鱉縣

漢武帝建元六(公元前135)年,置犍為郡,鱉縣為郡治。 元光五年(年公元前135)郡治遷南廣(今雲南省鹽津縣附近),鱉縣隸犍為郡。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鄨縣劃隸牂牁郡。

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廢鱉國置鱉縣 , 隸巴郡 , 縣治在今遵義境內。漢武帝建元六(公元前135)年,置犍為郡,鱉縣為郡治。元光五年(年公元前135)郡治遷南廣(今雲南省鹽津縣附近),鱉縣隸犍為郡。元鼎六年(公元前111),縣劃隸牂牁郡。至魏、吳、漢三國鼎立時,鄨縣仍隸牂牁郡。晉永嘉(公元311)年,寧州刺使王遜將蜀漢牂牁郡分為牂牁、夜郎、平夷3郡,鄨縣劃隸平夷郡;東晉鹹安元(371)年,平夷郡更名為平蠻郡。鄨縣隸屬依舊。齊中興元年(501年)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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