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檢測

REACH檢測

REACH是歐盟規章《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並於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

REACH檢測標誌REACH檢測標誌

reachREACH是歐盟的法規,其中目前涉及到檢測的部分是SVHC
的檢測,以及符合性評估CHB報告的出具,市場目前魚龍混雜,只有擁有唯一代表資格的機構才能很好的完成整個REACH服務,而不僅僅是檢測。如何衡量一個企業的REACH能力,國家實驗室認可委所頒布的CNAS證書是重要的衡量依據。CNAS證書證明一個實驗室是按照ISO17025來進行管理的,這一認可目前受到世界58各國家互認。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歐盟化學品的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於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法規的目的是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
2008年10月28日,ECHA包含15類物質的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正式生效,企業必須為歸入授權候選清單中的物質承擔相應義務。企業需要針對這些高關注物質對自己的產品進行通報、提供充分的信息,製作安全數據表等。近期多批輸往歐盟的貨物受阻於歐盟REACH法規,涉及包括美國、中國、日本在內的多個國家,REACH法規對國際貿易的巨大影響已經初現端倪,在當前全球經濟危機的大環境下對中國企業的對歐貿易提出了更為嚴峻的挑戰。據專家估計,因為REACH法規的出台,中國與歐盟1400億歐元的貿易全部都要受到影響,家電紡織、服裝、鞋業、玩具、輕工、電子、汽車、製藥等行業都將受到波及和傷害。
通報:當物品中含有高關注度物質(SVHC)且含量>0.1%,出口總量>1t/年。則非歐盟企業必須通過唯一代表(OR)完成通報工作。
限制:如果產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質,列於法規附屬檔案XVII,那么必須按限制條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
供應鏈信息傳遞:(a) 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0.1%,總量< 1噸/年則其所有供應商必須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使用安全;
(b) 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 0.1%或當物品不含有SVHC時應消費者要求,所有供應商應在收到請求的45天起,免費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
如何應對:對自己產品中是否含有高關注度物質進行檢測,排查是否含有高關注度物質。最好是跟供應商一同應對,分攤費用,把供應商提供給自己的產品的原材料進行蒐集,然後對原材料進行中測檢測,最終整合成產品的符合性CHB評估報告,再進行費用分攤。而符合性評估報告就是體現產品最終符合REACH法規情況的說明,進口商只要獲得這個報告,那么企業就是履行了該履行的義務了。如果確認產品符合了通報的規定,那么還需要儘早做好通報工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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