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pa[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政治綱領

1994年5月26日,巴自治領導機構在突尼西亞舉行首次會議。會上通過了關於加沙和傑里科自治區臨時自治時期的政治綱領,重申了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的目標。7月11日,阿拉法特結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定居後,巴勒斯坦自治領導機構從突尼西亞遷往加沙和傑里科。

機構簡史

阿拉法特 阿拉法特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成立於1996年1月20日。根據巴以關於擴大巴勒斯坦在約旦河西岸自治協定的安排,巴勒斯坦舉行歷史上首次大選,選舉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自治政府)主席和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阿拉法特當選為民族權力機構(自治政府)主席。2月12日,阿拉法特正式宣誓就職。5月9日,阿拉法特組成自治政府內閣。

2001年12月初,由於巴一些激進組織製造了一系列針對以色列目標的襲擊事件,以色列把巴民族權力機構定為“支持恐怖活動的實體”,並決定斷絕同阿拉法特的聯繫,巴民族權力機構處境十分艱難。

阿拉法特去世後,2005年1月9日,機構主席選舉舉行。馬赫姆得·阿巴斯以62.3%的選票當選。

阿巴斯 阿巴斯

2006年1月25日,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舉行選舉,哈馬斯贏得立法委132個席位中的74席,遠遠超過其他黨派。2月18日,立法委員會宣誓就職並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選舉哈馬斯領導人阿卜杜勒·阿齊茲·杜維克為立法委員會主席。3月29日,由哈馬斯組建的巴勒斯坦新一屆自治政府宣誓就職,總理為伊斯梅爾·哈尼亞。

現代,巴民族權力機構已經在加薩走廊60%和約旦河西岸42.9%的土地上實行完全自治,巴控制的實際面積約2500平方公里。

更名

2013年1月,阿巴斯簽署命令,要求將法規、公文、證件等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稱謂統一改為“巴勒斯坦國” 。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