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評註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評註》圖書由海洋出版社出版發行,全書共有843頁。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海洋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4月1日)
平裝: 843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02772697
條形碼: 9787502772697
尺寸: 26 x 18.4 x 3.8 cm
重量: 1.6 Kg

作者簡介

編者:(斐濟)薩切雅·南丹 毛彬

內容簡介

《1982年評註》涉及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十一部分(第一三三條至一九一條)和有關附屬檔案。這些內容與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決議二和1994年《關於執行1982年12月10日第十一部分的協定》(以下簡稱《執行協定》)一起建立了“區域”制度,並提供了支配“區域”內活動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約》中篇幅最長的一部分,也是協商最困難的一部分。20世紀60年代,由於需要一套用以支配為全人類的利益利用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資源的法律制度,國際社會意識到有必要對1958年《日內瓦公約》中規定的海洋法進行重新審查和修訂。在通過聯合國大會特設委員會對有關問題進行最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員會對這些問題進行更加細緻的審議(1969年至1973年)之後,深海底採礦制度問題成為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面臨的最複雜的問題。未能解決有關第十一部分所規定的制度的性質的基本理念和意識形態問題,是造成美國秘其他重要工業化國家(包括德國和英國)拒絕接受《公約》的主要原因。直到1994年,隨著聯合國大會對《執行協定》的通過,才有可能通過對第十一部分所包含制度的重大修改解決有關深海底的未決問題

目錄

第十一部分
導言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三三條 用語
第一三四條 本部分的範圍
第一三五條 上覆水域和上空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 支配“區域”的原則
第一三六條 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
第一三七條 “區域”及其資源的法律地位
第一三八條 國家對於“區域”的一般行為
第一三九條 確保遵守本公約的義務和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四○條 全人類的利益
第一四一條 專為和平目的利用“區域”
第一四二條 沿海國的權利和合法利益
第一四三條 海洋科學研究
第一四四條 技術的轉讓
第一四五條 海洋環境的保護
第二四六條 人命的保護
第一四七條 “區域”內活動與海洋環境中的活動的相互適應
第一四八條 開發中國家對“區域”內活動的參加
第一四九條 考古和歷史文物
第三節 “區域”內資源的開發
第一五○條 關於“區域”內活動的政策
第一五一條 生產政策
第一五二條 管理局權力和職務的行使
第一五三條 勘探和開發制度
第一五四條 定期審查
第一五五條 審查會議
第四節 管理局
A分節 一般規定
第一五六條 設立管理局
第一五七條 管理局的性質和基本原則
第一五八條 管理局的機關
B分節 大會
第一五九條 組成、程式和表決
第一六○條 權力和職務
C分節 理事會
第一六一條 組成、程式和表決
第一六二條 權力和職務
第一六三條 理事會的機關
第一六四條 經濟規劃委員會
第一六五條法 律和技術委員會
D分節 秘書處
第一六六條 秘書處
第一六七條 管理局的工作人員
第一六八條 秘書處的國際性
第一六九條 同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協商和合作
E分節 企業部
第一七○條 企業部
F分節 管理局的財政安排
第一七一條 管理局的資金
第一七二條 管理局的年度預算
第一七三條 管理局的開支
第一七四條 管理局的借款權
第一七五條 年度審計
G分節 法律地位、特權和豁免
附錄
第一七六條 法律地位
第一七七條 特權和豁免
第一七八條 法律程式的豁免
第一七九條 對搜查和任何其他形式扣押的豁免
第一八○條 限制、管制、控制和暫時凍結的免除
第一八一條 管理局的檔案和公務通訊
第一八二條 若干與管理局有關人員的特權和豁免
第一八三條 稅捐和關稅的免除
H分節 成員國權利和特權的暫停行使
第一八四條 表決權的暫停行使
第一八五條 成員權利和特權的暫停行使
第五節 爭端的解決和諮詢意見
第一八六條 國際海洋法法庭海底爭端分庭
第一八七條 海底爭端分庭的管轄權
第一八八條 爭端提交國際海洋法法庭特別分庭或海底爭端分庭專案分庭或提交有拘束力的商業仲裁
第一八九條 在管理局所作決定方面管轄權的限制
第一九○條 擔保締約國的參加程式和出庭
第一九一條 諮詢意見
附屬檔案三與附屬檔案四
附屬檔案三 探礦、勘探和開發的基本條 件
附屬檔案四 企業部章程
最後檔案
決議二
文獻
附屬檔案一 聯合國大會關於執行1982年12月10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一部分 協定的決議
附屬檔案二 《公約》的第十一部分和1994年《執行協定》的互補
附屬檔案二 多金屬結核探礦和勘探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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