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危重病的監護與治療是近年來興起的一門臨床學科,宗旨是為危及生命的急性重症病人提供技術和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即對危急重症的病人進行生理機能的監測、生命支持、防治併發症,促進和加快病人的康復過程,這是續復甦後的一種更高層次的醫療服務,是社會現代化和醫學科學發展的必然趨勢。近年來,隨著高新科技的不斷進步,多種檢測和支持設備廣泛套用於臨床,ICU病房的普及與規範,人們對生命生理機能的了解也逐漸完善,因此,提高了對衰竭器官的支持和保護能力,使危急重病的搶救成功率明顯提高,許多危急重症的病人在嚴密監護與精心治療下,度過了生命中最困難的時刻,而逐漸走向康復。同時,也帶動和促進了其他臨床學科的進步和發展。要求
ICU醫師的基本技術要求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心肺腦復甦的能力;呼吸支持的能力(氣管插管、機械通氣等);能持續地心電監測;有識別處理心率失常及有創血流動力學監測的能力;作緊急心臟臨時起搏的能力;對各種化驗結果作出快速反應並立即給予反饋的能力;多個贓器功能支持的能力;進行全腸道外營養的能力;微量輸液的能力;掌握各種監測技術,以及多種操作技術的能力;對輸送病人過程中,生命支持的能力(有吸氧、呼吸機、心電監測的能力);有對各個醫學專業疾病進行緊急處理的能力。
ICU的中文譯名目前尚不統一,內地一般譯作“監護病房”或“加強治療病房”,而在香港則譯為“深切治療病房”。從原文看,Intensive一詞譯為“加強”似無疑義,但Care的含義卻可推敲,它包括了“看護”和“治療”二層含義,“看護”用現代概念解釋不妨譯作“監護”。因此有人認為,ICU譯作“加強監護治療病房”可能更確切。事實上,ICU也正是以實施廣泛和密切的生理功能監測,並據此進行判斷和治療為其特色。不管如何命名,ICU的基本宗旨是為危重病人提供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由於ICU所從事的是最富有活力並居於醫學發展前沿的危重病醫學,因此,具有極大的開拓性,能夠從理論到臨床不斷推陳出新,做出許多普通病房難以做到的事情。但另一方面,無論ICU如何“特殊”,它畢竟是以醫學發展為根基,“加強”之意實際上只是對現存方法和手段進行濃縮,因此它不可能超越時代發展做出迄今醫學尚不能做到的事情。充分理解這點即可規範ICU的行為,同時也可解除某些人的 疑慮和誤解。
ICU是英文Intensive Care Unit 的縮寫,意為重症加強護理病房。重症醫學監護是隨著醫療護理專業的發展、新型醫療設備的誕生和醫院管理體制的改進而出現的一種集現代化醫療護理技術為一體的醫療組織管理形式。中小醫院是一個病房,大醫院是一個特別科室,把危重病人集中起來,在人力、物力和技術上給予最佳保障,以期得到良好的救治效果。
ICU在世界上有30多年的歷史了,現已成為醫院中危重病人的搶救中心。ICU的監護水平如何,設備是否先進,已成為衡量一個醫院水平的重要標誌。我國的ICU起步較晚,開始於80年代初期,目前國內設有ICU的醫院還不普遍,但已受到了重視,估計發展很快。ICU又分綜合和ICU專科ICU(如燒傷ICU、心血管外科ICU、新生兒ICU等)。CCU是專科ICU中的一種,第一個C是冠心病Coronary heart disease的縮寫,是專門對重症冠心病而設的。
治療對象
ICU設有中心監護站,直接觀察所有監護的病床。每個病床占地面積較寬,床位間用玻璃或布簾相隔。ICU主要收治對象是:①嚴重創傷,大手術後及必須對生命指標進行連續嚴密監測和支持者;②需要心肺復甦者;③某個臟器(包括心、腦、肺、肝、腎)功能衰竭或多臟器衰竭者;④重症休克、敗血症及中毒病人;⑤臟器移植前後需監護和加強治療者。病情好轉後,又轉回普通病房。 ICU的設備必須配有床邊監護儀、中心監護儀、多功能呼吸治療機、麻醉機、心電圖機、除顫儀、起搏器、輸液泵、微量注射器、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所需急救器材。在條件較好的醫院,還配有血氣分析儀、微型電子計算機、腦電圖機、B超機、床旁調線機、血液透析器、動脈內氣囊反搏器、血尿常規分析儀、血液生化分析儀等。由於ICU是在現代醫療裝備下對病情相當危重的患者進行監護治療,因此,在ICU里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厚實的醫學基礎理論知識,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應變能力強,並能掌握複雜儀器的操作。醫護要求
ICU能使重危病人得到早期而又準確的診斷,緊急而又恰當的處理。因此, ICU病房對於在死亡線上掙扎的危重病人來說,無疑是戰勝死神的極好戰場。
ICU的護理管理
重症護理為病人提供持續加強性的護理及措施,以使病人的病情恢復穩定以及預防併發症的發生,以維持病人的最佳健康狀態。
一、ICU 護理人員的配備:
1、ICU的床位及人員應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任務等需要配備。
ICU的護理操作和工作最比一般普通病房要繁重緊張得多,為了使每個病人24小時均有一名護士護理,而且能允許護士有法定的休息日、休假及病假、產假等,故每張床要在3~4名護士。
現國內很多醫院都很難達到這一標準,有關部門尚無ICU護士編制的具體規定。本人認為在目前至少應達到綜合ICU中病人與護士的比例為1:2~3,專科ICU中的比例為1:1~2。只有在保證足夠的護士編制的前提下,才能保證ICU的護理質量。
2、要包括不同層級的護理人員,各級護理人員的職責要明確。
二、ICU護士的素質要求:
ICU護士要有較好的身體素質,能吃苦耐勞,關愛傷病人的觀點強,誠實可信,細心耐心,洞察力強,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要有紮實的所理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三、ICU護士的培訓:
ICU護士應是具有護理執業執照的專業人員,現在國內尚無ICU護士的培訓中心及ICU護士專業證書,在這方面我國與國外存在很大的差距。現在各醫院都在根據自己的條件培訓ICU的護士。
培訓內容大致應包括:
1、休克病人的觀察及護理。
2、有創壓力監測。
3、血流動力學監測。
4、人工氣道的套用及管理。
5、機械通氣的套用。
6、心電圖監護。
7、心肺腦復甦及應急措施的訓練。
8、血液淨化治療及護理。
9、DIC病人的觀察及護理。
10、危重病人的營養支持。
11、各種儀器的使用。包括心電監護儀,呼吸機,麻醉機,各種泵,除顫器,體溫調節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