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新秀選撥制度

NBA新秀選撥制度,在聯盟成立早期,球隊很難吸引球迷來看球,因此球隊可以從球隊所在地選秀;在開始選秀之前,球隊可以放棄第一輪選秀權,並從球隊所在地挑選一名有較高支持率的球員,以此來提高球隊的聲望。

1947-65:分區選秀

在聯盟成立早期,球隊很難吸引球迷來看球,因此球隊可以從球隊所在地選秀。在開始選秀之前,球隊可以放棄第一輪選秀權,並從球隊所在地挑選一名有較高支持率的球員,以此來提高球隊的聲望。
波士頓凱爾特人隊在1965使用地區選秀權挑選了來自聖十字的韓森。韓森在其九年的職業生涯里,平均每場貢獻18.6分和8.8個籃板,並幫助凱爾特人隊八次獲得總冠軍

1966-84:拋錢幣式選秀

聯盟在1966開始採用丟錢幣的方法來決定頭號選秀權的歸屬。只有東西區戰績最差的兩隻球隊才有權爭奪狀元秀。這項制度一直延用到1985年才被現在的抽籤制度取代。剩下的球隊按輸贏場次來決定選秀順序,球隊戰績越差,選秀順位越靠前。
1979年,31勝51負的芝加哥公牛隊在猜硬幣時將頭號選秀權輸給了當時戰績為26勝56負的紐奧良爵士隊。但是當時的爵士隊用三個選秀權換了湖人隊的自由人古德里奇,包括當年第一輪的選秀權。而79年的狀元秀不是別人,正是來自密西根的魔術師詹森。
接下來的賽季,湖人隊在這個新秀後衛的帶領下獲得了球隊搬到洛杉磯後的第二次總冠軍。而當時的紐奧良爵士就是後來的猶他爵士。

