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律師事務所

龍崗律師事務所系經深圳市法務部門批准設立的律師工作機構,現有執業律師及律師助理250多名,均分別來自全國各大名校,是一家極具專業化、高層次、富有法律服務經驗的綜合性大型律師事務所。

基本信息

簡介

深圳龍崗律師事務所系經深圳市法務部門批准設立的律師工作機構,現有執業律師及律師助理250多名,均分別來自全國各大名校,是一家極具專業化、高層次、富有法律服務經驗的綜合性大型律師事務所

本所位於廣東省深圳市中心商務區,辦公面積約2000平方米,嚴格按照專業分工,設有金融與證券部、刑事辯護部、公司事務部、建設工程與房地產部、智慧財產權部、商務調查部、訴訟和仲裁部。各個專業部門參照國際法律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和標準,結合中國實際,制定了具有國際水準又符合中國實際的法律服務標準和質量控制規範。將為廣大客戶提供專業、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多年來,本所依靠全所同仁的精誠協作、奮發工作及社會各界的關愛,得以迅速發展壯大,承辦了大量的訴訟、非訴訟業務。並擔任數百家包括政府、銀行、證券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房地產公司、建築公司、各行業協會等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已擁有較龐大的客戶群。

特色

本所從創立之初即立足於高起點、高標準,力圖創辦有鮮明特色的一流的律師事務所:

一、選定業務專長,提高服務素質。根據自身的業務特長與吸引高素質人才的制度,本所目前已經搭建起了以金融法律服務為主要業務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機構。這裡匯集了既有紮實金融法律理論知識,又具有豐富金融實務經驗的律師人才;既能提供國內金融法律服務,又可以提供國際金融法律服務;既能提供訴訟法律服務,又可以提供非訴訟及仲裁法律服務。本所現有的專職律師中基本都具有在金融機構工作或服務的經驗。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與交流,本所已在金融界初步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完全有信心與實力為金融機構、證券、保險等名類金融機構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二、改革律師事務所管理,提高團隊作戰能力。本所一改傳統律師事務所“聯而不合”的鬆散的律師事務所營運機制,從建所伊始本所即吸收與借鑑國際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先進經驗,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公司制律師事務所營運機制,使本所具有強烈的凝聚力與團隊精神。從承攬業務到具體辦理業務均強調團隊精神,均能夠發揮團隊優勢,為客戶提供完美的法律服務。在提高運作效率的同時,本所還參照國外律師業的經驗,建立了律師風險防範機制,保證本所的客戶利益不因任何意外因素受到影響,使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水平與國際水平接軌。

三、加強學術交流,利用社會力量,打造專家型律師團隊。本所強調培養與吸引專家型的律師人才,注重學術研究與法律實務相結合,塑造專家型的律師團隊,為客戶提供高素質的法律服務。為此,本所聘請西北政法學院一批民商法教授、離任法官和政府公務員成為本所的諮詢團隊,並吸引西北政法學院若干優秀學術精英加盟本所,成立了西北政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會深圳分會,設立了西北政法學院實習培訓基地與陝西律師研究所深圳分所,旨在吸引更多的優秀法律人才加盟本所並為國家培養更多的律師人才。本所已先後同香港、澳門地區及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的律師事務所建立了業務合作關係,國際範圍的廣泛業務合作,確保了本所客戶在國外也能得到優良的專業服務。

服務範圍

律師服務:
一、接受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境內外企業的公民個人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二、接受經濟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告人或者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代理行政複議;

七、受當事人的委託,為下列非訴訟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服務:
1、為客戶提供法律諮詢、法律論證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2、接受客戶委託,草擬、審查、修訂有關契約、協定、章程及其他法律檔案; 
3、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的經濟,民事活動提供可行性分析,並參與策劃、推廣,代表客戶參與各類商務契約的談判;
4、專項事實調查、資信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開發、銷售以及樓宇按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
6、為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提供可行性研究、簽約、申請報批等法律服務;
7、為股份制企業的設立及企業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務;
8、擔任見證人,對法律事務、法律行為進行見證;
9、代辦各類型的行政登記註冊手續;
10、辦理遺囑見證,遺囑執行,遺產監管及移交事務。

服務理念

“先客戶之思而行“的服務理念
客戶之所憂我們必先憂
客戶之所急我們必先急
客戶之所思我們必先行
我們提倡的服務不是一種形式
而是一種訓練有素的行動和習慣

服務途徑

一、法律顧問  

即受聘擔任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公民個人的常年法律顧問,或從事專項法律顧問工作,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提供相應法律諮詢、法律意見;參與有關商務談判、草擬、審查、修改有關契約、協定等法律檔案,以及提供專業的法律培訓等。
二、專項法律

即接受委託人的委託,為金融、商務、房地產公司運作等諸多領域中的有關事項進行法律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提供法律建議,擬定、審查、修改相關法律檔案,進行專項談判,參與調解及簽約,代辦公及法律見證、出具律師函等律師業務。

三、訴訟與仲裁法律事務  

即對社會生活中廣泛存在的有關民事、商事、海事、經濟、行政等糾紛,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以代理人身份,依法參與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和有關仲裁機構的仲裁活動。

四、法律援助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對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及請求國家賠償、撫恤金等方面有需要獲得律師的幫助,而又無力支付律師費的公民,提供無償的法律務。

盤點律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行職務進行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律師事務所在組織上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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