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會典》

康熙《清會典》一百六十二卷。

記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書。通稱《清會典》。初修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雍正﹑乾隆﹑嘉慶和光緒曾四次重修。《清會典》的編纂。形式上仿照《大明會典》﹐但具體類目頗有增損。書中把典則與事例分開﹐稱“會典”和“會典事例”。大致“以典為經﹐例為緯”﹐事例作為會典的輔助。把各門各目的因革損益情況﹐按年進行排比﹐從而既有門類﹐又有時間順序﹐便於查閱。嘉慶﹑光緒《清會典》中﹐將戶部的輿圖﹐禮部的儀式﹑祭器﹑鹵簿﹐欽天監的天體圖等﹐繪圖成編﹐稱“會典圖”。全書除漢文本外﹐又有滿文本。
康熙《清會典》一百六十二卷。成書於康熙二十九年。記崇德元年(1636)至康熙二十五年事﹐其中二十六年孝莊文皇后喪禮﹐則以特例附載禮部。雍正《清會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頒詔纂﹐十年成書。續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個別延至七年﹑八年者。乾隆《清會典》﹐會典一百卷﹐則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開修﹐二十九年成書。全書起於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數典則“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嘉慶《清會典》﹐會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圖一百三十二卷﹐嘉慶六年(1801)開館修﹐二十三年成書。所載內容﹐定以嘉慶十七年為止。光緒《清會典》﹐會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圖二百七十卷﹐光緒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書成。紀事原定迄於光緒十三年﹐鑒於成書時間過長﹐故又加變通﹐凡光緒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關典禮者﹐一律纂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