取意為“天地真主,主神主人亦主萬物”,故稱自己所信奉的宗教為天主教。

天主教是基督宗教的主要宗派之一,又稱公教,自明朝時就沿用的名稱“天主教”,已成為正式的中文代名詞。16世紀傳入中國時,其信徒將所崇奉的神稱為“天主”,故在中國稱天主教。

傳播歷史

唐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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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當時尚未分裂的基督教會的一個派別聶斯脫利派傳入中國,稱為景教,後隨唐武宗滅佛而一起消亡。景教否定聖母瑪利亞是神的母親,並宣揚耶穌的神性和人性是分立的,因此被認為是異端,被東羅馬帝國迫害,流放到波斯以及東方。

元朝時期

天主教最早傳入中國是在元朝,1294年義大利方濟各會會士孟高唯諾以教廷使節身份來到中國,並獲準在京城設立教堂傳教,這是天主教正式傳入中國。其主要在宮廷上層傳播,後隨元朝滅亡而中斷。

明末清初

16世紀,以利瑪竇為首的耶穌會士再度將天主教傳入中國。1645年9月12日羅馬教廷傳信部就有關中國人的信仰問題發出部令:

(1)絕對禁止進入城隍廟拜祭城隍

(2)絕對禁止進入孔廟拜祭孔子。

(3)絕對禁止進入祠堂拜祭祖先。

(4)絕對禁止為先人設祭壇、立牌位,更不可以祈禱、供祭先人。

至清康熙年間,由於羅馬教廷挑起“禮儀之爭”,不準中國教徒敬孔祭祖,並不許當時中國各地天主教堂懸掛仿製康熙皇帝賜給湯若望的敬天大匾。因而遭康熙皇帝禁教,天主教再陷低谷。1715年3月19日,羅馬教皇克萊蒙十一世發布教皇敕令《自那一天》禁止中國天主教徒敬天祭孔祭祖。

鴉片戰爭後

19世紀中葉鴉片戰爭後,西方傳教士依靠不平等條約的保護開始在中國迅速傳教。從一開始,天主教在華的傳教事業就具有濃重的殖民主義色彩,外籍教士把持中國天主教會的各種權力,中國籍神職人員長期處於無權地位。

羅馬傳信部頒布《眾所周知PlaneCompertum》訓令,許可中國教友及傳教士祭孔敬祖的儀式,理由是事過境遷,俗化了祭孔敬祖的宗教內容,故可視之為社會儀節而已。不過,只能以天主,來稱呼耶穌基督所啟示至高無上的純神,並禁止使用天、上帝的名稱,至今仍然有效。(見教宗本篤十四世《自上主聖意Exquosingulari》憲章3,1742年7月5日,特別是第10號)

新中國成立後

解放後,天主教開展了“三自”(自傳、自治、自養)運動,使天主教由帝國主義的侵略工具變成為中國教徒獨立自主自辦的宗教事業。

自辦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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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羅馬教廷站在與新生人民政權對立的錯誤立場上,煽動中國教徒反對共產黨、反對社會主義新中國,並一再發布“通諭”和“命令”,禁止中國神職人員和教徒民眾與人民政府合作,不準中國教徒參加人民政府支持的任何組織及其活動,妄圖顛覆新生的人民政權。

這些行徑激起了廣大愛國神職人員和教徒民眾的極大憤慨和有力抵制,1950年11月30日,四川省廣元縣王良佐神父和500多名教徒率先發表了《自立革新宣言》,主張中國天主教“與帝國主義割斷各方面的關係”,“建立自治、自養、自傳的新教會”。三自革新主張,在全國天主教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得到天主教界人士的廣泛回響,中國天主教反帝愛國運動迅速擴展到全國各地。

1957年6月-8月,中國天主教友第一次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決定成立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並通過了割斷政治上、經濟上和羅馬教廷的關係,實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方針的決議。這標誌著中國天主教會從此走上獨立自主自辦教會道路。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貫徹落實,中國天主教在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方針的指引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呈現出勃勃生機。

