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縣人民法院

行政審判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行政和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理有管轄權的民事、刑事自訴一審案件;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解答人民民眾的法律諮詢;辦理相關人民法庭工作事宜。

機構概況

鳳山法院至2008年,所轄管的三個人民法庭都通過自治區高院的“五化”法庭驗收;2006至2009年共受理各類案件2836件,審執2782件,審執結率達98.09%;2005年被評為全區優秀人民法院;2005年在全區法院系統“三大業務”競賽中,獲全區法院系統庭審駕馭能力競賽第一名及最佳合議庭等榮譽稱號;2007年被區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05-2006年度“全區法院文明視窗單位”、授予全區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單位;2008年刑事審判庭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區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院先後有5個庭室和40餘人次獲得縣、市、自治區級各種榮譽稱號,有2人榮立三等功。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其主要職能是: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與院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公文處理;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財務、通訊、接待、衛生防疫、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房地產管理、辦公自動化管理等工作;負責全院服裝、車輛裝備等物質的計畫申報、領運、保管、發放工作及兩庭建設工作。
政工科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法院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法院隊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政法委考察幹部工作;負責法官等級評定和司法警察銜評授的工作;負責法院評先創優、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各類人員的考核、調配、勞動工資、任免、離退休等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監察室 其主要職能:負責全院監察工作;督辦院黨組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指示交辦的事項;監督、檢查本院工作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本院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追究工作;調查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並作行政處分意見、建議等;制定監察和廉政工作的規章制度。
司法警察大隊 其主要職能是: 負責全院司法警察的警務管理;負責本院機關保衛和各審判庭開庭、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參與對生效判決、裁定強制執行工作活動;負責槍枝彈藥(含戒具)保管和發放工作。
立案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受理各類案件的審查、立案及排期、送達文書、調卷分送工作;核算當事人訴訟費用,辦理緩、減、免訴訟費的審批或報批手續;處理來信來訪;負責各類案件的審限監督和流程管理;負責本院的司法統計工作。
刑事審判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審理上級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級人民法院移送管轄的刑事案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
執行庭 其主要職能是:統一領導、協調、部署全院執行工作;執行本院第一審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統一組織實施全院集中執行、專項執行及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執行;協調外地法院與本院之間的執行工作。
民事審判第一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利用權案件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農村承包契約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侵權案件;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
民事審判第二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侵權案件;破產案件;審理申請撤銷國內仲裁案件。
行政審判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行政和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審判監督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審判檢察機關的抗訴案件;督查各類審判案件的裁判質量和卷宗質量。
人民法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理有管轄權的民事、刑事自訴一審案件;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解答人民民眾的法律諮詢;辦理相關人民法庭工作事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院 長:閉克武
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院長:羅著業
分管審監庭、審管辦、立案庭、行政庭、本院黨總支及農村聯繫點工作。
黨組成員、副院長:韋斌
分管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民事審判第一、第二庭和鳳城、長洲、平樂三個派出法庭及共青團工作。
黨組成員、副院長:甘多文
分管刑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著章
主管紀檢組工作、分管監察室工作。
黨組成員、政工科長:陸世華
主持政工工作,協助黨建、農村聯繫點工作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姜興福
主持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行裝工作
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陸邦權
主持執行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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