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直機關物業管理中心

(二)負責制訂區直機關單位物業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負責編制區直機關單位經營性物業資產收益計畫。 (四)對區直機關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有物業資產實施產權管理,對各單位自用辦公用房以外的房產,停車場、門店等進行經營和出租,保證區直機關單位物業資產的安全和增值。

鹽田區直機關物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由區政府直接管理,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機構(副處級),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制訂區直機關單位物業資產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報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區直機關單位物業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負責編制區直機關單位經營性物業資產收益計畫。
(四)對區直機關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有物業資產實施產權管理,對各單位自用辦公用房以外的房產,停車場、門店等進行經營和出租,保證區直機關單位物業資產的安全和增值。
(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物業開發、經營等有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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