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23日

大事記

198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關於民族工作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

1987年1月23日 國務院批准撤銷舟山地區和定海、普陀兩縣,設立舟山市。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