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

LGBT

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體現相關群體,“LGBT”一詞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 在現代用語中,“LGBT”一詞十分重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文化多樣性,除了狹義的指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族群,也可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另外,也有人在詞語後方加上字母“Q”,代表酷兒(Queer)和/或對其性別認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即是“LGBTQ”。LGBT現今已獲得了許多英語系國家中多數LGBT族群和LGBT媒體的認同及採用,成為一種非常主流的用法。然而,“LGBT”的用法並非完全沒有爭議。部分雙性人(Intersexuality)認為自己也屬於LGBT族群中,因此支持使用“LGBTI”。也有個別族群不認為自己和LGBT所涵蓋的其他族群有所關聯。

基本信息

概述

LGBTLGBT

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體現相關群體,“LGBT”一詞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在現代用語中,“LGBT”一詞十分重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文化多樣性,除了狹義的指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族群,也可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另外,也有人在詞語後方加上字母“Q”,代表酷兒(Queer)和/或對其性別認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即是“LGBTQ”。LGBT現今已獲得了許多英語系國家中多數LGBT族群和LGBT媒體的認同及採用,成為一種非常主流的用法。

儘管LGBT與GLBT意思完全相同,但通常認為LGBT里包含了更多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內容(L位於第一個字母)。

然而,“LGBT”的用法並非完全沒有爭議。部分雙性人(Intersexuality)認為自己也屬於LGBT族群中,因此支持使用“LGBTI”。也有個別族群不認為自己和LGBT所涵蓋的其他族群有所關聯。有人基於“同性戀分離主義”思想,認為男、女同性戀者應脫離其他族群成為另一個團體,理由是跨性別和變性者與LGB不同。有人則認為這些用語太過政治正確,企圖將多樣的族群劃入灰色地帶,意味著主流族群的問題和優先權獲得了平等的考量。

發展歷史

在1960年代發生性革命之前,社會上並沒有專門指代非異性戀的中立辭彙。最接近中立的辭彙是1860年代出現的“第三性”,但這個詞並沒有人社會上得到廣泛接受。第一個廣泛傳播的辭彙是“同性戀”,但是這個詞在1950和1960年代被認為有貶義,所以一度被“同性愛”代替,1970年代被“gay”代替。隨著女同性戀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gay”和“lesbian”的使用變得普遍。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

女同性戀組織比利提斯的女兒在1970年代提出了女同性戀社群應該更注重哪個方向的爭議——應該更關注於女權運動還是同性戀權益。女同性戀女性主義者認為男女平等應優先考量,認為性別分工和男女氣質被這個群體認為是父權的象徵,不參與當時在酒吧流行的性別角色遊戲,也迴避男同性戀沙文主義;一些女同性戀女性主義者不願意和男同性戀者一起工作。持本質主義觀點的女同性戀認為自己生來即為同性戀,傾向於用“lesbian”這個詞來形容自己的性傾向,並認為同性戀分離主義和女權主義者的憤怒觀點不利於爭取同性戀權益。這種態度迅速被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認可,並一起尋求更大社群的認同。

雙性戀與跨性別

在石牆暴動後的一段時間,即1970和1980年代,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皆對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的接納程度有所降低。雙性戀被認為是不敢出櫃或不能自我認同的同性戀,而跨性別被認為其行為偏離了人們對性別的刻板印象。每個社群都發展出了各自的自我認同,其中包括是否接受其他性別的族群以及如何與其他性別相處的問題,然而這些爭論持續至今。

LGBT誕生

“LGBT”第一次於1988年在美國出現。1990年代,“LGBT”作為中立辭彙被用來稱呼這四個群體以表示尊重。儘管LGBT群體內部對不同群體的接納程度不一且有不少爭論,但“LGBT”一詞的使用還是被認為是包容的積極象徵。儘管“LGBT”一詞沒能體現非異性戀中的所有小群體,但這些未能體現的群體通常也被認為是“LGBT”所涵蓋的一部分。總的來說,“LGBT”一詞一直儘量把被邊緣化的群體包含到該詞的意義里。

