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30日


1981年12月,47年前因所謂“國會縱火案”而被判處槍決的荷蘭共產黨員馬瑞納斯·宛·德·盧柏已由西柏林一法院正式宣布為錯審、錯判。
1933年2月27日夜間,柏林的德國國會被人縱火焚燒,這是剛上台不久的希特勒納粹分子製造的陰謀事件。目的是藉此煽起反共歇斯底里,鎮壓工人運動,瓦解德國人民對法西斯主義的反抗。
因這個事件而逮捕了三個主要“嫌疑犯”,第一個就是當時在德國的保加利亞共產黨領袖季米特洛夫,第二個就是馬瑞納斯,另一個為當時德共議會黨團主席。納粹分子逮捕他們是為了給這次事件塗上所謂“國際陰謀”色彩。
季米特洛夫同志當年在來比錫的審判法庭上把被告席變成揭露法西斯主義反動本質和血腥罪行、闡釋共產主義綱領的講壇。他在法庭上的英勇鬥爭得到世界輿論的支持,促進了國際反法西斯統一戰線的發展,幾乎所有國家都展開了抗議希特勒借“國會縱火案”製造的誣陷罪行。
在國際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希特勒當局不得不將季米特洛夫和那位德共議會黨團主席釋放,而將荷蘭共產黨員馬瑞納斯處決以挽回面子。
這宗冤案經過了47年得到平反是由於坎普納博士(曾任紐倫堡國際審判戰犯法庭的副總檢查長)要求法庭重新審查。坎普納是受馬瑞納斯弟弟的委託。法院的公告說,當年對馬瑞納斯進行審判是非法的,所以判處死刑也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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