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

《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09年9月21日發表《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白皮書稱,新疆的發展與進步,是新疆各族人民高舉民族團結大旗共同奮鬥的結果,也是中國民族政策的成功實踐。白皮書分為前言、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各項社會事業不斷發展、民族文化得到保護、堅持各民族平等團結、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結束語9個部分。

概述

新華社北京2009年9月21日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白皮書稱,新疆的發展與進步,是新疆各族人民高舉民族團結大旗共同奮鬥的結果,也是中國民族政策的成功實踐。

新疆新疆

白皮書分為前言、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各項社會事業不斷發展、民族文化得到保護、堅持各民族平等團結、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結束語9個部分。

白皮書說,6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領導和關心下,在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力幫助和支援下,新疆各族人民艱苦奮鬥,銳意進取,建設美好家園,創造幸福生活,使新疆一窮二白的面貌得到徹底改變,天山南北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實現了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

新疆的發展與進步有目共睹。當前,中國人民正在為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關懷和支持,有新疆各族人民團結一心、共同奮鬥,伴隨國家的發展與進步,新疆的明天一定會更加美好。

新疆經濟快速發展,綜合實力明顯增強,經濟結構逐漸最佳化,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顯著增強,現代工業體系逐步形成,礦產資源有效開發,開放水平不斷提高,旅遊業快速發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在經歷了消除貧困、解決溫飽發展階段後,目前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正在向小康邁進,生活質量大幅提高。新疆各項社會事業不斷發展,民族文化得到保護,堅持各民族平等團結,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新中國成立後,新疆形成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大好局面,但是從舊中國延續下來的“東突”勢力依舊存在。“東突”勢力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人權。嚴重干擾破壞新疆的經濟發展,還對地區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東突”勢力對新疆各族人民實施的暴力恐怖活動,是對中國憲法法律的公開挑戰,是嚴重的反社會、反人類的暴力犯罪行為。

主要內容

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長期支持新疆經濟發展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說,新疆經濟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新疆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結果,也是在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長期支持幫助下實現的。

多年來,中央政府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或規劃時,始終把新疆基礎設施項目、農業基礎發展項目、現代工業體系建設項目等列為國家重點項目,給予政策資金支持。

數字顯示,1950年至2008年,中央政府在新疆的投資達3862.3億元人民幣,占同期新疆總投資的25.7%。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的1955年到2008年,中央政府給新疆的財政補助累計達3752.02億元人民幣。特別是2000年以來,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中央政府給新疆的財政補助逐年增長,年均遞增24.4%,2008年達685.6億元人民幣。

中央政府還通過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多種途徑加大對新疆的資金投入和支持。

新疆進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族民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新疆進入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各族民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

中國政府從國家發展戰略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出發,高度重視新疆的發展和建設,始終把幫助邊疆地區發展經濟、實現共同富裕作為一項基本政策,適時作出一系列推動和促進新疆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

2000年國家開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把促進新疆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年來,新疆充分發揮自身比較優勢,著力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經濟成長方式,著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著力改善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努力實現新疆發展與全國發展相協調、南疆發展與北疆發展良性互動的發展新格局。

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正在向小康邁進

在經歷了消除貧困、解決溫飽發展階段後,目前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正在向小康邁進,生活質量大幅提高。

據統計,2008年,新疆農民人均純收入達3503元人民幣,比改革開放初期的1978年增長28倍,比西部大開發初期的2000年增長1.2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2元人民幣,比1978年增長35倍,比2001年增長1倍。

城鄉居民人均儲蓄存款餘額1995年為14元人民幣、1978年為52元人民幣、2000年為4913元人民幣,2008年為11972元人民幣。居民人均消費水平1952年為122元人民幣、1978年為181元人民幣、2000年為2662元人民幣,2007年為4890元人民幣。

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呈多元化特點。在農村,除糧食和棉花等傳統農作物外,林果等產業成為農牧民增收的新渠道。2008年農牧民人均從林果業獲得收入340元人民幣。在一些林果業發展較早的縣市,林果收入已經占到農牧民收入的40%以上。

外出務工特別是到東部地區務工成為農牧民增收的又一新途徑。2008年外出務工的新疆農牧民達150萬人次以上,全疆農牧民人均勞務增收150元人民幣。旅遊業的發展帶動了民族旅遊產品的開發銷售,也帶動了民族手工業的發展,直接或間接帶動了幾十萬人就業,增加了居民的家庭收入。

