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縣4·23暴力恐怖案

巴楚縣4·23暴力恐怖案

巴楚縣4·23暴力恐怖案是指發生於2013年4月23日新疆巴楚縣的暴力恐怖案件。該事件共造成民警、社區工作人員15人死亡,6暴徒被擊斃。

基本信息

事件經過

犯罪現場犯罪現場
2013年4月23日13時30分,新疆喀什巴楚縣色力布亞鎮3名社區工作人員到居民家中走訪,在一居民家中發現多名可疑人員和管制刀具,遂用電話向上級報告,之後被藏匿於屋內的暴徒控制。接報後,鎮派出所民警和社區幹部分頭前往處置,先後遭屋內外暴徒襲殺。此前被控人員也被殺害,暴徒點燃房屋焚燒。隨後趕到的民警擊斃繼續暴力對抗的暴徒,控制現場事態。

該暴力恐怖案件,造成民警、社區工作人員15人死亡(維吾爾族10人,漢族3人,蒙古族2人),受傷2人(維吾爾族)。處置過程中擊斃暴徒6人,抓獲8人。

處置過程中,巴楚縣公安局色力布亞派出所所長任昌舉、教導員買買提明·吾布力、民警張立山、劉牧、努爾買買提·艾買提和夏馬勒派出所民警買買提明·阿布力米提等6名民警殉職。

案件告破

2013年4月29日,新疆警方發布訊息稱,經過全體參戰人員連續5晝夜奮戰,截至4月28日,巴楚縣“4·23”嚴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告破,以喀斯木-買買提、艾比布拉-巴拉提為首的25名暴恐團伙成員全部歸案。其中6名暴徒被擊斃,當場抓獲8人,逃往喀什、巴州和烏魯木齊等地的11名犯罪嫌疑人先後落網,查獲20枚爆炸裝置,3面“聖戰”旗幟,以及大量制爆原料、管制刀具、習武器材和非法宗教宣傳品等作案工具,查明了該暴恐團伙形成、活動及案發等基本情況。

警方通報了案件過程:

2013年4月23日上午10時許,喀斯木-買買提安排買買提明-馬合木提、艾尼瓦爾-阿布都熱依木在買買提明-巴拉提家中製作火藥,自己帶領其餘成員在附近幹活。13時許,買買提明-巴拉提、艾比布拉-巴拉提返回家時遇見當地社區工作人員和民警入戶走訪,艾比布拉-買買提藉口取鑰匙向喀斯木-買買提等人報信。喀斯木-買買提等5人隨即乘坐機車趕回,將藏匿在木沙-艾山出租房內的大刀等兇器分發給團伙成員,在買買提明-巴拉提家附近觀察情況,當看到制爆物品被發現、制爆人員被控制後,害怕罪行敗露,喀斯木-買買提帶領團伙成員衝進院內,與院內團伙成員對在場社區幹部及民警進行砍殺。搏鬥中,鎮派出所所長開槍擊斃暴徒1名、擊傷l名,3名社區女幹部被殺害,其餘9人被逼至房內,暴徒向屋內潑灑汽油並縱火,致全部遇難。後續趕來的鄉鎮幹部及民警相繼遭受設伏暴徒的襲擊,民警擊斃暴徒l名,l名鄉鎮幹部遇害,2名民警重傷後不治身亡。此後,4名暴徒衝出巷道打砸燒毀車輛,在衝擊鎮政府時1人被擊斃,另3人劫持一輛三輪機車轉而沖向派出所,將派出所檔案室和民警宿舍點火焚燒,被擊斃。

案件宣判

2013年8月12日新疆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薩·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分別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木薩·艾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熱合曼·吾甫爾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拜克熱·外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吾斯曼·買買提、塔依爾·吾布力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叄年;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叄年。

案件謀划過程

新疆巴楚恐怖事件現場新疆巴楚恐怖事件現場
2007年7月,該團伙骨幹成員木沙-艾山曾因涉嫌暴恐活動被公安機關審查。2010年9月,木沙-艾山與喀斯木-買買提、艾尼瓦爾-阿布都熱依木結識。此後,喀斯木-買買提先後與團伙成員買買提明-巴拉提、買買提明馬合木提、艾比布拉-巴拉提、艾尼瓦爾-阿布都熱依木等人相識。2012年9月以來,上述人員經常參加喀斯木-買買提組織的地下講經班,觀看宣傳宗教極端和暴恐內容的音視頻,形成了以喀斯木-買買提為頭目的暴恐團伙。

2012年12月初,喀斯木-買買提帶領買買提明-馬合木提、木沙-艾山等人及家人集中至巴楚縣色力布亞鎮分散租住,團伙成員經常集中在買買提明-巴拉提家中進行體能訓練,並模仿暴恐視頻練習殺人技巧,喀斯木-買買提對團伙成員進行了分工。

2013年3月初,喀斯木-買買提糾集團伙成員籌備暴恐活動經費,製造爆炸裝置、頭套、遙控器等作案工具,為暴恐活動做準備。3月中旬,該團伙製造了8把大刀,先後進行5次試爆活動,並預謀2013年夏天在喀什市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幹大事”。

案件犧牲人員及表彰

烈士名單

烈士
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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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

2013年4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追授15名犧牲烈士“優秀共產黨員”及“自治區反恐勇士”稱號;授予其他9名同志“優秀共產黨員”及“自治區反恐勇士”稱號,並在全疆開展向反恐勇士學習活動。

授予色力布亞鎮派出所民警艾合買提·吾布力(維吾爾族),色力布亞鎮庫勒貝稀社區主任蔣久建,色力布亞鎮交警中隊隊長劉成,色力布亞鎮派出所民警蘇來依曼·買蘇提(維吾爾族)等4名同志“自治區優秀共產黨員、反恐勇士”稱號。

授予色力布亞鎮派出所民警海力力·吉力力(維吾爾族),色力布亞鎮派出所民警張福新(回族),色力布亞鎮政府工作人員亞庫甫·莫明(維吾爾族),巴楚縣刑警大隊民警依明江·阿巴斯(維吾爾族),色力布亞鎮烏斯塘博依社區主任謝武中等5名同志“反恐勇士”稱號。

2013年4月27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簽署命令,給新疆巴楚縣公安局色力布亞派出所記集體一等功,追授在處置“4·23”暴力恐怖案件中英勇犧牲的任昌舉、買買提明·吾布力、張立山、劉牧、努爾買買提·艾買提、買買提明·阿布力米提等6名民警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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