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條鐵律

最近出版的《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習近平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政事兒”梳理髮現,習近平至少給出了“25條鐵律”,告訴領導幹部如何守紀律、講規矩。

訊息背景

最近出版的《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習近平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政事兒”梳理髮現,習近平至少給出了“25條鐵律”,告訴領導幹部如何守紀律、講規矩。

近日,由中紀委、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一書,由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國發行。

其中,很多講話都是在中紀委全會和政治局集體學習等場合。書中摘編內容圍繞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議題,習近平講述了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如何做一個守紀律、講規矩的“明白人”。

忠告內容

“政事兒”梳理髮現,習近平給領導幹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幹部至少給出了25條忠告。

有些聚會最好不要搞,有些飯最好不要吃

黨內絕不允許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搞了就是違反政治紀律。如何防微杜漸?

要從規矩抓起,要有這個意識。有些幹部聚在一起,搞個同鄉會、同學會,一段時間聚一下,黃埔一期二期三期的這么論,看著好像漫無目的,其實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結交情誼,將來好相互提攜、互通款曲,這就不符合規矩了。這種聚會最好不要搞,這種飯最好不要吃。有的人只要是他工作過的地方,都利用手中的權力“正正規規”地搞團團伙伙,全要搞成他自己的領地,到處插手人事安排,關照自己小圈子裡的人,結果他們就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

在一些幹部中,亂評亂議、口無遮攔現象比較突出。如果造謠生事那是違反黨紀甚至違反國法,但這些人就是在那兒調侃,傳播小道訊息,東家長西家短亂髮議論,熱衷於轉發網上不良信息,甚至一些所謂“鐵桿朋友”聚在一起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有的人熱衷於打探訊息,四處尋問,八方打聽,不該問的偏要問,不該知道的特想知道,捉到一些所謂內幕訊息就到處私下傳播。對中央查處的一些大案要案,有的高級幹部就在背後說查人家乾什麼,做了那么多工作,就這一點小事就要抓住不放,顯得忿忿不平的。情況是這樣嗎?

絕對不允許凌駕於組織之上、老子天下第一

從近年來查處的高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畫、蘇榮等案件看,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非常嚴重,務必引起重視。這些人權力越大、位置越重要,越不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回事兒,甚至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包天的地步!有的政治野心膨脹,為了一己私利或者小團體的利益,背著黨組織搞政治陰謀活動,搞破壞分裂黨的政治勾當!有的領導幹部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老子天下第一,把黨派他去主政的地方當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用幹部、作決策不按規定向中央報告,搞小山頭、小團伙、小圈子。

他們熱衷幹的事目的都是包裝自己,找人抬轎子、吹喇叭,為個人營造聲勢,政治野心很大。有的人發展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對中央工作部署搞軟抵制,甚至衝著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大放厥詞,散布對中央領導同志的惡毒謠言,壓制、打擊同自己意見不合的同志,一心以為鴻鵠將至,誰擋他的道就要把誰搬開。膽大妄為到了何等程度!

這在我們黨內是絕對不允許的。

不能存在權錢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團

黨內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團,也不能存在黨內同黨外相互勾結、權錢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團。黨中央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就是要防範和清除這種非法利益關係對黨內政治生活的影響,恢復黨的良好政治生態,而這項工作做得越早、越堅決、越徹底就越好。

生重病等個人重大問題要報告

有些領導幹部個人重大問題不報告。不是說非要家裡出了命案才需要報告。

有的同志有重病不報,對所有人都隱瞞了,最後病危了組織還不知道,場面上的工作都幹不了了,但就是不說,最後命都給耽誤沒了。有的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也不報告,在國外定居的按規定要報告,但他們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覺得可以不報告。有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不向組織報告,離婚、結婚多少年了,組織都不知道。有的弄了很多證件,護照好幾本,還有假身份證。

這些事情不要報告嗎?

懂規矩就應該報告,隱情不報的,一是不懂規矩,二是這裡面怕有不可告人的隱情。

這些年來,儘管我們不斷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但從查處的案件看,任人唯親、賣官鬻爵在一些地方、部門、單位還十分嚴重。有的拉關係、找靠山,攀龍附鳳、跑官要官;有的明碼標價、批發官帽;有的舉大旗、拉山頭,選邊站隊、拉幫結派;有的在用人問題上極其專權,對下屬買官來者不拒,對組織部按正常程式研究的用人方案概不同意。有的人在懺悔錄里講,他們那個地方從政環境不好,特別是官場風氣不好,跑官要官極為普遍,就是多數人並不看好的個別人,卻常常成為殺出來的“黑馬”。

買官賣官為什麼屢禁不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多容易啊!一些德才平平、投機取巧的人屢屢得到提拔重用,踏實幹事的幹部卻沒有進步的機會。這是搞逆淘汰,傷害了多少好乾部的心!