新疆是國內擁有航站最多、航線最長的省區

新疆航空事業發展迅速,已形成以烏魯木齊為中心,聯結國內外近70個大中城市和區內12個地州市,擁有114條國內外航線的空運網,通航里程達到16萬多公里,成為國內擁有航站最多、航線最長的省區。

新疆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2008年底,新疆已有國道主幹線8條、省道66條、縣級公路600多條,通車總里程達到14.7萬公里,2008年新疆鐵路營運里程達300多公里。

新疆經濟結構逐漸最佳化。近年來,新疆工業、農業和第三產業均保持快速發展。工業化進程加快,工業取代農業成為主要產業。2008年,一、二、三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16.4%、49。7%、33.9%。

數字顯示,按不變價格計算,2008年新疆地區生產總值達4203億元人民幣,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1955年)前的1952年增長了86.4倍,年均遞增8.3%;比1978年改革開放初期增長了19.6倍,年均遞增10.4%;比2000年西部大開發開始實施時增長了2.2倍,年均遞增10。6%。2008年新疆地方財政收入達301.06億元人民幣,是2000年的4.56倍,1978年的50.57倍,1955年的208.71倍。

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信教或不信教完全由公民自由選擇,受法律的保護,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干涉。

截至2008年,新疆有清真寺、教堂、佛道教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約2.48萬座、宗教教職人員2.9萬多人、宗教團體91個、宗教院校2所。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疆赴沙特朝覲的人數已累計超過5萬人,近年朝覲人數保持在每年2700人左右。

截至2008年,新疆宗教界人士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擔任職務的有1800多人,他們代表信教民眾積極參政議政,並對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進行監督。

“東突”勢力對地區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東突”勢力對地區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以“東伊運”為代表的多個“東突”恐怖組織長期在中亞南亞等地活動,在這些地區製造了多起暗殺、縱火及襲警等暴力恐怖事件,而且還秘密參與國際恐怖組織的恐怖活動,對有關國家的和平穩定造成威脅。

“東突”勢力對新疆各族人民實施的暴力恐怖活動,是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公開挑戰,是嚴重的反社會、反人類的暴力犯罪行為。國家統一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社會穩定是新疆發展進步的前提和保障,民族團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線。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是各族人民之禍。

“中國政府依法打擊‘東突’勢力的破壞活動,為新疆的發展進步創造一個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和大力支持。”白皮書說。

“東突”勢力嚴重干擾和破壞了新疆的發展與進步

多年來,境內外“東突”勢力不顧新疆各族人民福祉,鼓吹民族分裂主義,在新疆策劃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危害國家統一、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嚴重干擾和破壞了新疆的發展與進步。

“東突”為“東突厥斯坦”簡稱,“東突厥斯坦”一詞出現於19世紀末期。20世紀初,部分狂熱的新疆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勢力,將“東突”一詞進一步政治化,編造了一套“東突厥斯坦獨立”的“思想理論體系”。新疆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打著“東突”的旗號,形成“東突”勢力,企圖建立所謂“東突厥斯坦國”分裂政權。20世紀30年代初和40年代中期,“東突”勢力在外國勢力的慫恿、支持下,公然打出“殺漢滅回”和“反漢排漢”等口號,製造動亂、濫殺無辜,企圖分裂祖國,建立非法政權,遭到了各族人民的堅決反對。

新中國成立後,新疆形成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大好局面,但是從舊中國延續下來的“東突”勢力依舊存在,潛流涌動。在境外一些勢力的支持下,境內外“東突”勢力一再製造騷亂和武裝暴亂,企圖分裂國家。

