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在汪婆婆提供給記者的家樂福光谷店保全部報告暨收據上,有汪婆婆的年齡、住址等詳細資訊信息。“遺失商品清單”中,將汪婆婆買的西麥、櫻桃番茄、胡蘿蔔都列了進去,總價上還有明顯改動痕跡。處理流程一欄中註明為“教育釋放”。在這張報告暨收據上,分別按了四個手印。
汪婆婆說,除了落款名字是自己寫的之外,其餘都不是她寫的,包括手印都是偽造的。家樂福在10月25日的致歉信中,雖然承認了該記錄系偽造,但表示這是“員工個人行為”。但從法律上說,員工在工作中的行為,公司理應負責。
網議

“家樂福事件肯定不是個案,但只有老太太站出來了”記者鄒茂林說,老太太現在擔心,自己年齡大了,耗不起,“現在別人一問起這個事,老太太手就發抖。10月18日出了這個事,之後她每天都失眠。10月20日,老太太來到我們報社,說起這個事情就哭了。我們一起去家樂福時,家樂福工作人員的態度很不好。老太太很著急,當場就跪在那兒了”。
後續:消協將介入處理
武漢72歲的汪婆婆跪求家樂福給清白事件最近又有新進展。10月27日,報導該事件的《長江商報》記者鄒茂林在接受中國青年報採訪時說,10月25日家樂福工作人員再次來到汪婆婆家致歉,並堅持將致歉信落款時間寫成21日,但是汪婆婆堅持應按事實寫25日。雙方因致歉信落款時間發生分歧,最終溝通失敗。10月29日,武漢市消協表示將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