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沙隊

黃沙隊

黃沙隊(越南語:Hoàng Sa Đội)是越南自阮主(越南語:Chúa Nguyễn)時期開始組織的海上作業隊,同期組織的還有 “長沙隊”(越南語:Trường Sa Đội),被越南的封建王朝派遣到南海進行過海上作業,活動範圍在越南近海。

簡介

黃沙隊活動範圍 黃沙隊活動範圍

在19世紀之前,中國對南海的行政管轄本無多大爭議,但一些越南學者聲稱,越南早在阮主時期至阮朝(越南語: Nhà Nguyễn )時期,曾組織“黃沙隊”、“長沙隊”到南海進行過海上作業,把中國南海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稱為黃沙群島(越南語: Hoàng Sa Quần đảo)與長沙群島(越南語: Trường Sa Quần đảo),並就此認定越南統治過這兩個群島。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專家說,越南早期在南海附近進行的海上作業,派出的都是勞役性船隊,任務僅是為地方統治者撿拾海物舶貨,根本不是一級政權,無從行使管轄權,更不能算越南統治過這兩個群島。再說那時的南海已經是中國領土,即使是越南以政府行為去宣示主權,這也是在中國已經擁有主權的地方,並不合法。

解析黃沙隊

據史籍記載,越南阮朝曾設定黃沙隊,每年定期於正月、二月前往黃沙群島,撿拾沉船的“艚物”,並捕撈海產。黃沙隊是乘什麼船前往黃沙的?據越南學者黎貴惇(越南語: Lê Quy Đôn)所著《撫邊雜錄》(越南語: Phủ biên tạp lục)說:黃沙隊“每歲以正月受示行差,齋六月糧,駕私小釣船,出洋三日三夜,始至此島”,八月回至腰門(今順安海口),繳納所采諸物。每歲正月、二月,正是東北風季節,從阮朝都城順化出順安海口,乘“小釣船”前去。當時的小船走得很慢,以“一日一夜”作為計程單位,不像大海船那樣以“更”作為計程單位,所以《撫邊雜錄》說“出洋三日三夜,始至此島”。

這種派往黃沙島去撿拾沉船“艚物”的“小釣船”,也被稱為“淀舍船”。據清代大汕廠翁《海外紀事》說:大越“先國王時,歲差淀舍(船)往壞船(處,取)金銀器物雲”。大汕廠翁自己曾經於1694年從順化至會安,乘坐過這種淀舍船。他對淀舍船有一段相當具體生動的描述:“監官撥紅船淀舍,名八頭,運載行李”,“船頭坐一官,尾立一守舵者。每船棹軍共十四人,中設朱紅四柱龍架,橫闊一木如梆子,一軍坐擊之,棹聽以為節,船應左則左,應右則右,或耶許(按:有如船夫號子),或頓足,無一參錯者,悉以梆子命之”。“船長狹,狀如龍舟,昂首尾,丹漆之,不能容爨具(按:做飯的炊具)。竊訝多人飲食,無所從出。”

這種以人力劃漿的小船,既無炊具,又無較大的貯存淡水的設備,只有一隻水缸供貯存飲水之用,航行不太久就要找個地方汲取淡水。因此,乘這種船從越南中部海岸出發只能前往離越南海岸較近的島嶼,而不可能去遠離越南海岸的西沙群島。

據越南史籍記載,乘這種“小釣船”的黃沙隊的活動範圍,除了“黃沙渚”所在的理山島群島之外,還包括占婆島群島。越南潘輝注(越南語: Phan Huy Chú )《海程志略》(越南語: Hải trình chí lược)說:“岣嶗占(按:即占婆島),隔汛口,舟行約一更余。嶼中有新合坊,民居頗稠,山多燕窩,先朝置黃沙隊,以取之(於)一壺民物。”由此可見,阮朝黃沙隊前往作業的地方——黃沙(群)島是指理山島群島和占婆島群島,而決不是西沙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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