20世紀90年代以來,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影響,境內外“東突”勢力轉向以實施暴力恐怖為主要手段進行分裂活動,“東突”勢力的恐怖性質逐步為全世界所認識。2002年,“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簡稱“東伊運”)被聯合國安理會列入恐怖主義制裁名單。近年來,“東突”勢力為逃避打擊,打著“民主”、“人權”、“自由”的幌子,極力洗刷恐怖罪名,變換手法繼續從事反華分裂活動。2004年,“東突”勢力在境外拼湊成立了“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簡稱“世維會”)。此後,“東突”勢力一直在密謀策劃分裂和暴力破壞活動。“東突”勢力一方面加緊向意識形態領域滲透,鼓吹分裂思想,宣揚“聖戰”;另一方面加緊製造暴力恐怖活動,組織、唆使中國境內的一些人出境接受宗教極端思想、分裂思想和暴力恐怖技能的培訓,公開號召中國境內的極端分子通過爆炸、投毒等手段,針對幼稚園、學校、政府等目標製造恐怖事件或襲擊中國武裝力量和政府部門。

2008年以來“東突”勢力開始新一輪的破壞活動,針對北京奧運會先後製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特別是2009年7月5日發生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境內外恐怖主義勢力、分裂主義勢力、極端主義勢力精心策劃組織的,給各族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給當地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破壞。事件發生後,中央政府和自治區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軍隊和武警部隊,緊緊依靠各族幹部民眾,堅決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採取果斷有力措施,依法堅決制止暴力犯罪行為,迅速平息事態,恢復了烏魯木齊社會穩定。

“東突”勢力嚴重干擾破壞新疆的經濟發展

“東突”勢力嚴重干擾破壞新疆的經濟發展。

一是投資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外地對新疆的投資大幅減少。在1997——1998年暴力恐怖犯罪的高發期里,新疆經濟發展明顯減緩,尤其是引進投資呈現下滑趨勢,許多外商紛紛撤資,使新疆失去不少發展機會。1997年伊寧“2.5”事件後,伊犁地區經濟在一段時間內呈大滑坡態勢,房地產市場蕭條,稅收大幅下降,許多投資者對伊寧投資環境產生疑問,剛剛發展起來的伊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度陷入半癱瘓狀態,經濟狀況嚴重惡化。

二是直接衝擊新疆旅遊業。旅遊業是新疆的重要產業。烏魯木齊“7.5”事件給新疆旅遊業帶來了較大的衝擊,一時間遊客驟然減少,收入大幅下降。

三是分散了寶貴資源。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被投入到防範和打擊暴力恐怖犯罪上。

四是破壞了新疆的對外交往。新疆的國際通道建設、對外貿易等受到嚴重影響。

“東突”勢力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人權

“東突”勢力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人權。

20世紀90年代以來,“東突”勢力大量組織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據不完全統計,1990年至2001年,境內外“東突”勢力採取爆炸、暗殺、投毒、縱火、襲擊、騷亂及暴亂等方式,在中國新疆境內製造了200餘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民族民眾、基層幹部、宗教人士等162人喪生,440多人受傷。

2002年後,“東突”勢力又先後在新疆境內製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烏魯木齊“7.5”事件給各族人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截至2009年7月17日,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絕大部分是無辜民眾)、1700多人受傷,331個店鋪和1325輛汽車被砸燒,眾多市政公共設施被損毀。

新疆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民眾超過1130萬人

新疆現有10個少數民族的大多數民眾信仰伊斯蘭教,人口1130多萬。

新疆的伊斯蘭教清真寺由改革開放之初的2000多座發展到現在的約2.43萬座,教職人員由3000多人增加到2.8萬多人。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成立以來,使用維吾爾語等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為全疆各地培養了489名伊瑪目、哈提甫或宗教學校教師,現有在校生161人。2001-2008年,新疆伊斯蘭教經文學校培訓宗教教職人員達2萬多人次。由各地(州、市)伊斯蘭教協會舉辦的經文學校、經文班和宗教人士帶培的塔里甫有3133名,畢業塔里甫1518名,已有803名擔任宗教教職。

從2001年開始,為了培養高層次的伊斯蘭教教職人員,新疆先後選派47人赴埃及、巴基斯坦等伊斯蘭國家的伊斯蘭教高等學府留學深造。  

新疆各族民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新疆的社會保障從無到有、漸成體系,各族民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08年,新疆擁有城鎮各種社區服務設施799個,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大保險參保人數達964.57萬人,城鎮居民中有63.80萬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各類收養性社會福利單位擁有床位1.90萬張,收養各類人員1.40萬人。

從2007年7月起,新疆全面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確定對人均年收入低於700元人民幣的農牧民給予補助,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開始建立,2008年新疆有131萬名特困農牧民民眾享受到了低保待遇。

