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6月11日

大事記1958年6月11日,四川省水利電力廳呈報“關於省水利電力廳與農業廳農田水利分工意見的報告”提出:“凡以發電為主的工程,由水利電力廳負責,以農田灌溉為主的工程由農田水利局負責”。 1958年6月11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通過對“藥房案”的判決,確立了比例原則的“三階理論”,同時認為其具有憲法位階。 出生王恆滿,男,1958年6月11日出生,任遼寧省擊劍隊總教練,中國民主促進會遼寧省體育系統副主委。

大事記

1958年6月11日,四川省水利電力廳呈報“關於省水利電力廳與農業廳農田水利分工意見的報告”提出:“凡以發電為主的工程,由水利電力廳負責,以農田灌溉為主的工程由農田水利局負責”。

1958年6月11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通過對“藥房案”的判決,確立了比例原則的“三階理論”,同時認為其具有憲法位階。

出生

王恆滿,男,1958年6月11日出生,任遼寧省擊劍隊總教練,中國民主促進會遼寧省體育系統副主委。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