要尊法學法守法

除了要求領導幹部提高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以外,還要靠制度保證。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公職律師,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設成效考核制度,等等。這些制度要抓緊建立健全,早日形成,早日發揮作用。

要明確什麼權能用、什麼權不能用

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關鍵是制約和監督權力。腐敗的本質是權力出軌、越軌,許多腐敗問題都與權力配置不科學、使用不規範、監督不到位有關。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要圍繞授權、用權、制權等環節,合理確定權力歸屬,劃清權力邊界,釐清權力清單,明確什麼權能用、什麼權不能用,強化權力流程控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杜絕各種暗箱操作,把權力運行置於黨組織和人民民眾監督之下,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

要尊崇黨章

要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權威。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

要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拿起紀律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標準,以人格力量凝聚黨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線,嚴格執行黨的紀律,決不越雷池一步。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風,教育督促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走正道。

年輕幹部不要不擇手段往上爬

要加強對年輕幹部的教育引導,讓他們從進入幹部隊伍起就知道守紀律、講規矩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明白在黨內不守紀律、不講規矩,跟組織玩小聰明,權欲膨脹、利慾薰心,不擇手段往上爬,為了自己什麼事都敢幹,總有一天是會自己毀了自己的。各級黨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守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慾

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慾。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任何人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

明代馮夢龍在《警世通言》中說:“人心似鐵,官法如爐。”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鐵,終扛不住法律的熔爐。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倖,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 沒有免罪的“丹書鐵券”,也沒有“鐵帽子王”。

不能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

好的法規制度如果不落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牆上、編在手冊里,就會成為“稻草人”、“紙老虎”,不僅不能產生應有作用,反而會損害法規制度的公信力。我們要下大氣力建制度、立規矩,更要下大氣力抓落實、抓執行,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

那么在黨內,誰有資格犯大錯誤?我看還是高級幹部。高級幹部一旦犯錯誤,造成的危害大,對黨的形象和威信損害大。我們絕大多數黨的高級幹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風上是過硬的。但是,也有少數高級幹部身居高位久了,慢慢疏遠了民眾,出現了這樣那樣脫離民眾的現象,個別的甚至違法亂紀、以權謀私、腐化墮落。

高級幹部必須時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自覺維護中央權威

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處理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和立足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關係,決不能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決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決不能對中央大政方針和重大工作部署口無遮攔、毫無顧忌、評頭論足,任何情況下都要嚴守政治紀律,自覺維護中央權威。

絕不搞弄虛作假、口是心非那一套

領導幹部要堅守正道、弘揚正氣,堅持以信念、人格、實幹立身;要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對上對下講真話、實話、心裡話,絕不搞弄虛作假、口是心非那一套;要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格按黨紀國法辦事,不成為不正當社會關係的編織者,絕不搞看人下菜、翻雲覆雨那一套;要嚴肅綱紀、疾惡如仇,對一切不正之風敢於亮劍,絕不搞逃避責任、明哲保身那一套;要艱苦奮鬥、清正廉潔,正確行使權力,在各種誘惑面前經得起考驗, “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慾自累”。

必須用剛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

從大量案件看,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大多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

有的踐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長制、一言堂,居高臨下、當“太上皇”,手伸得老長,個人說了算,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處心積慮樹立所謂“絕對權威”,大有獨霸一方之勢。

我們必須用剛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證一把手正確用權、廉潔用權。這不是對幹部要求苛刻,而是愛護和保護幹部。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組織和民眾監督,這對自己有好處,可以警醒自己始終秉公用權,避免跌入腐敗的陷阱。

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

我一直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兩股道上跑的車。對領導幹部配偶和子女等經商辦企業,黨紀國法都有明確規定,問題是沒有落實好。對領導幹部,要求就是要嚴一些,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中央委員會的同志要做好表率

中央委員會的同志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帶好頭、做好表率。大家要清醒認識高級幹部崗位對黨和國家的特殊重要性,自覺按黨提出的標準要求自己、磨練自己、提高自己。

不能護著胡作非為、欺壓百姓的幹部

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領導幹部,在出現侵害民眾利益、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時,一定不要護著掩著,要表明堅決反對的態度。有的幹部胡作非為、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你去護著他乾什麼?很多事情,開始很小,結果越鬧越大。有的同志可能是怕影響政績、影響形象。我這裡說清楚,如果出了問題,情況清楚並且是明顯錯誤的,有關黨委必須第一時間表明態度,對護著掩著的反而要追究責任。

不能當“甩手掌柜”

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現象,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各級黨委(黨組)不能當“甩手掌柜”,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掛帥又要出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要選對用好乾部,更要管好乾部

選人用人和管人不能偏廢。現在的一大問題是選人的人不管人、不監督人,有的黨委不管監督,幹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撂給紀委,這是不行的。黨委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選對用好乾部,更要管好乾部。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問責的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式化。問責既要對事、也要對人,要問到具體人頭上。要把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範圍,通過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讓法規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得到充分釋放。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僅要嚴肅查處直接責任人,而且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紀檢監察機關要防止“燈下黑”

要教育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幹部敢於擔當、敢於監督、敢於負責,牢固樹立忠誠於黨、忠誠於紀檢監察事業的政治信念,努力成為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紀檢監察機關要防止“燈下黑”,嚴肅處理以案謀私、串通包庇、跑風漏氣等突出問題,清理好門戶,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