新疆醫療救助工作發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疆所有縣(市、區)都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08年,全區共救助216.4萬人次,其中資助參保參合122.6萬人,直接救助93.8萬人次,支出資金3.1億元人民幣。

新疆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教學

在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中,國家堅持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在新疆,凡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教學。

多年來,國家撥付專款,專門用於編印維吾爾、哈薩克、蒙古、錫伯、柯爾克孜等5種少數民族文字教材,滿足了少數民族學校主課教材的需要。一年一度的全國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新疆使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等多種文字的試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民族間交流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民眾要求掌握漢語。

針對全疆1000多萬少數民族人口中約70%尚未掌握或根本不懂漢語文字,對少數民族和自治區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自治區政府於2004年作出在少數民族學生中大力推進“雙語”教學的決定,要求少數民族學生高中畢業達到“民漢兼通”的目標。2008年,在維吾爾廣大基層幹部民眾的倡議下,新疆開展“雙語”教師培訓,穩步推進學前“雙語”教育。實踐證明,實施“雙語”教育,對增進民族間的了解和溝通,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新疆教育事業取得歷史性進步

新中國成立後,新疆教育事業取得歷史性進步,目前義務教育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制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各類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從無到有,穩步發展。

新中國成立前,新疆只有1所大學、9所中學、1355所國小,學齡兒童入學率只有19.8%,全疆文盲率高達90%以上。2006年,隨著新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推行,新疆所有農村中小學生實現了免費教育。

2008年,貧困寄宿生全部享受生活補助,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從2007年開始,國家每年投入1.29億元人民幣用於資助5.1萬名普通高校和9.5萬名高、中等職業學校特困生,其中70%為少數民族學生。

2008年,全疆共安排支持教育資金187.7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32.3%。2008年,新疆共有國小4159所、在校學生201.2萬人,國小學齡兒童入學率達99.6%以上;中等學校1973所,在校學生172.2萬人;普通高等學校32所,在校學生24.1萬人,在校研究生1.03萬人。

新疆已形成較為完善的城鄉衛生防疫體系

60年來,新疆的衛生防疫機構從無到有,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城鄉衛生防疫體系。

新中國成立前,新疆醫療衛生水平極其低下,地方病、傳染病頻發,人口死亡率達20.82‰,嬰兒死亡率高達420‰至600‰,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不到30歲。1949年,新疆僅有醫療機構54個、病床696張,每萬人只有1.6張病床、0.19名醫生,且衛生機構都分布在少數城市(鎮)。

政府不斷加大醫療衛生投資,2008年新疆擁有各類衛生機構7238個,其中有各類醫院1629所、病床位9.36萬張、醫生4.38萬人,平均每萬人擁有醫院床位36張、醫生21人。

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起,新疆開始試行計畫免疫,納入計畫免疫的各類疫苗接種率逐年提高。醫療衛生水平的不斷提高使人民健康狀況得到極大改善,人口質量顯著提高。2008年人口死亡率為4.88‰,嬰兒死亡率為29.76‰,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2歲。

2003年,新疆開始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到2008年已經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縣(市)達89個,覆蓋農牧業人口105.90人,實際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農牧民達950.30萬人,覆蓋率和參合率分別達到94.6%和94.5%。

勞務輸出成為新疆擴大就業的新途徑

近年來,勞務輸出成為新疆擴大就業的新途徑。

為了解決南疆等偏遠農牧區農民非農業收入比重低、脫貧致富難的問題,從2006年起,勞務輸出從南疆伽師縣逐步向全疆推廣。通過自願報名和職業技能培訓選拔,新疆農牧民工可以從有需求的內地企業中選擇自己的務工單位,由政府出資選派帶隊工作人員和新疆清真廚師陪同前往。

伽師縣從2006年至今,已向內地企業輸出勞動力1.9萬人次,勞務創收近2億元人民幣,年人均純收入超過7000元人民幣,比2008年新疆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高出1倍。政府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每年僅支付農民工外出就業培訓費就達3億元至4億元人民幣。

2008年,新疆就業人數達847.5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7%。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以來,新疆每年有30萬以上的人實現就業再就業。新疆的人力資源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市場機制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基本確立,初步形成了由縣區以上綜合性服務機構、街道(鄉鎮)社區基層服務視窗以及各類服務實體共同組成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2008年,新疆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機構達1077家,從業人員3944人。