1985年:第一次抽籤

NBA在1985年的選秀開始前實行了一種新的抽籤選秀制度,來決定那些未能打進季後賽的球隊(或者是通過交易獲得第一輪選秀權的球隊)的第一輪選秀順位。在第一輪選秀過後,選秀將根據各球隊的戰績來進行,依然是戰績差的球隊排位靠前。
抽籤選秀制度實行當年的狀元秀是來自喬治城,身高7英尺的中鋒派屈克-尤因。對於沒能打進季後賽的七隻球隊來說,
他們獲得狀元秀尤因的機率是均等的。但紐約尼克斯隊得到了幸運女神的青睞,贏得了大將。當抽籤用的桌球停止跳動時,尼克斯隊當時的總經理,也是名人堂球員的戴夫-德布斯切爾高興地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從1985年開始,尤因在尼克斯打了15個賽季,並帶領球隊13次闖入季後賽。
1987至現在:三隻獲優先權的球隊
1986年10月,NBA的管理層修改了之前的抽籤制度。按照新的制度,聯盟會在未能打進季後賽球隊中抽籤選出三隻球隊來。這三隻球隊將獲得優先選秀權。而剩下的未能打進季後賽的球隊,第一輪選秀順位仍按照球隊戰績排列。這樣就保證了聯盟三隻墊底的球隊最差也能選到四號新秀,而戰績次差的球隊至少能獲得第五號新秀。
1987年,洛杉磯快船隊的戰績是12勝70負。但是他們在抽籤中不夠走運。根據新規定。獲得4號新秀。而當時的馬刺隊,常規賽戰績位28勝54負,全聯盟倒數第四,但是他們很幸運,選到了來自海軍的中鋒大衛-羅賓遜。那一年,三隻戰績最差的球隊中,只有一隻選中了前三甲的球員:新澤西選中了來自俄亥俄州的後衛丹尼斯-霍普森。
在1988年,三隻墊底的球隊中也只有一隻獲得選擇前三甲的機會。勝率最低的快船隊終於得到了當年的狀元秀,他就是來自堪薩斯的前鋒丹尼-曼寧。
1989年至現在:只有兩輪選秀
在早期的選秀中,球隊會一直選到沒有可用之才為止。1960年的選秀總共進行了21輪。到1974年,選秀穩定在10輪。到1985年,又被減到7輪。在1989年,為了給沒有被選到的球員一個跟隨球隊試訓的機會,全國籃球運動員協會將選秀限制到只有兩輪。
從開始實行兩輪選秀制以來,共有八位第二輪新秀參加過全明星賽:爵士隊後衛傑夫-霍那賽克(1992),活塞隊前鋒丹尼斯-羅德曼,湖人隊後衛賽德里克-賽巴羅斯(1995), 猛龍隊中鋒安東尼奧-戴維斯(2001),雄鹿隊後衛麥可-里德(2004),奇才隊後衛吉爾波特-阿里納斯(2005),馬刺隊後衛馬努 基諾比利(2005)和超音速前鋒拉沙德-劉易斯(2005)。 2003年,底特律活塞隊中鋒本-華萊士和印第安納步行者中鋒布拉德-米勒是僅有的沒被選中但最後成為全明星的球員。
1990年到現在:有利的抽籤制度
1989年10月聯盟的管理層進一步改進了選秀抽籤制度。1990年的選秀時,由於聯盟的發展,共有11隻球隊參加抽籤。
新規則規定,常規賽戰績最差的球隊有11(11/66)次機會獲得狀元秀,戰績倒數第二差的球隊有10(10/66)次機會獲得狀元秀。參加抽籤的球隊,未能參加季後賽但戰績最好的球隊有1(1/66)次機會得到狀元秀。
奧蘭多魔術隊撞大運,連續兩年獲得頭號選秀權。1992年,魔術隊全聯盟戰績倒數第二,21勝61負。他們選中了當年的狀元秀,來在LSU的中鋒沙克-奧尼爾。奧尼爾幫助魔術隊多取得20勝利,但還是錯過了1993年的季後賽。在第二年的選秀中,儘管選中狀元的機率只有1/66,魔術還是選中了來自密西根大學的大前鋒克里斯-韋伯。之後魔術馬上將韋伯交易到金州勇士隊,換了三個選秀權和當年的探花秀,來自孟菲斯的後衛“便士”芬尼-哈達威。
聯盟管理層在1994年又再次修改選秀規則,加大了最弱球隊抽到前三位新秀的機率,同時降低戰績較好球隊的機率。這一改動,將戰績最差球隊抽到狀元秀的機率由原來地16.7%提高到25%,同時將抽籤球隊中戰績最好的球隊抽中狀元秀的機率由原來的1.5%降到0.5%。
在這一規定下,14隻標有號碼(1到14)的桌球被放入一隻桶里。抽籤時,會從14隻球中拿出4隻。不考慮排列順序,4個號碼總共由1001中組合。抽籤前,組織者會把1000中組合,根據常規賽戰績,
分給參加抽籤的球隊。之後將會抽出4隻桌球,形成一個組合。擁有這個組合的球隊就有頭號選秀權。之後,球被放回桶中,重複整個過程來決定二號選秀權和三號選秀權。
1996-2003:13隻球隊參加抽籤
1995年,NBA新增加了兩隻球隊,多倫多猛龍隊和溫哥華灰熊(現在是孟菲斯灰熊),參加抽籤的球隊也由原來的11隻增加到現在的13隻。從1996年開始,戰績最差球隊獲得頭號選秀權的機率仍然是25%(250種組合);倒數第二(20%,200種組合)到倒數第六(6.4% 64種組合)中大獎的機會和之前相比稍小了一些;倒數第七的球隊(4.4%,44種組合)獲得頭號選秀全的機率和之前比不變;倒數第八(2.9%,29種組合)至倒數第12(0.6%,6種組合)的機率有一點點提高。倒數第十三(0.5%,5種組合)獲得頭號新秀的機率不變。戰績相同的球隊平分機率,如果機率之和為積數,
兩隻球隊抽籤決定誰得到額外的一個百分數。
2004年到現在:14隻球隊參加抽籤
因為有了夏洛特山貓隊,2004年的選秀抽籤共有14隻球隊參加。但2004年山貓隊的選秀順位被固定為第四位,因此在抽籤時並沒有機會得到其他順位的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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