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鍾

丹尼爾·鍾

丹尼爾·鍾(Daniel Chong,1989年—),美籍華裔大學生,2012年,他在未受任何指控的情況下被“遺忘”美國密閉拘留室5天,其間飲尿維生。2013年,他最終獲賠410萬美元。

基本信息

簡介

丹尼爾·鍾 丹尼爾·鍾
丹尼爾·鍾(Daniel Chong),出生於1989年,美國 加利福尼亞大學聖迭戈分校學生。

2012年4月20日,丹尼爾·鍾到加州朋友家過夜,寓所4月21日上午遭毒品管制局特工突查。特工在寓所內發現1.8萬粒搖頭丸、其他藥品和一些武器。特工逮捕了包括鍾在內的9人。鍾回憶,毒品管制局特工審訊時問了他一些問題,後來告訴他將很快獲釋。鍾簽署檔案,被銬上手銬,帶入一間沒有窗戶的拘留室,開始了漫長的等待。

鐘被關押在沒有窗戶的狹小拘留室5天,鍾踹門、呼救,無人理睬。他在金屬凳上小便,以喝尿維生;試圖引發頭頂消防噴頭警報,未能成功;出現幻覺,企圖自殺,打破眼鏡片,用碎片割腕,甚至吞食鏡片;想給母親留下遺言,試圖用碎玻璃片在胳膊上寫下“對不起,媽媽(Sorry Mom)”,但只寫完了字母“S”;最後還把鞋帶從門縫塞出,以期引人注意。鍾最後被發現時,身上沾滿排泄物,身體痙攣,嚴重脫水,食道穿孔,腎功能接近衰竭,體重減輕了6.8公斤。

獲賠

鐘的遭遇曝光後,毒品管制局發表聲明道歉,同時表示對這一狀況的發生“深感困惑”。毒品管制局隨後引入全國性拘留標準,包括每天檢查和在拘留室安裝攝像

Chong曾向美國緝毒署發起訴訟,要求賠償2000萬美元,2013年7月30日,鍾與美方達成庭外和解,Chong獲賠410萬美元。緝毒署的主管承認屬下的確工作失職,但這些工作人員並未被起訴。美國法務部在報告中稱,在Chong被關押的五天中,他的呼救曾數次被緝毒署的警員聽到,但他們一直認為有其他人在負責Chong的案件,所以竟然都沒有理會他。這些工作人員並未接受過如何監控病房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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