新疆各類文化設施已形成規模

60年來,在國家的大力扶持下,新疆各類文化設施逐步建立並形成規模,各族民眾文藝活動豐富多彩。

新中國成立前,新疆沒有一個專業文藝團體,更無藝術研究機構。截至2008年,全區共有藝術表演團體119個、文藝科研機構2個、藝術創作機構2個、民眾藝術館15個、文化館94個、鄉鎮文化站1034個,從事專業表演創作的各族文化工作者達4355人;共有公共圖書館93個、博物館47個;共有自治區級廣播電台6座、電視台8座,廣播和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均達到93.5%,有線電視用戶達163.89萬戶,有線數位電視用戶達32.42萬戶。

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國家投入24.84億元人民幣的專項經費,加強新疆文化建設。近年來,新疆各地廣泛開展“百日廣場文化活動”、“鄉村百日文體活動競賽”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先後實施了“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絲綢之路邊疆文化長廊建設”、“萬村書庫”工程、廣播電視“西新工程”、圖書出版“東風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建設重點工程,有力地推動了新疆文化事業的發展。

此外,白皮書還指出,經過60年的努力,新疆已建立起專業比較配套、布局比較合理,並具有區域特徵的科學研究和開發體系,培養了一支學術造詣較深的多民族科研隊伍。2007年底,地方人才總量達197.2萬人。截至2008年底,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000餘項,獲得國家級獎勵近200項,申請專利達20多萬件。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湧現出“金風科技”、“特變電工”等一批國際知名品牌。

新疆城鄉居民消費總量不斷提高

圖表3:新疆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水平 圖表3:新疆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水平

多年來,新疆城鄉居民的消費總量不斷提高。

據統計,新疆人均糧食占有量從1949年的195.62公斤、1978年的300.09公斤,增長到2008年的426.60公斤;人均棉花占有量由1949年的1.18公斤、1978年的4.46公斤,增長到2008年的141.52公斤;人均肉類占有量由1949年的11.68公斤、1978年的7.83公斤,增長到2008年的53.85公斤。

新疆的居民消費結構發生變化。農村居民1978年恩格爾係數(食品消費比重)為60.8%,2001年為50.5%,2008年為4205%;城鎮居民1980年恩格爾係數為57.3%,2001年為36.4%,2008年為37.3%。

圖表4:新疆糧食、棉花人均占有量  圖表4:新疆糧食、棉花人均占有量

消費層次已從一般家庭消費向服務、文化、教育、旅遊、保健、信貸、信息、小轎車和高檔住房消費發展。消費結構正從溫飽型農產品消費向小康型電子產品消費轉變。食品消費從主食型向追求多種營養成分合理攝取的副食型轉變。

衣著消費向成衣化、時裝化、名牌化、個性化發展。耐用消費品經歷了從腳踏車、縫紉機、手錶和收音機等,到彩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等,再到電腦、攝像機、鋼琴、健身器材等的發展變化,小轎車正逐漸走入百姓家中。

城鄉居民家庭耐用消費品數量不斷增長。農村居民家庭每百戶擁有洗衣機數量從1990年的12.58台、2000年的20.87台,增長到2008年的38台;冰櫃數量從1990年的0.40台、2000年的9.93台,增長到2008年的30.32台;機車數量從1990年的1.37輛、2000年的18.33輛,增長到2008年的50.77輛;行動電話數量從2000年的0.33部,增長到2008年的54部。

城鎮居民家庭每百戶擁有空調器從2000年的2.78台增長到2008年的11.18台;行動電話從2000年的4.81部增長到2008年的144.40部;家用電腦從2000年的5.68台增長到2008年的41.32台;家庭汽車從2000年的0.82輛增長到2008年的4.62輛。

新疆人民民眾生活條件不斷改善

多年來,新疆人民民眾生活條件不斷改善。

交通工具多樣化使人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改革開放初期從烏魯木齊到北京乘火車需耗時近一周,現今乘飛機僅需3個多小時。城市每萬人擁有鋪裝道路由1978年的1.6公里、2000年的4.5公里,增長到2008年的15.7公里;城市每萬人擁有公共汽車數量從1978年的3.1標台,增加到2008年的13.2標台。

