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漢[烈士]

黎漢[烈士]

黎漢,廣州市郊區(今白雲區)江村人,父親早喪,遺下他母子三人。後由他母親帶著黎漢及其弟蘇全來到芳村當傭工。後黎漢被歹徒拐賣到開平縣,黎漢本姓蘇,後跟養母改姓黎。黎漢住在大策十二巷口沖邊搭的木棚里,以製作白鐵器皿及修補銅臉盆、焊銅焊錫等維持一家生活。

基本信息

1950年初,廣州剛解放不久,芳村負責維持治安的機構芳村區公安分局組織了一支“花地街坊糾察隊”,以協助分局維持街坊的治安工作。“街坊糾察隊”是由街道的積極分子組成,隊長是唐高,隊員有黎漢、梁興、梁福、邱鵬、羅有成、杜鄧家、李和等8人。 

農曆三月三十晚上12時黎漢和梁興值完頭班;分別把槍枝交給下班隊員羅有成和邱鵬兩人。黎漢回到家中,當他轉身關門的一瞬間,忽然看見一個人影,正從大策十一巷口竄出來,便奮不顧身邊追邊喊:“有賊人呀,把他捉住!”當他追到大策十一巷理髮店門口時,那賊人首先開了槍,黎漢被打中頸部,倒在地上。原來,多個持槍匪徒早已預謀在當天晚上12時後,乘糾察隊員上下班交接時行劫花地店戶和在花地河上避難的水上居民。沒料到卻被勇敢的糾察隊員黎漢遇上,行蹤敗露,匆忙由大策直街轉入小策橫街逃走。

黎漢由芳村分局警察救起,即時送往廣州市珠礬路口昔日的“警察醫院”進行急救,此時是農曆四月初一的早上。

當時的“警察醫院”情況也十分混亂,醫療設備又不全,少醫缺藥。過了兩天便把黎漢轉到當時的“方便醫院”(今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因黎漢受傷後流血過多,且體內的彈頭又無法替他及時取出,農曆四月初五那天,黎漢終於不幸去世。

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花地派出所假座同興茶樓召開了民眾大會,講述了黎漢同志維護花地治安而不幸犧牲的經過,很多民眾聽到後都為黎漢惋惜。他不幸去世了,上有年邁的養母,下有年輕的妻子及3個小兒女,生活難以維持,於是坊眾每戶捐贈3個月的糾察費,給黎漢遺屬維持生活。

農曆五月上旬,在上芳村舊培英中學禮堂,召開了“芳村區追悼黎漢大會”。台上懸掛著黎漢遺像,旁邊掛著我受花地街坊之託所撰寫的輓聯:“英勇捉賊,保十千坊眾安寧,德澤長留梓里;壯烈犧牲,樹百萬糾察典型,功勞永銘芳村”。分局長吳正夫也送來了l幅祭帳,祭帳中痛悼糾察隊員黎漢為了維護治安,盡職盡責,不幸被匪徒槍傷而死。並表示分局一定要緝捕凶首,為黎漢同志復仇。

農曆六月,芳村區人民政府區長廖志華同志,接到黎漢殉職的報告後,批准追認黎漢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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