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股票

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別轉讓)的縮寫。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

簡介

PT股票

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 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並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票。

PT股票交易的方法

投資者只限定在周五9:30開市時間內申報轉讓委託(不是通常意義上的買賣,是轉讓);如實行特別轉讓的第一個交易日為1999年7月10月(周五)上午9:30分。

申報轉讓價格為上一次轉讓價的上下5%。如PT振新1999年7月10日收盤價5.96元,下周五即7月17日股價下跌為5.66元(5.96× 0.95)。再如PT振新1999年8月13日收盤價4.80元,8月20股價上升為5.04元(4.80×1.05)。

周五9:30開市後只接受申報委託,不進行買賣。待15:00時收市後將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法進行撮合成交,然後再告知成交回報結果。因此,投資者成交的轉讓價不是正常交易時間內,也不是連續的,而是在周五15:00收市後一次性撮合成交。未撮合成交的申報單無效,等待下周五再重新申報。

轉讓信息在各證券營業部的行情顯示欄中無顯示,僅在周六指定報刊中公告。因此,投資者只能在周六的指定證券報刊中獲得成交信息。有即時接收股票信息的電腦,15:00後立即可以知道,各營業部的電腦也可在15:00後看到。

PT股票的漲跌情況不計入指數,成交數據也不計入市場統計。因此,PT股漲停、跌停與指數無關。

PT股期間,公司其他權利義務不變,非流通股的協定轉讓及流通股的定價收購,仍按交易所規定執行。

另外委託方式、手續費及相關費用、交割方式均與股票交易相同。

PT類股票的交易從2002年5月1日起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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