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容忍法令

幾項不可容忍的法令。由於被波士頓茶會所激怒, 國會在1774年初, 通過了幾項懲罰殖民地居民的法令。美國人稱這些法律為不可容忍的法律, 這些法律規定關閉波士頓港口, 增加麻薩諸塞殖民地的英國總督的權力, 並要求殖民地居民對英國士兵提供食宿。

名稱

不可容忍法令

簡介

“波斯頓傾茶事件”使英國政府惱羞成怒。1774年3月,英國政府連續頒布幾項高壓法令:封鎖波斯頓海港,斷絕波斯頓的對外通商;取消麻薩諸塞的自治權;任命北美殖民地英軍總司令蓋奇將軍為麻薩諸塞殖民地總督;增加駐軍數量;把俄俄亥河以北,賓夕法尼亞以西的大片土地劃歸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管轄,阻止十三個殖民地的人民向西部地區移植,即不可容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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