辭彙發展

“LGBT”有許多變體用法,有些只是改變其字母排列順序。“LGBT”和“GLBT”是最常用的兩種。在不包含跨性別者時候,它就變成“LGB”。它也可能加入兩個“Q”來代表酷兒與疑性戀,變成“LGBTQ”或“LGBTQQ”;加入一個“I”來代表雙性人者,變成“LGBTI”;加入另一個“T”來代表變性者,變成“LGBTT”;加入一個“A”來代表支持同性戀的異性戀盟友(straightallies),變成“LGBTA”。如果以上全部都包含進去的話,就變成“LGBTTIQQA”,不過這種用法極為少見。台灣則有“LGBTSQQ”的用法,其中的“S”指的是“直同志”(Tonzhi-FriendlyStraight)。泛性戀和酷兒經常被歸類在雙性戀之下;變性人和雙性人被部分人歸類在跨性別之下,但這種歸類遭到變性人和雙性人的反對。各種變體的字母順序並不統一,除了上文提到的以“LGBT”或“GLBT”兩種,也有其它以任意順序排列的情況,但不如前兩種常見。LGBT一詞的各種變體並沒有任何政治意味,但是反應了使用者對不同群體或個體的偏好。

非裔美國人為了與白人主導的同性戀社群區分,傾向保用“同性之愛”(Samegenderloving)。醫學界傾向於使用“MSM”(Menwhohavesexwithmen)來形容一個人的同性性傾向。在2000年代,“性與性別認同少數群體”(Minoritysexualandgenderidentities)被引入以形容以上所有的群體。其它的首字母縮略字,“QUILTBAG”、“LGBTetc”、“LGBTQetc”等曾被提出但沒有得到廣泛使用。進入2010年代,LGBTQIA作為一個更廣泛,更有包容性的縮寫詞而開始流行起來。其中“Q”指“性身份疑惑”,也指“酷兒”;“I”指“男女同體”(intersex);“A”代表“同盟”(ally)或“無性”(asexual)。

批評

LGBTLGBT

“LGBT”或“GLBT”並沒有得到所有人的認同。一些人認為跨性別及雙性人和同性戀及雙性戀並不同,因此前者不應該和後者放在一起。這種觀點認為跨性別的焦點在於性別認同而與性傾向無關,而LGB群體的焦點在於性傾向或者被何種性別吸引。

這種區別帶來的顯著影響是LGB群體與跨性別的政治訴求不同。LGB運動通常在於爭取同性婚姻的權益以及人權,而跨性別的政治訴求不在於此。

同樣,雙性人希望加入LGBT群體而合稱為“LGBTI”,但是部分人認為雙性人與LGBT群體不同而希望將他們排除在外。

與前面提到的問題相反的是,LGBT社群里存在同性戀分離主義。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應該與LGBTQ群體分開成立自己的社群。儘管並沒有明顯的個人或組織推動相關的提議,但這種呼聲一直都存在於LGBT社群中。有時候男女同性戀會否認任何非單性戀的存在,也拒絕承認非單性戀的平等權利。這可能會導致公開的雙性戀恐懼症和跨性別恐懼症。

許多人尋求更合適的辭彙來代替現有的“LGBT”,比如“酷兒”和“彩虹”,但是這些詞並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可。“酷兒”有太多的負面聯想,尤其讓年長的人想起LGBT群體受到迫害的時期。許多年輕人也明白“酷兒”比“LGBT”擁有更多的政治含義。而“彩虹”則容易讓人想起嬉皮士和新紀元運動

“LGBT社群”或“LGB社群”無所不包的含義不受部分男女同性戀的歡迎,一些人並不接受爭取LGBT權益總與驕傲遊行聯繫在一起。也有人認為將所有的非異性戀歸在一起會強化同性戀和雙性戀與其他人不同的流言。和主流同性戀活動人士相比,持這種觀點的人較少。由於異性戀缺乏對LGBT群體內部的了解,人們通常認為所有的LGBT人士都支持LGBT權益和提升性別和性傾向少數群體在社會中的可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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