此外,人們的住房條件得到極大改善。農村人均住房面積從1983年的10.2平方米、2000年的17.25平方米,增長到2008年的22.79平方米;城鎮人均住房面積從1983年的11.9平方米、2000年的20.06平方米,增長到2008年的27.3平方米。

目前,全疆設市城市自來水普及率為97.86%,縣城為87.18%;城鎮集中供熱普及率為51.2%,污水處理率為68%,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16%;城市燃氣普及率為89。33%,縣城為66.67%;城市綠化覆蓋率為30.49%,綠地率為26.19%,人均公共綠地面積為6.94平方米。

近年來,南疆庫爾勒和田喀什阿圖什阿克蘇墨玉洛浦疏勒等23個縣市的30多萬戶各族民眾用上了清潔且價格優惠的天然氣。目前,南疆地區天然氣新用戶以每月上千戶的規模增長,“砍胡楊、燒胡楊”正在成為歷史。

新疆已形成政府主導、學術支持、社會參與的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格局

目前,新疆已經形成政府主導、學術支持、社會參與的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格局,各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得到繼承和發揚。

歷史上,新疆各族人民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文化,為中華文化的發展作出了獨特貢獻。多年來,國家有計畫有組織地對各少數民族文化遺產進行蒐集、整理、翻譯和出版,保護少數民族名勝古蹟、珍貴文化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使各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得到了繼承和發揚。

新中國成立以來,新疆通過建立各級藝術表演團體,成立藝術院校、藝術研究所等機構,搶救、蒐集、整理、保護了一大批民間音樂舞蹈作品,通過培養一代又一代各類藝術人才,使傳統的民間音樂舞蹈後繼有人,並且不斷發揚光大。

在保護民族民間文學方面,白皮書表示,多年來,自治區政府有組織、有計畫地搶救、保護民族民間文學作品,先後蒐集、整理、翻譯、出版了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和烏孜別克等民族大量的民歌歌詞、神話傳說、民間笑話、民間故事、寓言、諺語等豐富多彩的民間文學遺產。

同時,白皮書說,為使各少數民族語言跟進時代發展,國家建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各級民族語言文字研究機構,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研究管理。在政府的支持下,已研發出“博格達維哈柯文排版系統”、“錫伯文、滿文文字處理和輕印刷系統”、“新疆2000”多文種圖文排版系統、“阿拉伯文及多文種排版系統”等軟體,通過制定標準和軟體研製方式,為各類民族文字軟體的代碼、鍵盤布局、輸入法等提供規範。

新疆約有24人赴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務工

2008年,新疆約有24萬富餘勞動力前往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務工。

白皮書表示,新中國成立後,新疆的人口自由流動日益增多。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受市場導向作用影響,以上學、工作、經商、務工為主要目的的自發、自願人口流動,在新疆城鄉之間、北疆南疆之間、新疆和內地之間頻繁增加。另外,每年還有大量的季節性流動人口在新疆境內和新疆與內地之間流動。每年8月下旬至11月的棉花收穫期間,都有來自其他省市的數十萬人到新疆從事棉花採摘工作。

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人口頻繁流動,導致新疆的民族構成及分布格局發生了變化。一是民族成分增加。2000年,除基諾族外,中國的其他55個民族都有成員在新疆定居生活。二是各民族人口數量普遍增加。1978年到2007年,全疆人口最多的維吾爾、漢、哈薩克、回等4個民族人口分別增長了74%、61%、81%和78%。三是各民族傳統居住地的本民族人口比重不斷下降。四是城鎮多民族混居狀況更為明顯。城市中的少數民族人口比例增加。

據白皮書公布的數據顯示,2008年,新疆總人口為2130.8萬人,其中漢族以外的其他民族1294.5萬人,占全疆人口的60.85。截至2007年,百萬以上人口的民族有3個:維吾爾族漢族哈薩克族,人口分別為:965.1萬、823.9萬、148.4萬;10萬至100萬人口的民族有3個:回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1萬至10萬人口的民族有6個:塔吉克族錫伯族滿族烏孜別克族俄羅斯族以及東鄉族。其餘民族人口不到萬人。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區,今天生活在新疆的各民族都是在歷史上先後移居而來的。新疆各族人民在長期共同生活中結下了深厚情誼。60年來,新疆各族人民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幫助,共同進步,形成、發展和鞏固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這既是新疆發展進步的重要內容,也是新疆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證。