時至今日,中國天主教有97個教區,有近70位主教,1700餘位神甫,3000餘位修女。其中改革開放以來培養、祝聖的年輕神甫就有1500餘位;有近500萬教友;開放大小教堂、會所近5600座,開辦大小神哲學院36所,在院修生1900多人,有50所修女院,初學生1000多人。中國天主教每年約有7萬人領洗。(截止時間2011年)

機構設定

工作委員會

聖召培育委員會
牧靈與福傳委員會
聖職委員會
海外交流委員會
平信徒委員會
禮儀與聖樂藝術委員會
宣傳出版委員會
公益慈善與社會服務委員會
神學研究委員會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秘書處
教務部
修院部
修女部
出版部
研究室
外事部

章程制度

關於選聖主教的規定

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是聖神立為教會中的牧人,替天主來監護羊群,作教義的導師,聖禮的司祭和治理的服務者,是基督的僕人。主教一經祝聖,就同時接受聖化、訓導及治理的職務。教區主教在自己的教區內,擁有一切為盡牧職所需的正職權。

因教區牧靈之需要,可設助理主教,主教席位出缺時,助理主教得就任教區主教。

根據《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章程》,特作如下規定:

一、主教出缺和由於牧靈工作與教務管理的需要而選聖主教或助理主教的教區,須先向省(市、自治區)教務委員會申報批准,並徵得當地政府同意。
二、主教候選人應是信德堅固,恪守神職聖願,品行良好,德才兼備,虔誠敬主、熱心於榮主救靈事業,愛國守法、擁護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關心神職人員神形需要,善於聯繫民眾,深孚眾望,有較高神學造詣,年滿三十五周歲,晉鐸五年以上,儀表端莊,身體健康的司鐸。
三、由本教區全體神職人員和修士、修女及教友代表,在熱切祈求天主聖神光照下,認真負責地根據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通過協商,推選出一位或二位候選人,然後進行無記名投票。
四、選舉主教時需由省(市、自治區)教務委員會負責主教或鄰近教區主教,或本教區德高望重的年長司鐸主持,選舉過程要記錄在案,主持人簽字。
五、選舉結束後,應立即將得票超過半數者的個人簡歷和選舉情況,報省(市、自治區)教務委員會。經省(市、自治區)教務委員會審查後,呈報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審批,並報當地政府備案,經主教團批准後應於三個月內舉行祝聖。
經審查不符合候選人條件和選舉規定者,得按本規定重新進行選舉,之後,再呈報主教團審批。
六、新主教在就職以前,要當眾宣誓堅持基督的信德道理,忠於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聖教會,忠於祖國、遵守憲法、服務人群。

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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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天主教愛國會

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又稱“地上教會”),總部位於中國北京市西城後海柳蔭街14號。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是中國的一個區域性和政府性的組織。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組織是天主教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成立於1957年7月,其宗旨是“團結全國神長教友,發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國家政策法令,積極參加祖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國際天主教人士的友好往來,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保衛世界和平,並協助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下屬中國天主教神哲學院,培養天主教神職人員。主教團下設編審機構編輯出版刊物《中國天主教》和聖經、聖書等。

羅馬天主教中國(大陸)教會

在天主教愛國會控制的教會之外,中國還存在一個不承認愛國會領導而依然接受梵蒂岡領導的天主教會。他們的正式名稱是“羅馬天主教中國(大陸)教會”,而他們則稱呼自己為“忠貞教會”(意即忠於教宗領導)。一般人在提及“羅馬天主教中國(大陸)教會”時,通常俗稱為“地下教會”。由於不受中國政府支持,故此只能秘密地進行活動。

中國天主教主教團

中國天主教主教團(Bishops,ConferenceOfCatholicChurchinChina。縮寫為BCCCC)與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合稱為中國天主教“一會一團”。為中國天主教的全國非營利性教務領導機構。地址設於北京。

宗教分類導航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意識形態。主要特點為,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該神秘統攝萬物而擁有絕對權威、主宰自然進化、決定人世命運,從而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並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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