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是經國務院批准就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下發的通知。2017年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自2017年11月30日起實施。

基本信息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8年春假日安排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8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2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11月30日

內容解讀

1月2日-5日,請4天假,元旦連休9天 1月2日-5日,請4天假,元旦連休9天
2017年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8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

春節: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4月5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3天。

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8日放假。

中秋節:9月24日放假。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

請假攻略

春節:

4月2日-4日,請3天假,清明節連休8天 4月2日-4日,請3天假,清明節連休8天
1)2月11-14日請四天年假,就可以連休12天;

2)2月22-24請三天年假,就可以連休11天;

3)上述七天年假都請了,就可以連休16天。

清明節:

4月2-4日請三天年假,就可以連休8天。

勞動節:

5月2-4日請三天年假,可以連休8天。

中秋節、國慶節:

9月25-30日請七天年假,可以連休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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