新疆登記造冊少數民族古籍逾2萬

截至200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古籍整理辦公室已累計蒐集、登記造冊的少數民族古籍達20518冊(件)。

新疆少數民族古籍文種語種多、分布廣泛,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20世紀80年代初期,成立了自治區少數民族古籍蒐集、整理和出版規劃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全區有4個自治州、8個地區和1個地級市及部分縣也相繼成立有關機構。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搶救、蒐集、整理和出版少數民族古籍工作。

截至2008年,自治區已整理出版少數民族古籍上百種,其中包括維吾爾族不朽名著《福樂智慧》的三種抄本影印本,哈薩克族醫學名著《醫藥志》,以及錫伯族薩滿教經典《薩滿神歌》等。

為了更好地搶救、整理、研究、保護新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自治區成立了“新疆非物質文化遺傳保護研究中心”,並制定頒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6年、2008年,柯爾克孜族史詩《瑪納斯》、蒙古族史詩《江格爾》和哈薩克族的《阿依特斯》等63項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分別列入第一、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新疆已發現文物點超過4000處

新疆文物古蹟遺址十分豐富。截至2008年,新疆已發現文物點4000多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8處。

國家重視對新疆文物古蹟的保護和修繕,文物保護立法、考古調查發掘、文物維修保護、博物陳列等取得重要進展。在“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指導下,自治區對重點文物進行了較大規模的搶救維修。一批代表維吾爾、蒙古、回、錫伯等少數民族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著名建築,得到了妥善維修和保護。

近年來,國家對喀什等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取得重要進展。喀什歷史上曾是“絲綢之路”重鎮,城市風貌和地域文化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但喀什處於地震多發區,老城區房屋大都簡陋、陳舊,抗震及防火能力極差。2009年2月,國家正式對喀什老城區危舊房改造綜合治理計畫立項,預計投入30億元人民幣,按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要求對其進行保護性修繕。古城改造重視對原有風貌的保護,改造後的建築形式將保留原有建築特徵和文化特色。

少數民族參與行使國家權力的權利受到特殊保障。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全國政協的領導成員中,都有來自新疆的少數民族人士。

承認中國各民族的存在並保障其各方面的平等權利,是中國政府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根本政策,也是中國各項民族政策的基礎。目前,自治區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當地每一少數民族聚居區都有代表參加。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共有代表542名,有13個民族代表,其中少數民族代表占到65.5%,比少數民族人口在新疆總人口中的比重高出4個百分點。

在新疆,各民族間政治地位的平等主要通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得以實現。新疆是全國唯一的三級(區、州、縣)自治地方俱全的自治區。各級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並實施自治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決議,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截至2008年底,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127件,通過法規性決議、決定28件,批准烏魯木齊市地方性法規,各自治州、自治縣單行條例100件。

國家和自治區一直把選拔、培養和使用少數民族幹部作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關鍵。1955年,全疆有少數民族幹部4.6萬人,2008年為36.3萬人,占全疆幹部總數的51.25%。目前,自治區的政府主席、各自治州的州長、自治縣的縣長以及相應的人大常委會主任、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都由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新疆七成以上本地出版物使用少數民族語文

目前,在新疆各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與音像製品中,使用少數民族語文的占到70%以上。

國家堅持各民族語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語言特權。新疆目前13個世居民族使用10種語言和文字。

--自治區及各自治州、自治縣機關執行公務時,同時使用自治民族和漢語兩種語言文字。

--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都廣泛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新疆日報》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四種文字發行。新疆電視台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四種語言播放節目。新疆人民出版社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錫伯六種文字出版各類圖書。

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是保護各民族平等權利的一項重要內容。自治區政府每年都要對少數民族生活必需的肉食和副食品的生產和供應作出專項安排,保證各民族特需食品的生產和供應,特別注意照顧10個普遍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在新疆,每年的肉孜節和古爾邦節,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人民都可以享受節日的假期,俄羅斯族在聖誕節復活節也有法定假期。

在民族團結方面,據白皮書介紹,1982年新疆在全國各省區市中率先開展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至今已召開5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共有862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單位和1520名模範個人受到自治區的表彰。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