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魁

黨魁

黨魁通常特指操縱政黨機器的首腦人物。黨魁與政黨領袖不同。政黨領袖在黨內有正式職務,職責和職權有正式規定,其活動公開並受到監督;而黨魁在黨內並無正式職務,許可權也無明確規定,對其言行無法進行監督。黨魁的形成和發揮作用主要依靠政黨機器。美國是存在黨魁最典型的國家。

基本內容

黨魁

dǎngkuí

[party boss]

1.古代指黨人中最有影響或被奉為首領的人。《 後漢書·黨錮傳· 夏馥》:“馥雖不交時宦,然以聲名為 中官所憚,遂與 范滂、 張儉等俱被誣陷,詔下州郡,捕為黨魁。”《舊唐書· 楊虞卿傳》:“虞卿性柔佞……而 李宗閔待之如骨肉,以能朋比唱和,故時號黨魁。” 清 彭定求 《五人墓》詩:“重看俎豆登鄉社,尚想乾掫捍黨魁。”

2.政黨的首領。 梁啓超 《蒞民主黨歡迎會演說辭》:“ 黨員之與職員,職員之與黨魁,猶若兵士之於將校”。(以前含有 貶義,後來逐漸演變成 中性詞),現在一般用來稱呼 共產黨以外的 政黨 首領。如 鳳凰網新聞:《 曾蔭權邀公民黨魁下月辯論政改》, 網易新聞中心:《英國組成戰後首個聯合政府,自民黨黨魁任副首相》

黨魁與政黨機器

政黨機器又稱政治機器或黨務機器,是由黨魁控制的、職業政客經營的、在 政黨組織之外形成的非正式組織。它起源於 美國,是在 19世紀中葉共和黨和 民主黨的競爭中產生的。“機器”一詞是表明它能以機器般的效率和準確性選出預定的候選人或執行某些任務。黨魁的地位往往是在由政黨機器嚴密控制的地區通過互相傾軋和競爭取得的。黨魁通過政黨機器,在幕後控制黨的地方正式組織,擺布地方 議員的選舉和官員職位的分配,指揮地方政府官員的活動,甚至操縱總統和 眾議院議長等重要職位的選舉。如美國 1897年在號稱“ 洛克菲勒特派員”的共和黨黨魁M.韓納的大力支持下,W.麥金利得以當選總統。黨魁還擁有一批分別負責打小報告、理財、賄選、施展暴力威脅的人為之效力。

黨魁的運作

黨魁憑著多方面的條件控制其黨組織,左右競選。主要有:①靠 資本家財團資助,取得操縱競選經費的財力和實力;②接受 黑社會組織的賄賂,同時以他們為自己非法暴力活動的靠山和支柱;③與 總統、州長、聯邦和各州的官員密切聯繫,掌握分配公職的權力;④與黨的州委員會互相配合,擁有支配候選人提名和選舉機構的權力;⑤與州議員緊密勾結,享有控制州議會的權力;⑥與政黨的機關報刊以及政法界、工商界等權威人士沆瀣一氣,把持輿論,對選民施加影響。黨魁經常用欺騙、收買等辦法拉攏選民,爭取選票,採取各種非法手段對付不順從者,以建立個人權勢,操縱政黨機器和政治生活。如造謠、誹謗、威脅、利誘(分贓、賄賂)、撤職等,甚至罰款、 綁架、監禁、審問、暗殺。黨魁的對立面通常是本黨內部其他派系的人物,而不是其他的大黨。在 美國歷史上還出現過一個黨魁同時操縱兩大政黨機器的現象。

英、法、意、日等國實際上也存在著黨魁。黨魁是資本主義 政黨政治奧秘和弊端的重要表現,它不斷遭到 社會輿論的揭露和抨擊。在美國,由於 選舉制度和 行政管理的改革,實行直接初選而不由政黨提名候選人,推行 文官制度,限制恩賜官職,由市政當局經營公用事業,還有社會輿論監督作用的加強,選民 政治素質和文化程度的提高,已使黨魁及其操縱的政黨機器的作用大為減弱,但是在一些大城市和重要選區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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