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8月4日


1944年8月,華北日軍發布了《勞動緊急動員對策綱要》,改“募集制”為“徵集制”,直接由各偽盛縣長負責,強行徵集勞工。
日軍擄掠華工的手段大致有三種:欺騙招集、強行徵集和亂抓濫捕。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侵華日軍在東北設立大東公司,作為招集勞工的專門機構。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軍又在北平等地設立“華北勞工協會”,用種種欺騙手段,大肆徵集勞工。據不完全統計,從1931年到1943年的12年間,僅從關內騙招到東北的勞工即達857萬多人。1942年10月26日,日滿頒布《國民勤勞奉公法》,下令編成“國民勤勞奉公隊”,現定凡年齡在20歲至30歲的男性青年,除服兵役外,均須參加“奉勤隊”服役12個月。通過這種手段無償地占有大批勞動力,將之驅至邊境地區修橋築路、營造軍事工程或從事井下採掘等繁重艱苦的勞動。去年以來,“奉勤隊”年入隊人數由10多萬人猛增至50餘萬人。
去年以來,因攤派也滿足不了日軍對勞動力的巨大需求,日軍便用武力任意捕人充作勞工。去年,《保全矯正法》和《思想矯正法》公布後,日偽軍警更以“預防犯罪”為藉口,大肆逮捕無辜民眾充作勞工。到目前為止,在“矯正”制度下被抓捕的勞工有3萬餘人。此外,日子還把俘虜的戰俘,或在根據地游擊區捕獲的普通民眾押到東北,驅至邊境地區建設軍事工程,或驅至礦山從事井下採掘。這些人被稱作“特殊工人”,每年大約有10萬人左右。
日軍在各地劫掠的華工,主要運往東北各地,其次是華北、綏蒙地區,還有部分被運到日本。1941年以來,日軍每年從關內劫運到東北的勞工總數約在200萬以上。
共41700多人被押往日本。被擄掠的華工命運極為悲慘,他們被裝入悶罐車或擁擠的船艙運往各地,忍受著飢餓、疾病及各種非人的折磨。一次,一輛裝滿勞工的悶罐車到站後被甩到一條閒道線上,過幾天打開車門時,幾百名勞工全部凍餓而死。勞工所從事的往往是軍事工程、工礦井下作業及帶有軍事意義的重要工程,死亡率極高。在各礦山留下的許許多多“萬人坑”即是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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