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歷史
2019年3月,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麗江市文旅融合發展新的開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有關文化和旅遊的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統籌規劃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提升,促進交流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挖掘、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制定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智慧旅遊建設。
(七)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和弘揚工作。
(八)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旅遊、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對港澳台及境內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麗江文化走出去。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信息
張建華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木世臻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唐佳瓊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和 堂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兆剛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和建全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調研員
萬江濤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副調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