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CW

OPCW

OPCW,中文名稱是禁止化學武器組織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 OPCW) 是在1997年5月6日至27日舉行的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締約國大會第一屆會議上成立的,總部設在荷蘭海牙。

簡介

OPCW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宗旨是實現《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宗旨和目標,確保公約的各項規定、包括對該公約遵守情況進行核查的規定得到執行,並為各締約國提供一個進行協商和合作的論壇
一年一度的締約國大會為最高決策機構,由所有締約國組成,其執行機構是由選舉產生的41國執行理事會;技術秘書處是常設辦事機構,最高行政首長是總幹事,技術秘書處的下屬部門有:行政管理司、法律司、對外關係司、國際合作和援助司、核查司和視察團等。該組織還有一個附屬機構——科學諮詢委員會(1998年9月21日正式成立,由20名委員組成,成員任期3年,可連任一期),該委員會旨在“審查可能影響公約實施的科學和技術發展”,並“使總幹事在執行其職務時能夠向大會、執行理事會或各締約國提供與公約有關的科學和技術領域的專門諮詢意見”。

詳細信息

1997年5月,中國當選為執行理事會成員,1998年11月連選連任。
1997年5月,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第一次締約國大會在海牙舉行。2001年5月,第六次締約國大會在布魯塞爾舉行。
2006年3月1日,該組織發表新聞公報宣布,賴比瑞亞將從當年3月23日起正式成為該組織第178個締約國。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於1997年4月29日生效,其核心內容是在全球範圍內儘早徹底銷毀化學武器及其相關設施。為悼念化學戰受害者並增強國際社會對化學武器危害的認識,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決定將每年的4月29日(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生效日)定為“化學戰受害者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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