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條旗》

《星條旗》

《星條旗》是美國國歌,由美國律師弗朗西斯·斯科特·基作詞,美國作曲家約翰·斯塔福德·史密斯作曲。1942年制定的法令規定,美國人對國旗宣誓時,應取立正姿勢,右手鄭重地放在左胸前,以示對國旗的崇敬。

基本信息

歌詞

國歌樂譜國歌樂譜

中文大意:
啊!在晨曦初現時,你可看見
是什麼讓我們如此驕傲?
在黎明的最後一道曙光中歡呼,
是誰的旗幟在激戰中始終高揚!
烈火熊熊,炮聲隆隆,
我們看到要塞上那面英勇的旗幟
在黑暗過後依然聳立!
啊!你說那星條旗是否會靜止,
在自由的土地上飄舞,
在勇者的家園上飛揚?

發展歷史

美國國歌《星條旗》誕生在巴爾底摩。據傳說,巴爾的摩市東南的麥克亨利堡,曾在第二次英美戰爭期間作為前哨陣地抗擊英軍。它建在一個小半島上,是個平面成五角星狀的要塞,扼進港要道。1814年,英國艦隊直撲麥克亨利堡,晝夜連續猛轟此堡。當時,有一位名叫弗朗西斯·斯科特·基的美國律師乘船到英艦交涉釋放被扣留的美國平民。他目擊了英軍炮轟麥克亨利堡的經過,憂心如焚。次日早晨,當他透過戰場上的硝煙看到星條旗仍在要塞上空獵獵飄揚時感慨萬分,於是激情滿懷地寫下了《星條旗》這首詩。詩歌很快不脛而走,後被配上曲譜後流傳全國。1931年,美國國會正式將《星條旗》定為國歌。如今,巴爾的摩市的麥克亨利堡已被闢為國家紀念地和歷史聖地。1985年11月7日,巴爾的摩市與中國福建省廈門市結為友好城市。

創作背景

《星條旗》的曲子是“進行曲之王”蘇薩著名的代表作,創作於1897年(另一說1896年),管樂合奏曲。這首進行曲充分發揮銅管樂隊的表現功能,以磅礴的氣勢和熱烈的情緒歌頌自己的國家和軍隊,頗有鼓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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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升國旗慣例

著便裝的戴帽者,用右手將帽子摘下,舉在左胸前;未戴帽者,以立正姿勢對國旗行注目禮;穿軍裝者,則行軍禮。
美國對掛放國旗的方式有如下規定:
l.國旗與行進隊伍前面的其他旗幟一起舉起時,應位於所有旗幟之前,並在正中;
2.國旗與另一面旗幟同舉時,應位於右側;
3.國旗與一面旗幟交叉擺放時,應位於左側,旗桿在前;
4.國旗豎掛時,星區在上;
5.國旗與州旗、市旗或其他團體旗幟同掛在一條旗繩上時,應位於頂端;
6.會場上,國旗應位於第一排的右端;
7.國旗與其他旗幟一起懸掛時,應位於中間,並高於其他旗幟;
8.國旗懸掛在街道上空時,星區應朝北或者朝東;
9.在講壇上,國旗應位於發言者的右側;
10.國旗鋪放在靈柩上時,星區應位於死者的左肩上方;
11.國旗掛在汽車上時,應牢固地固定於車身。
美國還規定,任何物體和徽章都不得置於國旗之上,也不得將國旗掛放在骯髒之處。
有時美國人還要對國旗宣誓。誓詞系1892年由美國《青年伴侶》雜誌社的編輯弗朗西斯·貝拉米寫成。誓詞全文是:“我宣誓忠實於美國利堅合眾國國旗,忠實於她所代表的合眾國——蒼天之下一個不可分割的國家,在這裡,人人享有自由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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