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郴州客運事故

6·26郴州客運事故

6·26宜章大巴起火事故是指2016年6月26日10時20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湘D94396的大巴車由衡陽開往廣東方向的旅遊大巴車,在宜鳳高速公路長村東溪大橋附近碰撞隔離帶和護欄後起火。事故共造成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290餘萬元。 2017年1月,國務院批覆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對21名企業人員和涉嫌職務犯罪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正興等21名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基本信息

事故經過

6·26郴州客運事故 6·26郴州客運事故

2016年6月26日8時許,由耒陽市一個戶外組織發起的旅行團乘坐大巴從衡陽出發,前往宜章莽山旅遊度假,車上載有57名乘客。

2016年6月26日上午10時21分許,劉大輝駕駛湘D94396號大型普通客車由北往南行駛至宜鳳高速K34+145處東溪大橋附近的下坡路段(宜鳳高速公路(S31)33公里路段)時,因過度疲勞,碰撞高速公路中間隔離帶,再撞向了右邊東溪大橋護欄,油箱漏油起火。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駕駛人劉大輝疲勞駕駛造成車輛失控,與道路中央護欄發生多次碰撞,導致車輛油箱破損、柴油泄漏,右前輪向外側傾倒,輪轂上的螺栓螺母與地面持續摩擦產生高溫,引起泄漏柴油和車輛起火;車輛停止時其右前角緊挨路側混凝土護欄,車門被阻擋無法有效展開,車內乘客不能及時疏散,且安全錘未按規定放置在車廂內,乘客無法擊碎車窗逃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間接原因

湖南衡陽駿達旅遊客運有限公司未有效落實駕駛員休息制度和防疲勞駕駛制度,未按規定開展車輛動態監控和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湖南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單位違法違規從事旅遊經營活動,存在違法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未與遊客簽訂旅遊契約等問題;衡陽市交通運輸部門違規將旅遊包車客運標誌牌跨區集中發放,對客運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流於形式;衡陽市公安交管部門對旅遊包車等重點營運車輛的路面執法和日常管控存在薄弱環節;衡陽市旅遊行業監管部門對轄區內旅行社及服務網點非法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的問題失察;衡陽市人民政府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未按法律規定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高度重視,要求全力搶救傷員,查明事故原因,全面排查隱患,切實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黃明、安監總局副局長孫華山當天率工作組趕到湖南,指導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守盛第一時間作出批示:要盡全力搶救傷員,調度協調好方方面面力量參與事故善後處置,查清事故原因,吸取血的教訓。省委副書記、省長杜家毫率黃關春、張劍飛、向力力等省領導緊急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救治和善後處置工作,看望慰問傷員,並在宜章縣召開事故分析會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電視電話會議,成立了專門的事故調查組,部署立即在全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集中執法行動,吸取教訓,舉一反三。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李克強總理,劉延東、馬凱副總理和孟建柱、楊晶、郭聲琨、王勇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搶救傷員,減少因傷死亡,細緻做好善後工作;要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趕赴現場,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責;要督促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各項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針對當前暑期和汛期的特點,加強安全監管的各項措施。

接到事故報告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後,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領導立即行動,派出工作組於當天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郴州市、宜章縣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成立事故現場處置領導小組,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各項工作。目前,傷員救治和善後處理等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公安機關依法對駕駛員和有關企業責任人等7人進行了控制。

人員傷亡

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包括2名兒童。另有13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多數傷員均有骨折、外傷和吸入性損傷。

事故調查

成立調查組

2016年6月27日,該事故的調查組正式成立。由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孫華山任組長。事故調查組下設技術組、管理組、責任追究組和綜合組等四個專項組。經過初步核實,事故車輛是由蔣曉戰、王軍和駕駛員劉大輝三人共同出資購買,掛靠在衡陽駿達旅遊客運有限公司。車輛核定55座,保險、審驗、等級評定均在有效期內,具備旅遊客運資質,駕駛員劉大輝持A1、A2證,該車購買了每座100萬的平安險。

事故通報

2016年6月27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湖南宜鳳高速“6.26”特大交通事故,通報顯示旅遊大巴車油箱漏油起火,目前已有35人遇難。

通報顯示,2016年6月26日10時30分許,湖南省衡陽駿達旅遊集團一輛車牌號為湘D94396的旅遊大巴(核載55人,實載57人,其中小孩4人),行駛至湖南郴州宜鳳高速公路33km+900m處時,撞向中間隔離護欄,導致車輛油箱漏油並起火,已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傷。

通報提及,要立即組織開展客運車輛特別是旅遊包車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逐車逐線進行排查治理,對臥鋪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包車、校車做到逢車必查。要加強夜間等違法行為高發時段的巡邏檢查,嚴查客運車輛超速、超員、非法營運和疲勞駕駛等非法違規行為。

通報中還提到,要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落實情況,上一級政府部門要進行掛牌督辦,對性質惡劣、影響嚴重的典型事故,要切實加大督辦力度,確保查處及時、追責到位。

批捕司機

案發後,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依法提前介入此案。在公安機關對劉某依法提請批准逮捕後,偵查監督部門又加班加點及時審查核實證據,對犯罪嫌疑人劉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16年6月27日,劉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7月11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檢察院對“6.26”事故交通肇事司機劉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調查報告

2017年1月,國務院批覆了湖南郴州宜鳳高速“6·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對42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公安、檢察機關已對21名企業人員和涉嫌職務犯罪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正興等21名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此外,責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衡陽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湖南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中涉及的企業及其相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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