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4日

1993年5月4日

1993年5月4日,上午10時40分,一股黑煙從山西運城市富源煤礦井口中騰空而起,井下的大量透水引起了瓦斯燃燒,20名正在井下作業的煤礦工人被困,生死不明!

(圖)1993年5月4日1993年5月4日

5月4日上午10時40分,一股黑煙從山西運城市富源煤礦井口中騰空而起,井下的大量透水引起了瓦斯燃燒,20名正在井下作業的煤礦工人被困,生死不明!

原因

瓦斯爆炸就其本質來說,是一定濃度的甲烷和空氣中的氧氣在一定溫度作用下產生的激烈氧化反應。
即方程式為 CH4+2O2=CO2+2H2O條件點燃
瓦斯爆炸的條件是:一定濃度的瓦斯、高溫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氣
(1)瓦斯濃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濃度範圍,我們把在空氣中瓦斯遇火後能引起爆炸的濃度範圍稱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為5%~16% 當瓦斯濃度低於5%時,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圍形成燃燒層,當瓦斯濃度為9.5%時,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應);瓦斯濃度在16%以上時,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氣中遇火仍會燃燒。

反應

(圖)法律制裁法律制裁

礦主不僅沒有及時組織搶救,而且還採取各種手段隱瞞事故真相,威脅受害者家屬,恫嚇知情人員,妄圖瞞天過海,推卸應擔之責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當地政府部門的一些敗類更是濫用職權,助紂為虐.為小煤礦撐起一把保護桑山西查處的煤礦案件表明,一些基層領導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等,與小煤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政府就是管理,當官就要為民負。嚴格煤礦管理,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煤礦管理的當務之急,保護和合理利用煤炭資源的必然要求,是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也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措施。有效防範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制定了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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